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项司法 奋力创先争优
努力推动来安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2010-07-02 09:2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时刻
今年以来,我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和工作实际,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以能动司法、民本司法、规范司法为内容的“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认识
第一,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提升司法形象,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重视支持的需要。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来安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初步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深入思考,我们总觉得外界对法院的评价与我们自我认识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长期以来对司法规律性认识,制约了审判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也影响了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评价。院党组讨论认为,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从自身做起,改变长期以来对司法的被动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经过调研,确定以能动司法、民本司法为突破口,以规范司法为保障,立足审判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拍同力,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第二,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院建设的总抓手,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的集中体现。院党组认为,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必须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注重分析社会了解民情,研究案件背后折射的社会心理;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多做疏通化解工作,强化审判质效。必须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机制和措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教育干警从案件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司法建议,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狠下功夫。必须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讲政治、有方法、守底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狠下功夫。
第三,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规范行为、提升质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我院的司法行为、审判质效都有了一定进步,但仍有部分法官在办案中缺乏大局意识,只管“案结”不求“事了”,不讲求两个效果的统一,个别问题甚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活动,让法官深入农村最底层,更好地了解农民生产生活状态和司法需求,很好地教育了干警与人民群众在思想、感情和实践上的认同。今年开展三项司法工作,就是要更加注重司法工作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司法管理,继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新发展。
二、主要做法
认真谋划,研究方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派员参加分组讨论,“百名法官下基层”走访和召开企业、金融单位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院党组认真研究,理清思路,制定方案。方案初稿制定后,又在院局域网组织讨论,三易其稿,努力使方案既符合来安法院发展,也要符合服务来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在能动司法方面,突出服务经济发展。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总体部署,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创新司法服务的方式方法,为来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民本司法方面,突出促进社会和谐。要求刑事审判部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打击犯罪,也要注重减少社会对抗;要求民商事和行政审判部门加大调解协调力度,稳妥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三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求执行部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以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加强民意沟通,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改善办公生活条件,提升窗口形象。
在规范司法方面,突出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规范审判流程管理,重新修订管理规定,严把立案、审理、质检、归档关;规范案件评查,制定案件评查和发改案件审查办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落实;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努力促进司法民主;规范安全管理,购置了必要设备,保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规范车辆、接待、请销假等管理,保证运转有序;规范司法用语,制定了文明用语和忌语,对审判执行、来人接待和外出办案的干警行为进行统一要求,努力提升司法形象。
深入发动,营造氛围。
一是专题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三项司法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后,就在人大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作出公开承诺。方案确定后,又主动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征得支持。
二是院内广泛动员。通过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对全体干警进行司法理念的灌输和引导。尤其是在今年春训班上,教育干警及时转换司法理念,把思想统一到“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中来。
三是向服务保障对象宣传。院领导深入重点企业、园区及基层党委政府、村镇、社区走访调研中,通报法院三项司法的设想,了解需求及时修正,使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
立足岗位,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方案对具体活动都确定了承办部门,对参与活动的内容项目、方式方法,均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审判业务部门按方案要求主动开展巡回审判和搞好服务,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后勤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人事教育部门搞好干警日常学习辅导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绩效考核部门对审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三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纳入年底考核成绩。
二是循序渐进推动。本着成熟一个、开展一项原则,由民一、民二、执行部门在县经济开发区和汊河新区设立二个“法官工作站”,每周三上午安排人员进站接待来访咨询、组织调处,为园区企业法律咨询和依法维权提供便利。基层法庭分别在杨郢、施官、舜山等乡镇挂牌成立若干“巡回审判点”,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各业务庭每月安排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少于5件。
三是充实加强力量。今年4月,我院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把13名优秀同志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并重点充实活动的重点部门和岗位,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三、初步成效
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教育及实实在在的活动,绝大多数干警认识到“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件具体案件审理中的实际行动。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更加注重两个效果的统一,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增多,当事人反映投诉明显减少。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审判质效上升。今年活动开展以来,案件的结案率、调撤率均比以往有较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案件执结率80.4%,实际到位率66%,取得新突破。
二是促进了两个效果统一。更加注重和谐司法,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90.1%。对符合条件的31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1995元,为81名当事人发放43114元救助金。佑林产业251名职工39万欠薪案圆满执结,受到县委政府充分肯定。
三是队伍状态良好。院党总支被县委推荐为全市学习洗浩精神先进党组织;“崇法尚情、敬业守廉、厚德为民、务实求新”的法院精神,已成为干警的精神支柱、共同的行为准则;编报案例评析11篇(其中6篇被省高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征集16篇学术论文,2篇在全省获奖,发表宣传稿件270余篇,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不同时机对我院“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给予积极的评价,认为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持,县人大等机关对法院人事改革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配合,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我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司法建议。两个园区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为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安排适合场地和用房。园区企业和基层群众享受到了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群众普遍认可和支持。
