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官素质 争创一流法院
2010-07-13 10:34: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伟
队伍建设是法院全部工作的根本,也是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院”战略, 2009年以来不断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干警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院党组处于全院的核心和中枢地位,统领全院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中层干部管理,发挥指引表率作用。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党组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18次,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加强思想沟通,形成了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院党组提出党组成员要在政治上保持坚定清醒,业务上成为行家里手,纪律作风上做到示范表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及人事任免坚持集体决策。院党组成员严格自我要求,较好地发挥了“领头雁”作用。重视发挥机关党委和工会、妇委会、团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人心共创事业。2009年院妇委会获市直机关工委考核评比特等奖。
明晰队伍建设思路。确立了“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档次、创一流”的队伍建设思路,细化队伍建设争创一流的三个具体标准就是“业精、敬业、清廉”。以全国先进法院为“标杆”,按照系统的标准去奋斗,努力成为法院系统认可的一流;“跳出法院看法院”,按照社会的标准去改进,努力成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一流。提升人才素质,构筑人才高地,着力培养“业精”的人才基础;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职业素养,着力打造法官“敬业”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推行阳光审判,确保队伍“清廉”的制度基础。
注重中层干部管理。法院中层干部处在审判管理承上启下、承前启后、承点启面的桥梁纽带位置,具有落实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联系和沟通的重要作用,是党组决策的贯彻者、实施者,也是部门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教育和引导中层干部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时刻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头落实目标管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谈心交流制度,坚持中层干部年终向全院述职述廉,较好地发挥了中层干部作用。
二、严把选拔任用关,筑牢队伍基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严把招录进人质量关。坚持新进法官后备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其他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录用条件,2010年要求报考法官后备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2009年以来招录研究生法官后备人员5名,2010年招录博士法官后备人员2名。坚持中院法官除自身培养外,主要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2010年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讨论决定,14名法官成为遴选对象,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打破区域限制,首次从市外法院公开招考引进研究生法官1名。
2009年以来任命助理审判员4名,确立审判业务标兵12名。树立开放理念,打破中干选拔单纯由本院产生的格局,广纳人才,2009年以来从外单位调进了5名中层干部,其中来自市高法院1名,基层法院2名,政法系统2名。
开展中干竞争上岗及审判员选任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人用人实现从单纯注重法官的培养到法官、司法政务人员并重培养的转变,不拘一格发现、培养和用好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
200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中干竞争上岗、审判员选任工作,选任正职中干3名,副职中干2名。5名正职中层干部经民主推荐,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副院级后备干部。在近50名人选中,经过笔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讨论决定,15名助理审判员即将晋升为审判员。
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高法院关于干部轮岗交流要求,1名中层干部及1名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政法部门,4名同志从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五分院、基层法院交流来院任职,12名法院中干实行了内部轮岗。
2009年以来,实行业务庭之间、业务庭与综合部门之间一般工作人员轮岗交流57人次。按照市高法院要求,对执行等重点部门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分管执行工作满5年、担任执行庭领导职务满5年、执行庭一般执行人员工作满8年,必须调整工作岗位。2009年轮岗交流了3名执行人员,2010年轮岗交流4名,执行人员轮岗交流全部完成。轮岗交流改善了队伍结构,打破了部门和专业局限,促进了换位思考,激发了工作热情,也有利于廉政建设,实现了一举多得。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贯彻《法官培训条例》和《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以抓思想政治、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为重点,注重培养高层次人才。
深化主题教育确保政治方向。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切实加强法官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三项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针对司法作风不实、工作质量不高、司法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加强国情、市情、民情教育,增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强化。培养法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认真开展“三进三同”活动,组织近年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大学生等38人分两批到武隆县赵家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结穷亲”33户,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意识。
2009年,重庆五中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民一庭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民一庭还被评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刑一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打黑除恶”集体一等功,涌现出了全市“三八”红旗手刘健红、重庆十佳女法官樊仕琼等先进个人。
