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显真情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人民法庭工作侧记
2010-07-17 11:3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文华
近年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光武人民法庭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把“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作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基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和“依法、规范、热情”工作要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优化各项制度,强化内外监督。
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该法庭坚持对来庭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在接待中严格遵守《法官文明用语忌语》的规定,用热忱的态度,创造以人为本的良好环境,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诚开绿色通道的法庭”。落实制度注重创新,该庭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院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立审分立机制、排期开庭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积极开展了“无发回重审、无重大改判、无导致矛盾激化案件”竞赛活动,上半年实现了零重审、零改判、零激化的目标。加强内外监督,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责任感和公正性,该庭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实行了“案件廉政监督卡”和“法官服务便民卡”两卡跟踪监督制;在外部监督方面,法庭从辖区聘请了10名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树立起了法庭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践行“三个至上”,情系人民大众
为民,特事特办。该庭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立足农村和群众实际情况,实行了急案申请制度、审限警示制度;对于老人、残疾人、儿童、外地人提起的诉讼,对政策性、季节性强的涉农、坑农、害农案件等实行急案急办,无特殊情况一个月内审结。同时,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由人民法庭、乡司法所、社会法庭、村级组织组成的四级互动调解协调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和解状态,为三农发展制造和谐的环境。去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审结此类案件15件,接到当事人表扬感谢信5封。今年以来,共受理16起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和6起“三假”坑农害农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企业,倾心服务。近年来,先后为6家企业清理收回拖欠贷款及标的物折款32万元,帮助企业和13个欠款户签订了还款协议,涉及标的额46万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实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聚焦热点,依法维权。目前在广大农村,许多老人因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保障,而被迫将不孝子女告上公堂。针对赡养案件的原告大都年老体弱,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该法庭从各方面为老年当事人提供方便,所受理的赡养案件视情况的不同报请院领导缓减免收案件受理费,并通过采取到当事人单位就地开庭和适时跟踪办理的办法,将案件审理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弱势老人撑了腰,也教育了一批年轻人。通过这些措施,有98%的赡养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精神权益,使弱势老人有了靠山,辖区内的赡养纠纷案逐年下降,尊老敬老蔚然成风。
强化调解理念,延伸服务范围
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该庭在审判工作中,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模范人物、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在化解矛盾、止讼息争、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实践中经过多年的摸探总结出如“委托调解法”、“正反调解法”、“分步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为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延伸服务范围。多渠道开展案件履行的回访工作。该法庭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有关单位和组织以及其他有利于做好履行义务要求的单位与个人帮助法庭做好案结事了的疏导工作。针对离婚案件强调要唱好 “案后三部曲”即: 一是“量身定做”判后语。针对个案的性质、纠纷原因法官们从不同的角度,选择化解心结的最佳切入点,精心制作法官寄语,附于判决之后。二是适时回访,联合亲朋共同关注。该院要求办案法官:对作出判决的案件,宣判后,在上诉期内做好一次跟踪回访和案后调解,并尽可能联合夫妻双方的亲戚和关系密切的朋友,共同关注、适时调和劝解,力争达到“判不离,真和好”的效果。三是温馨提示,帮助当事人把握时机解心结。“案结情未了,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调解的努力”,该庭强调法官要把握时机,充分运用所掌管的信息,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全方位、立体交叉式给予当事人温馨提示:“今天是你们孩子的生日,别忘了与孩子一起许个愿,孩子渴望团圆”等。以此提醒他们把握好机会,用真情化解心中的疙瘩,早日使家庭得以破镜重圆。
法庭非常注重当事人生效裁判的履行,该庭1-6月份审结民事案件200件,其中具有执行内容的已生效法律文书41件,主动履行31件,主动履行率高达77%。上半年,该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00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为179 件,案件调撤率达90%。呈现出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的“八无”佳绩。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优化各项制度,强化内外监督。
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该法庭坚持对来庭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在接待中严格遵守《法官文明用语忌语》的规定,用热忱的态度,创造以人为本的良好环境,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诚开绿色通道的法庭”。落实制度注重创新,该庭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院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立审分立机制、排期开庭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积极开展了“无发回重审、无重大改判、无导致矛盾激化案件”竞赛活动,上半年实现了零重审、零改判、零激化的目标。加强内外监督,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责任感和公正性,该庭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实行了“案件廉政监督卡”和“法官服务便民卡”两卡跟踪监督制;在外部监督方面,法庭从辖区聘请了10名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树立起了法庭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践行“三个至上”,情系人民大众
为民,特事特办。该庭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立足农村和群众实际情况,实行了急案申请制度、审限警示制度;对于老人、残疾人、儿童、外地人提起的诉讼,对政策性、季节性强的涉农、坑农、害农案件等实行急案急办,无特殊情况一个月内审结。同时,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由人民法庭、乡司法所、社会法庭、村级组织组成的四级互动调解协调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和解状态,为三农发展制造和谐的环境。去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审结此类案件15件,接到当事人表扬感谢信5封。今年以来,共受理16起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和6起“三假”坑农害农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企业,倾心服务。近年来,先后为6家企业清理收回拖欠贷款及标的物折款32万元,帮助企业和13个欠款户签订了还款协议,涉及标的额46万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实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聚焦热点,依法维权。目前在广大农村,许多老人因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保障,而被迫将不孝子女告上公堂。针对赡养案件的原告大都年老体弱,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该法庭从各方面为老年当事人提供方便,所受理的赡养案件视情况的不同报请院领导缓减免收案件受理费,并通过采取到当事人单位就地开庭和适时跟踪办理的办法,将案件审理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弱势老人撑了腰,也教育了一批年轻人。通过这些措施,有98%的赡养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有力维护了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精神权益,使弱势老人有了靠山,辖区内的赡养纠纷案逐年下降,尊老敬老蔚然成风。
强化调解理念,延伸服务范围
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该庭在审判工作中,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模范人物、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在化解矛盾、止讼息争、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实践中经过多年的摸探总结出如“委托调解法”、“正反调解法”、“分步调解法”等多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为促进案结事了进一步延伸服务范围。多渠道开展案件履行的回访工作。该法庭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有关单位和组织以及其他有利于做好履行义务要求的单位与个人帮助法庭做好案结事了的疏导工作。针对离婚案件强调要唱好 “案后三部曲”即: 一是“量身定做”判后语。针对个案的性质、纠纷原因法官们从不同的角度,选择化解心结的最佳切入点,精心制作法官寄语,附于判决之后。二是适时回访,联合亲朋共同关注。该院要求办案法官:对作出判决的案件,宣判后,在上诉期内做好一次跟踪回访和案后调解,并尽可能联合夫妻双方的亲戚和关系密切的朋友,共同关注、适时调和劝解,力争达到“判不离,真和好”的效果。三是温馨提示,帮助当事人把握时机解心结。“案结情未了,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调解的努力”,该庭强调法官要把握时机,充分运用所掌管的信息,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全方位、立体交叉式给予当事人温馨提示:“今天是你们孩子的生日,别忘了与孩子一起许个愿,孩子渴望团圆”等。以此提醒他们把握好机会,用真情化解心中的疙瘩,早日使家庭得以破镜重圆。
法庭非常注重当事人生效裁判的履行,该庭1-6月份审结民事案件200件,其中具有执行内容的已生效法律文书41件,主动履行31件,主动履行率高达77%。上半年,该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00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为179 件,案件调撤率达90%。呈现出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的“八无”佳绩。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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