在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中,我院做了一点探索和努力。与上级法院要求、与兄弟法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活动为载体,抓好活动方案落实,努力提升司法形象,争取在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中有新作为,不断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一、基本认识
第一,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提升司法形象,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重视支持的需要。近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来安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初步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深入思考,我们总觉得外界对法院的评价与我们自我认识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长期以来对司法规律性认识,制约了审判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也影响了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评价。院党组讨论认为,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从自身做起,改变长期以来对司法的被动性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经过调研,确定以能动司法、民本司法为突破口,以规范司法为保障,立足审判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拍同力,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第二,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院建设的总抓手,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法院工作的集中体现。院党组认为,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必须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注重分析社会了解民情,研究案件背后折射的社会心理;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多做疏通化解工作,强化审判质效。必须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机制和措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教育干警从案件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司法建议,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狠下功夫。必须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讲政治、有方法、守底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狠下功夫。
第三,开展“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是规范行为、提升质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我院的司法行为、审判质效都有了一定进步,但仍有部分法官在办案中缺乏大局意识,只管“案结”不求“事了”,不讲求两个效果的统一,个别问题甚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活动,让法官深入农村最底层,更好地了解农民生产生活状态和司法需求,很好地教育了干警与人民群众在思想、感情和实践上的认同。今年开展三项司法工作,就是要更加注重司法工作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司法管理,继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新发展。
二、主要做法
认真谋划,研究方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派员参加分组讨论,“百名法官下基层”走访和召开企业、金融单位座谈会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院党组认真研究,理清思路,制定方案。方案初稿制定后,又在院局域网组织讨论,三易其稿,努力使方案既符合来安法院发展,也要符合服务来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在能动司法方面,突出服务经济发展。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全县经济建设总体部署,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创新司法服务的方式方法,为来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民本司法方面,突出促进社会和谐。要求刑事审判部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打击犯罪,也要注重减少社会对抗;要求民商事和行政审判部门加大调解协调力度,稳妥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三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要求执行部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以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加强民意沟通,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改善办公生活条件,提升窗口形象。
在规范司法方面,突出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规范审判流程管理,重新修订管理规定,严把立案、审理、质检、归档关;规范案件评查,制定案件评查和发改案件审查办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落实;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定了管理办法,努力促进司法民主;规范安全管理,购置了必要设备,保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规范车辆、接待、请销假等管理,保证运转有序;规范司法用语,制定了文明用语和忌语,对审判执行、来人接待和外出办案的干警行为进行统一要求,努力提升司法形象。
深入发动,营造氛围。
一是专题向县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三项司法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确定后,就在人大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作出公开承诺。方案确定后,又主动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征得支持。
二是院内广泛动员。通过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对全体干警进行司法理念的灌输和引导。尤其是在今年春训班上,教育干警及时转换司法理念,把思想统一到“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中来。
三是向服务保障对象宣传。院领导深入重点企业、园区及基层党委政府、村镇、社区走访调研中,通报法院三项司法的设想,了解需求及时修正,使之更加符合基层实际。
立足岗位,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方案对具体活动都确定了承办部门,对参与活动的内容项目、方式方法,均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审判业务部门按方案要求主动开展巡回审判和搞好服务,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后勤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人事教育部门搞好干警日常学习辅导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绩效考核部门对审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三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纳入年底考核成绩。
二是循序渐进推动。本着成熟一个、开展一项原则,由民一、民二、执行部门在县经济开发区和汊河新区设立二个“法官工作站”,每周三上午安排人员进站接待来访咨询、组织调处,为园区企业法律咨询和依法维权提供便利。基层法庭分别在杨郢、施官、舜山等乡镇挂牌成立若干“巡回审判点”,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各业务庭每月安排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少于5件。
三是充实加强力量。今年4月,我院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把13名优秀同志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并重点充实活动的重点部门和岗位,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三、初步成效
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教育及实实在在的活动,绝大多数干警认识到“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件具体案件审理中的实际行动。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更加注重细节,更加注重两个效果的统一,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增多,当事人反映投诉明显减少。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审判质效上升。今年活动开展以来,案件的结案率、调撤率均比以往有较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案件执结率80.4%,实际到位率66%,取得新突破。
二是促进了两个效果统一。更加注重和谐司法,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90.1%。对符合条件的31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71995元,为81名当事人发放43114元救助金。佑林产业251名职工39万欠薪案圆满执结,受到县委政府充分肯定。
三是队伍状态良好。院党总支被县委推荐为全市学习洗浩精神先进党组织;“崇法尚情、敬业守廉、厚德为民、务实求新”的法院精神,已成为干警的精神支柱、共同的行为准则;编报案例评析11篇(其中6篇被省高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征集16篇学术论文,2篇在全省获奖,发表宣传稿件270余篇,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不同时机对我院“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给予积极的评价,认为是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持,县人大等机关对法院人事改革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配合,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我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司法建议。两个园区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为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安排适合场地和用房。园区企业和基层群众享受到了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群众普遍认可和支持。
在三项司法促发展活动中,我院做了一点探索和努力。与上级法院要求、与兄弟法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活动为载体,抓好活动方案落实,努力提升司法形象,争取在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中有新作为,不断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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