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针对部分法官面临的“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现象,及时组织开展法官业务培训578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00余万元,着力解决老知识不管用、新知识不够用等问题。
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1名同志取得博士学位,5名同志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干警达24%。全院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含30岁)的年轻同志有48人,占18.18%;51岁以上(含51岁)的同志有45人,占17.05%;31—50岁较年富力强的同志有171人,占64.77%,“两头小中间大”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优势,建立了院校合作暨“司法改革研究基地”,聘请了12名西政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创办《法槌之声》和《法官讲坛》,为法官提供展示才能、锻炼自我的平台,阳路同志获2009年全市青年人才论坛政法分论坛二等奖。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向最高法院申报了审判管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独立量刑程序、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改革、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等四个司法改革项目并付诸实施。鼓励审判人员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和《人民法院报》发表调研文章或调研成果。
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被市高法院、最高法院采用了精品案例23篇,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30篇。其中,《人民司法》等核心法学期刊12篇,国家级报刊57篇,较好地展示了法官的理论研究水平。
落实上挂下派促进人才成长。切实加强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锻炼,既有法院系统内的培养交流锻炼,2名法官到重庆高院学习锻炼、1名副庭长到基层法院挂职副院长,初任法官全部到基层法院锻炼,每年确定部分中层干部、审判长到信访岗位接访,接受基层法院6人挂职锻炼;又有法院系统外的挂职锻炼交流,选派3人分别到主城区街道办、远郊区县乡镇等锻炼,更直接地体验社情民意。既强调法官职业化、专业化,也注意避免单一化、封闭化,跳出法院视野培养干部,让年轻干部有机会到审判以外的社会领域进行多方位锻炼,确保审判事业后继有人。
四、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
围绕推进网上办公办案,以制度建设作为强化队伍管理的基础,对审判权的行使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规范司法行为。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三大制度建设体系,并编汇成册。
制定《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审签、法律文书制作、归档等节点实行网络监控和提醒。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规范及工作目标要求。
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暂行规定》,明确了院长、庭长及审判长的法律文书签发权限,强化合议庭职责和院、庭长的监督指导职责。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及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逐件评查,做到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实行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实现了事有人管,人要管事的制度管理。
实行网上办案。实施科技强院,依托审判质效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的程序控制、质量监控和宏观决策。信息化的精髓在于办案进程与信息录入同步,重庆五中院实行每周对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的信息录入及运行情况、档案电子化及归档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裁判文书会签率、裁判文书审批率、立案完备度和办案完备度等指标符合考核要求。院长、庭长通过网上办案,及时掌握分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进展情况,实现案件审理常态化运行,形成快审快结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了《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法官的办案数量、结案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初次申诉率及差错责任追究等情况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与记功奖励挂钩、与晋级晋职挂钩、与竞争上岗挂钩,实现考核评价结果利用最大化。按照部门考核结果,区分市委目标考核综合奖等次,奖金不搞平均主义。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评为优秀,一般人员评比优秀的比例有所倾斜。对评为优秀、立功等先进人员,优先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导向。
五、重视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从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等入手,2010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项警示教育月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2010年以来干警主动上交礼金1.8万元,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案件大幅度下降。
积极打造法院廉政文化。重庆五中院坚持把清廉自律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条主线,积极倡导清廉院风,院长带头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到各庭处室队、基层法院进行反腐倡廉宣讲,两名班子成员获得全市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征文比赛特别奖。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在内网上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将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通报等警示教育材料放到网络上供干警职工观看学习。在办公室、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书画作品,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廉政专栏等。
二是组织开展“迎新春”廉政文化作品比赛,将获奖作品编印成《廉政文化作品集锦》。组织开展廉政故事比赛,重庆五中院推选的《廉》在全市3700余篇作品中脱颖而出,进入37篇入围作品,并被评为“优秀廉政故事”。
