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廉政建设 营造法正风清新气象
2010-08-04 08:30: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安利
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人民法院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坚持深化体制创新,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强化廉政督察,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营造法正风清的崭新气象。
一是狠抓廉政教育,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廉政建设是一种思想建设,即用廉政的思想教育引导、警示、塑造广大法官,使廉洁司法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廉政建设,必须以廉洁司法的思想教育入手,通过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
(1)弘扬廉政文化,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为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人民法院可通过廉政文化笔会、廉政作品展示、廉政专题教育讲座、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干警进行“红色教育”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
(2)结合主题教育,实现廉政教育制度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警认真践行廉洁司法要求,不断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3)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廉政教育系统化。人民法院要经常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干警从中接受教育。同时,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实现反腐倡廉经常化和系统化。
二是健全廉政制度,夯实廉政建设的根基。廉政建设的目的在于培养法官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而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在廉政建设中,要注重夯实廉政根基,从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入手,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工作全程。
(1)签订廉政责任书,交纳廉政保证金。为确保廉洁执法,人民法院要建立教育为主、领导带头、制度保证、强化监督与惩罚的反腐倡廉机制,实现一级管一级,一级看一级,下级监督上级,上级严管下级,通过层层互签廉政责任书,人人缴纳预防腐败保证金等形式,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
(2)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为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人民法院可将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为廉政监督员,专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随时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选任纪检监察员,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可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设立纪检监察员,确保随时随地监督。同时,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干警的晋级、晋职、立功等挂钩,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
(4)发放评议卡,随案监督法官。在当事人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法官卡”,让当事人面对面地监督法官。对评议卡中反映出的问题,由纪检部门按规定严肃查处;
(5)发出廉政信,约束干警业外活动。坚持每年节假日前向干警发出廉政信,取得了干警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邀请其家属监督法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创新节前教育和日常教育形式。
三是强化督察问责,确保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廉政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法官能够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平等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廉洁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起 “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文明”的审判新机制。
(1)健全举报查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公布后,人民法院可通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印制“五个严禁”监督卡等方式,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群众署名举报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有一件查一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健全法官违纪违法举报查处机制,探索实行举报人奖励制度,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2)推行综合督察,做到防患未然。在日常管理中,推行综合督察制度,由专职督察员对审判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从小事着手,从萌芽抓起,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违反纪律的不廉洁行为或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专职督察员直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纪检部门查处;
(3)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确保件件要过廉政关。为杜绝违法审判案件的发生,要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建立事后监督机制。案件发还改判后,先由纪检部门对发还改判案件逐件登记备案,再由主管领导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讲评。对确属违法审判的,查明违纪、违法事实,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问责制度,实行责任到人。为加大责任落实和干部管理力度,人民法院可成立问责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对干警违反“五个严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实行机关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提高惩戒违规行为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制度落实和责任到人;
(5)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抓好防范。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法官的行为尽力约束在道德范畴,严格控制在纪律范畴,全面预防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通过廉政谈话、告诫谈话等方式,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抓好防范,培养干警廉洁司法的习惯。
廉洁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加大廉政督察等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组合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司法实践中,该院全面推行“三加二”法院管理模式和“一六”工作新机制,受到上级法院领导及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该院成功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当事人评议法院、法官卡”、“廉政保证金”等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建院七年来,该院不仅无一名干警受到违法违纪追究,而且立功受奖和被评为廉洁标兵的先进个人多达一百多人次,实现了干警无违纪、审判无违法、管理无事故、新闻无曝光、上访无赴京的“五无”记录。
一是狠抓廉政教育,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廉政建设是一种思想建设,即用廉政的思想教育引导、警示、塑造广大法官,使廉洁司法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廉政建设,必须以廉洁司法的思想教育入手,通过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
(1)弘扬廉政文化,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为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人民法院可通过廉政文化笔会、廉政作品展示、廉政专题教育讲座、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干警进行“红色教育”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
(2)结合主题教育,实现廉政教育制度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干警认真践行廉洁司法要求,不断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3)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廉政教育系统化。人民法院要经常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干警从中接受教育。同时,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实现反腐倡廉经常化和系统化。
二是健全廉政制度,夯实廉政建设的根基。廉政建设的目的在于培养法官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而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在廉政建设中,要注重夯实廉政根基,从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入手,将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工作全程。
(1)签订廉政责任书,交纳廉政保证金。为确保廉洁执法,人民法院要建立教育为主、领导带头、制度保证、强化监督与惩罚的反腐倡廉机制,实现一级管一级,一级看一级,下级监督上级,上级严管下级,通过层层互签廉政责任书,人人缴纳预防腐败保证金等形式,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
(2)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为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人民法院可将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为廉政监督员,专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随时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选任纪检监察员,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可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设立纪检监察员,确保随时随地监督。同时,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干警的晋级、晋职、立功等挂钩,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
(4)发放评议卡,随案监督法官。在当事人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法官卡”,让当事人面对面地监督法官。对评议卡中反映出的问题,由纪检部门按规定严肃查处;
(5)发出廉政信,约束干警业外活动。坚持每年节假日前向干警发出廉政信,取得了干警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邀请其家属监督法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创新节前教育和日常教育形式。
三是强化督察问责,确保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廉政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法官能够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平等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廉洁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起 “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文明”的审判新机制。
(1)健全举报查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公布后,人民法院可通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印制“五个严禁”监督卡等方式,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群众署名举报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有一件查一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健全法官违纪违法举报查处机制,探索实行举报人奖励制度,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2)推行综合督察,做到防患未然。在日常管理中,推行综合督察制度,由专职督察员对审判工作中各种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从小事着手,从萌芽抓起,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违反纪律的不廉洁行为或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专职督察员直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纪检部门查处;
(3)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确保件件要过廉政关。为杜绝违法审判案件的发生,要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建立事后监督机制。案件发还改判后,先由纪检部门对发还改判案件逐件登记备案,再由主管领导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讲评。对确属违法审判的,查明违纪、违法事实,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问责制度,实行责任到人。为加大责任落实和干部管理力度,人民法院可成立问责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对干警违反“五个严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实行机关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提高惩戒违规行为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制度落实和责任到人;
(5)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抓好防范。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法官的行为尽力约束在道德范畴,严格控制在纪律范畴,全面预防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通过廉政谈话、告诫谈话等方式,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抓好防范,培养干警廉洁司法的习惯。
廉洁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加大廉政督察等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组合拳”,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司法实践中,该院全面推行“三加二”法院管理模式和“一六”工作新机制,受到上级法院领导及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该院成功推行“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当事人评议法院、法官卡”、“廉政保证金”等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建院七年来,该院不仅无一名干警受到违法违纪追究,而且立功受奖和被评为廉洁标兵的先进个人多达一百多人次,实现了干警无违纪、审判无违法、管理无事故、新闻无曝光、上访无赴京的“五无”记录。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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