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管理 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发展
2010-07-25 10:00: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雪峰
  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办案质效、激发队伍活力的关键,可有效解决审判工作缺乏“公信力”、队伍建设和政务管理缺乏“执行力”,干警缺乏“竞争力”等诸多问题。桦南法院以司法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建立“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司法管理体系为目标,整章建制,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具体如下:

  一、从机制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一是落实“一案三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根据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一案三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设立“一案三责”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室、调研室、立案庭分设三个办公室,作为“一案三责”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使干警每办理一起案件都必须承担起预防司法腐败、预防办案质量差错和瑕疵、预防因司法行为不当引发涉诉访的三大责任,从办案源头、全过程、各环节防腐、防错、防访,推进司法管理机制创新。上半年共签订《预防司法腐败责任承诺书》1470份,《预防办案质量差错和瑕疵责任承诺书》1358份,《预防涉诉访责任承诺书》1358份。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原来每年年末30%的比例抽查改为每半年对判决案件逐件评查,实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信访案件重点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被案件评查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评定的错案及严重瑕疵案件将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使错案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同时,由调研室根据统计报表数据每月下发《审判工作通报》,及时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点案点人,强化审判人员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审判监督与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审判管理流程,综合运用指标量化、审限跟踪、督促检查、审判工作通报等手段、严防审限失控,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立案庭及四个法进一步完善了立案风险评估机制,适时把握好案件管理时机和条件,有效减少了因受理不慎、不当引发矛盾激化、引发涉诉访的风险。完善了审判效果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报告和预测预判制度,对于因政策因素、拆迁、企业破产等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判后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实行庭内合议,战线联席会讨论,审委会把关的制度,审慎下判,从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高度妥善处理,确保潜在的问题能够提前发现、提前处置、提前消化。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院党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花费6000余元为每个部门有针对性的订了一套学习型期刊,内容涉及政治理论、法学、法理、案例研讨等多个领域。同时由政工科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变化及时上网下载法律条文、购买讲解光盘,制定动态学习计划,使法官能够了解、掌握司法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

  如在《侵权责任法》、新《国家赔偿法》颁布以后,我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累计达16课时,为法官依法正确办案奠定基础。同时院党组鼓励干警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近三年来共为11名干警去北京参加封闭式司法考试培训创造了条件,有7名干警顺利通过。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缓解法官断层,促进法院工作创新、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整章建制,激发队伍整体合力。以机制建设为主线,突出以制度管人,立足我院实际,先后制定了《桦南县人民法院“一案三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桦南县人民法院办案奖励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重新修订了《桦南县人民法院队伍管理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桦南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制》。仅上半年就按以上制度为干警兑现办案补贴、满勤奖、值班值宿补贴近8万元。按照“一案三责”对有责任的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的办案人及迟到早退的的干警扣发奖金1060元。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初步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激励人的队伍管理模式。

  三是纪律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并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开展了经常性的司法作风大检查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活动,在纪律作风方面重点解决有章不遵,有令不行问题,将现有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在廉政教育方面,按照“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和抵御“三案”的制度机制,从立案环节抓起,切实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使廉政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进行。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突出的“审、执不廉,审、执拖拉”问题,实现上半年执法办案零投诉、零违纪的目标。

  三、以规范高效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推动政务管理规范化。建立完善了财务审查管理、规范使用车辆、干警风纪管理等司法政务管理工作制度,内容涵盖了车辆装备、网络管理、内部保卫、卫生保洁、财务收支、值班考勤等各个方面,确保了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高效运行;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室协同政工科随时抽查考勤、值班、工作状态等情况,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积极构建督查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对考评项目进行进一步细化,把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始终保持督促、检查制度执行的强度与力度,不断提升司法政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精打细算,控制成本,实现资源节约化。从文印、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严格把关。一是加强文印管理,打印范围规定只限于文件、法律文书等必须打印的公用材料,减少书面校对次数,提倡电脑校对。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禁止私自出车及公车私用。三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院机关所有来客均由办公室统一接待和安排,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酒水标准,禁止用公款接待私人客人。

  三是借助科技,加强应用,实现办公高效化。以网络为平台,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立案、审限、结案、归档、司法统计、庭审监控等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计算机化,提高了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同时为每名审委会委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实现审委会例会无纸化;此外还在审判大楼内设立两名门卫、安装了监控系统,有效增强安防力度。

  四、司法管理年活动稳步推进,效果明显

  通过坚持不懈的抓队伍建设,党组的凝聚力、干警的向心力不断增强;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理念凝聚人心,干警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管理规范化、资源节约化、办公高效化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一案三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切切实实融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各项工作均保持稳中求进的良好势头。

  一是办案质效有较大幅度提高。案件审理出现“两升、两降、一零”的良好发展态势,即案件结案率、调撤率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下降,新访案件为零。2010年1-6月全院平均案件结案率达89.87%,同比增长12.1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95.48%,同比增长20.10%;上诉案件27件,同比减少47件,上诉率2.21%,同比下降8.64%;发改案件数为零,同比减少38件,发改率同比下降5.57%。适用简易程序结案105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9.88%,同比提高10.16%,四个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同比提高7.24%。

  二是司法为民意识增强。“三个至上”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不断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廉洁办案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通过机制建设,人力资源整合,各业务庭变伸手要人为伸手要案。在案件审理上,1-6月审判人员人均结案近33件,同比增加14件;在工作纪律上,1-6月全院干警电子指纹签到满勤率达97.5%,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在廉洁司法方面,继续保持了执法办案零违纪、零投诉的廉洁办案记录;在工作风貌上,全院干警干劲十足,相互之间“不猜疑、不忌妒、不戒备”, 团结奋进,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风清气正、轻松和谐、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逐渐形成。

  三是群众满意度提升。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得到人民群众有效回应,内外执法环境均有较大改善。当事人均能按正常程序表达诉求,1-6月未出现新访案件,旧访也由2009年的18件减至目前的7件,旧访案件有效化解率达61.11%。两会期间,我院工作报告人大代表通过率达100%,法院院长任职人大代表认可率达100%。全县目标考评中,班子测评满意率100%,由多年的二类单位越升为目标管理考评一类单位。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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