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和竞赛,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组织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举办了红色短信比赛。建立以电子阅览、图书借阅、音像欣赏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之家。四是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占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阵地。组建了乒乓球队、桥牌队、书法、摄影等13个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增强了组织凝聚力。五是开展家属助廉。坚持每年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发放倡廉信,树立好家风,把好监督关,管好身边人,自觉拒腐蚀,争当廉内助。
建设立体化内部监督机制。重视制度反腐的作用,努力建设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专业化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根据案件类型特点,设立专业合议庭,在刑二庭设置了少年审判合议庭,在民一庭设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在民四庭设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等。
二是推行随机分案,强化程序规范的控制。根据实际制定和修改相应的制度,减少工作程序中的随意性。打破合议庭固定审理指定区县法院上诉案件的单一分案规则,除群体性案件和专业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外,其他二审案件实行随机分案,既保证法官之间工作量的大体平衡,也有利于预防司法腐败。
三是在本院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定《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四是实行廉政审查“一票否决”。加强对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人员的廉政审查,2009年以来廉政审查343人次,对存在廉政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作了一票否决。五是加强纪律监督。坚持对本院及辖区法院进行明查暗访,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案件随案发放“五个严禁”、“四个一律”办案纪律监督表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参与办公办案用品等大宗物资购置6次,对司法鉴定拍卖机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167次,参与执行财产变卖15次。
创新纪律监督制约手段。在全院干警中推行廉政承诺制度,一般干警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承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作出廉政承诺,院党组向全院干警作出廉政承诺,并纳入全院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院长、中层干部对干警违法违纪负连带责任,责任人员扣发市委综合目标考核奖。
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29名司法监督员,采取邀请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召开座谈会、定期赠阅司法监督员专刊、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接受监督,得到司法监督员好评。认真落实市高法院单方退出机制规定,2名审判岗位中层干部家属不再从事律师工作,1名法官作为律师家属从审判岗位调整到综合部门工作;2010年出台《关于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参加所在地法院诉讼实行指定管辖的通知》以来,指定管辖5件,这是重庆五中院创新之举,有利于避免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合理怀疑,受到基层法院和当事人的好评。
开通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方便群众监督。2009年受理违纪违法信访举报22件。其中,对3件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院党组处于全院的核心和中枢地位,统领全院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中层干部管理,发挥指引表率作用。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党组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18次,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加强思想沟通,形成了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院党组提出党组成员要在政治上保持坚定清醒,业务上成为行家里手,纪律作风上做到示范表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及人事任免坚持集体决策。院党组成员严格自我要求,较好地发挥了“领头雁”作用。重视发挥机关党委和工会、妇委会、团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人心共创事业。2009年院妇委会获市直机关工委考核评比特等奖。
明晰队伍建设思路。确立了“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上档次、创一流”的队伍建设思路,细化队伍建设争创一流的三个具体标准就是“业精、敬业、清廉”。以全国先进法院为“标杆”,按照系统的标准去奋斗,努力成为法院系统认可的一流;“跳出法院看法院”,按照社会的标准去改进,努力成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一流。提升人才素质,构筑人才高地,着力培养“业精”的人才基础;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职业素养,着力打造法官“敬业”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推行阳光审判,确保队伍“清廉”的制度基础。
注重中层干部管理。法院中层干部处在审判管理承上启下、承前启后、承点启面的桥梁纽带位置,具有落实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联系和沟通的重要作用,是党组决策的贯彻者、实施者,也是部门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教育和引导中层干部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时刻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头落实目标管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谈心交流制度,坚持中层干部年终向全院述职述廉,较好地发挥了中层干部作用。
二、严把选拔任用关,筑牢队伍基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严把招录进人质量关。坚持新进法官后备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其他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录用条件,2010年要求报考法官后备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2009年以来招录研究生法官后备人员5名,2010年招录博士法官后备人员2名。坚持中院法官除自身培养外,主要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2010年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讨论决定,14名法官成为遴选对象,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打破区域限制,首次从市外法院公开招考引进研究生法官1名。
