法院如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010-08-13 08:3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广西省象州县人民法院院长 蒙瑞旺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坚持以学习抓队伍建设、以学习促审判工作、以学习求工作效率的指导方针,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要围绕“一个中心”。即要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学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学以致用,就是要以学习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而法院的基本职能和核心工作是审判案件,因此,法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须围绕审判工作来进行,而不能脱离中心工作谈学习。

  二要坚持“三个创新”。即要坚持学习理念创新、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创新。学习理念创新就是要树立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更新;学习内容创新就是要突破枯燥理论学习内容的局限,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突出法院特色;学习载体创新就是要选准载体,采取多样性的学习形式,吸引全院干警广泛参与,营造出了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浓厚氛围,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效性。

  三要体现“四个结合”。即要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系列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突出法院特色。

  首先要与当前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针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研讨的题目和解决的问题,不断加强对审判工作规律与法院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理性思考,准确地把握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全院干警的为民意识、提高司法能力。 

  其次要与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相结合,结合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学习广西模范法官文惠新的先进事迹,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等,让全体干警在学习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责任心,确保党员长期受教育、党组织永葆先进性。再次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要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教育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杜绝接受吃请,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的发生。通过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时刻警示干警廉洁司法,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最后要与提高审判质效相结合,结合当前开展的“审判质量效率年”、“百万案件评查”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活动,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努力掌握新时期审判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法院队伍。

  四要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要到位。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是组织要到位。要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三是制度要到位。要及时制订出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方案,从制度上为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措施要到位。为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防止学习走过场,要制订出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具体日程,建立学习考勤、读书笔记、讨论记录、检查督促、总结交流等配套制度,在学习过程中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定地点”。

  五是宣传要到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展板等媒体和工具,宣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学用结合,知行统一”的学习气氛。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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