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2010-07-24 09:30: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院长 袁希利
近年来,一些大学生“出了校门进法院”,缺乏基层锻炼的经历,与普通人民群众接触较少,社会经验贫乏,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即使是那些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老干警,由于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再加上前些年“一步到庭”、“当庭宣判”等审判方式的影响,群众工作能力也显得后天欠缺。有人对此总结说,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出了一些法院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本领恐慌”,即: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法院工作或者法院干警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对此,在完成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新征途上,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首先,要舍得警力下沉,充实一线。要舍得把新招录人员放到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去历练,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大学堂”。同时,要建立起法院干警定期交流制度,让干警都有到基层一线、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等接触群众比较多的岗位上工作的机会。
其次,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要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送法上门,巡回审判,调处纠纷,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广“法制副职下基层”、“法官联系农户”等能动司法的成功经验,为干警深入群众提供制度保障。我院现有法制副职36人,他们常年担任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的法制副职,从而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其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
第三,要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大胆提拔、使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察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在考评、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围绕群众工作能力改进干警绩效考评工作,让那些在一线埋头苦干、深受群众欢迎的干警“不吃亏”。近年来,我们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坚持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发挥了良好的用人导向作用。
第四,要搞好传帮带,不忘好传统。一些来自于工农兵的法院干警,尽管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但大都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难得的“好老师”。我们注重发挥这部分干警的传帮带作用,让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传统在青年一代干警中传下去。
第五,要学习先进,培养典型。我院结合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注重培养干警身边的典型,推出了河南省法院系统“十大调解能手”、西岗法庭庭长郭福礼等先进模范人物,创建成了河南省法院系统社会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较好地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了全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普遍提升。
首先,要舍得警力下沉,充实一线。要舍得把新招录人员放到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去历练,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大学堂”。同时,要建立起法院干警定期交流制度,让干警都有到基层一线、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等接触群众比较多的岗位上工作的机会。
其次,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要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送法上门,巡回审判,调处纠纷,诚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干警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推广“法制副职下基层”、“法官联系农户”等能动司法的成功经验,为干警深入群众提供制度保障。我院现有法制副职36人,他们常年担任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的法制副职,从而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其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
第三,要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大胆提拔、使用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察干警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在考评、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要围绕群众工作能力改进干警绩效考评工作,让那些在一线埋头苦干、深受群众欢迎的干警“不吃亏”。近年来,我们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坚持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发挥了良好的用人导向作用。
第四,要搞好传帮带,不忘好传统。一些来自于工农兵的法院干警,尽管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但大都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难得的“好老师”。我们注重发挥这部分干警的传帮带作用,让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传统在青年一代干警中传下去。
第五,要学习先进,培养典型。我院结合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注重培养干警身边的典型,推出了河南省法院系统“十大调解能手”、西岗法庭庭长郭福礼等先进模范人物,创建成了河南省法院系统社会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较好地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了全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普遍提升。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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