2009年以来任命助理审判员4名,确立审判业务标兵12名。树立开放理念,打破中干选拔单纯由本院产生的格局,广纳人才,2009年以来从外单位调进了5名中层干部,其中来自市高法院1名,基层法院2名,政法系统2名。
开展中干竞争上岗及审判员选任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人用人实现从单纯注重法官的培养到法官、司法政务人员并重培养的转变,不拘一格发现、培养和用好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
2009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中干竞争上岗、审判员选任工作,选任正职中干3名,副职中干2名。5名正职中层干部经民主推荐,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副院级后备干部。在近50名人选中,经过笔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讨论决定,15名助理审判员即将晋升为审判员。
落实轮岗交流制度。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和市高法院关于干部轮岗交流要求,1名中层干部及1名处级干部交流到其他政法部门,4名同志从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五分院、基层法院交流来院任职,12名法院中干实行了内部轮岗。
2009年以来,实行业务庭之间、业务庭与综合部门之间一般工作人员轮岗交流57人次。按照市高法院要求,对执行等重点部门的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分管执行工作满5年、担任执行庭领导职务满5年、执行庭一般执行人员工作满8年,必须调整工作岗位。2009年轮岗交流了3名执行人员,2010年轮岗交流4名,执行人员轮岗交流全部完成。轮岗交流改善了队伍结构,打破了部门和专业局限,促进了换位思考,激发了工作热情,也有利于廉政建设,实现了一举多得。
三、狠抓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贯彻《法官培训条例》和《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以抓思想政治、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为重点,注重培养高层次人才。
深化主题教育确保政治方向。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切实加强法官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三项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针对司法作风不实、工作质量不高、司法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加强国情、市情、民情教育,增强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强化。培养法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认真开展“三进三同”活动,组织近年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大学生等38人分两批到武隆县赵家乡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结穷亲”33户,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意识。
2009年,重庆五中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民一庭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民一庭还被评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刑一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打黑除恶”集体一等功,涌现出了全市“三八”红旗手刘健红、重庆十佳女法官樊仕琼等先进个人。
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针对部分法官面临的“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现象,及时组织开展法官业务培训578人次,投入培训经费100余万元,着力解决老知识不管用、新知识不够用等问题。
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1名同志取得博士学位,5名同志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干警达24%。全院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含30岁)的年轻同志有48人,占18.18%;51岁以上(含51岁)的同志有45人,占17.05%;31—50岁较年富力强的同志有171人,占64.77%,“两头小中间大”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优势,建立了院校合作暨“司法改革研究基地”,聘请了12名西政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创办《法槌之声》和《法官讲坛》,为法官提供展示才能、锻炼自我的平台,阳路同志获2009年全市青年人才论坛政法分论坛二等奖。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向最高法院申报了审判管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独立量刑程序、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改革、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等四个司法改革项目并付诸实施。鼓励审判人员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和《人民法院报》发表调研文章或调研成果。
2009年以来,重庆五中院被市高法院、最高法院采用了精品案例23篇,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130篇。其中,《人民司法》等核心法学期刊12篇,国家级报刊57篇,较好地展示了法官的理论研究水平。
落实上挂下派促进人才成长。切实加强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锻炼,既有法院系统内的培养交流锻炼,2名法官到重庆高院学习锻炼、1名副庭长到基层法院挂职副院长,初任法官全部到基层法院锻炼,每年确定部分中层干部、审判长到信访岗位接访,接受基层法院6人挂职锻炼;又有法院系统外的挂职锻炼交流,选派3人分别到主城区街道办、远郊区县乡镇等锻炼,更直接地体验社情民意。既强调法官职业化、专业化,也注意避免单一化、封闭化,跳出法院视野培养干部,让年轻干部有机会到审判以外的社会领域进行多方位锻炼,确保审判事业后继有人。
四、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
围绕推进网上办公办案,以制度建设作为强化队伍管理的基础,对审判权的行使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规范司法行为。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三大制度建设体系,并编汇成册。
制定《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对立案、送达、开庭、合议、审签、法律文书制作、归档等节点实行网络监控和提醒。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各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规范及工作目标要求。
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暂行规定》,明确了院长、庭长及审判长的法律文书签发权限,强化合议庭职责和院、庭长的监督指导职责。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及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逐件评查,做到每季度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实行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实现了事有人管,人要管事的制度管理。
