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7-19 09:58:10
     中国法院网讯 (马丽)  近年来,山东高院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并于近期在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齐鲁先锋党支部、争做齐鲁先锋共产党员”的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山东高院要求,要以此活动为载体和动力,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推动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据了解,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5月开始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山东高院要求,各党支部要将此次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审判作风、反腐倡廉四个建设;要与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要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支部的报告工作、“三会一课”、谈话提醒等制度,形成用制度加强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并将党员干警“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晋升晋职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为了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山东高院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院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周玉华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各支部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信息简报、网络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支部和直属单位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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