实行网上办案。实施科技强院,依托审判质效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的程序控制、质量监控和宏观决策。信息化的精髓在于办案进程与信息录入同步,重庆五中院实行每周对各业务部门网上办案的信息录入及运行情况、档案电子化及归档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裁判文书会签率、裁判文书审批率、立案完备度和办案完备度等指标符合考核要求。院长、庭长通过网上办案,及时掌握分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进展情况,实现案件审理常态化运行,形成快审快结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了《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法官的办案数量、结案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初次申诉率及差错责任追究等情况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与记功奖励挂钩、与晋级晋职挂钩、与竞争上岗挂钩,实现考核评价结果利用最大化。按照部门考核结果,区分市委目标考核综合奖等次,奖金不搞平均主义。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评为优秀,一般人员评比优秀的比例有所倾斜。对评为优秀、立功等先进人员,优先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导向。
五、重视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从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等入手,2010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项警示教育月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2010年以来干警主动上交礼金1.8万元,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案件大幅度下降。
积极打造法院廉政文化。重庆五中院坚持把清廉自律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条主线,积极倡导清廉院风,院长带头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到各庭处室队、基层法院进行反腐倡廉宣讲,两名班子成员获得全市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征文比赛特别奖。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在内网上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将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通报等警示教育材料放到网络上供干警职工观看学习。在办公室、走廊悬挂廉政格言警句、书画作品,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廉政专栏等。
二是组织开展“迎新春”廉政文化作品比赛,将获奖作品编印成《廉政文化作品集锦》。组织开展廉政故事比赛,重庆五中院推选的《廉》在全市3700余篇作品中脱颖而出,进入37篇入围作品,并被评为“优秀廉政故事”。
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和竞赛,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组织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举办了红色短信比赛。建立以电子阅览、图书借阅、音像欣赏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之家。四是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占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阵地。组建了乒乓球队、桥牌队、书法、摄影等13个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增强了组织凝聚力。五是开展家属助廉。坚持每年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发放倡廉信,树立好家风,把好监督关,管好身边人,自觉拒腐蚀,争当廉内助。
建设立体化内部监督机制。重视制度反腐的作用,努力建设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专业化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根据案件类型特点,设立专业合议庭,在刑二庭设置了少年审判合议庭,在民一庭设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在民四庭设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等。
二是推行随机分案,强化程序规范的控制。根据实际制定和修改相应的制度,减少工作程序中的随意性。打破合议庭固定审理指定区县法院上诉案件的单一分案规则,除群体性案件和专业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外,其他二审案件实行随机分案,既保证法官之间工作量的大体平衡,也有利于预防司法腐败。
三是在本院各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定《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四是实行廉政审查“一票否决”。加强对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人员的廉政审查,2009年以来廉政审查343人次,对存在廉政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作了一票否决。五是加强纪律监督。坚持对本院及辖区法院进行明查暗访,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案件随案发放“五个严禁”、“四个一律”办案纪律监督表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参与办公办案用品等大宗物资购置6次,对司法鉴定拍卖机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167次,参与执行财产变卖15次。
创新纪律监督制约手段。在全院干警中推行廉政承诺制度,一般干警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承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作出廉政承诺,院党组向全院干警作出廉政承诺,并纳入全院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院长、中层干部对干警违法违纪负连带责任,责任人员扣发市委综合目标考核奖。
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29名司法监督员,采取邀请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召开座谈会、定期赠阅司法监督员专刊、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接受监督,得到司法监督员好评。认真落实市高法院单方退出机制规定,2名审判岗位中层干部家属不再从事律师工作,1名法官作为律师家属从审判岗位调整到综合部门工作;2010年出台《关于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参加所在地法院诉讼实行指定管辖的通知》以来,指定管辖5件,这是重庆五中院创新之举,有利于避免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合理怀疑,受到基层法院和当事人的好评。
开通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方便群众监督。2009年受理违纪违法信访举报22件。其中,对3件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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