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阵6年洗脱妨碍司法罪名 港"廉署克星"脱罪
2010-06-29 14:38:25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6月29日电 香港终审法院28日裁定,2004年先科国际造市案引发的妨碍司法公正案,原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囚6年的律师林炳昌,上诉得直。

  据香港《明报》报道,于“先科案”中与香港廉政公署对阵6年、有“廉署克星”之称的律师林炳昌,昨日于终审法院获判上诉得直,洗脱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终审法院于判辞指出,原审法官及负责上诉裁决的法官未有足够证据将林炳昌等被告定罪。

  案件上诉期间一直被律师会暂时停牌的林炳昌表示,将会要求重新执业。律师会主席王桂埙昨表示,律师会今将开会讨论是否恢复林炳昌的律师牌,最快可于今日会后决定。

  王桂埙说,律师会一直密切注视案件,并会详细研究终院的判辞,以及研究林炳昌是否在过程中牵涉其它违反律师守则的事宜;若没有违规,将立即恢复其执照。与林炳昌等争讼多年的廉政公署则透过发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决。

  廉署:尊重法庭裁决

  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推翻林炳昌及另一名女被告徐敏?频拇?狈涟?痉ü??锩??烀?频牧硪幌钇笸挤⒓偈淖镆啾煌品?V劣谟肓直???怀莆?傲?鹂诵恰钡?3岁大律师艾勤贤,早前已于上诉庭洗脱两项企图披露受保护证人罪名,律政司提出上诉,亦被终院驳回。至于同案的先科国际前主席黄创光,则于2006年在原审宣判前弃保潜逃,其5年刑期不变,现时他仍被廉署通缉。

  廉署于2004年调查上市公司先科国际涉嫌造市案时,拘捕了案中疑犯黄创光的女秘书,稍后将她转为受保护证人,林炳昌被指身为黄的代表律师,在明知女秘书受廉署保护下,仍与黄当时的女友徐敏?疲?尚斐雒婕俳枞松肀;ち蠲?澹?椒ㄍビ肓?稹扒乐と恕薄

  被指“抢证人” 终院质疑定罪基础

  终院常任法官李义对这个定罪基础不以为然,质疑林炳昌不可能会以一己律师事业作赌注,只为协助黄与徐,特别是黄、徐二人不过是他的新客户,根本与陌生人无异,李义认为控方的证供无法支持“林炳昌是幕后黑手”的说法。

  另外,有关《南华早报》当时首席法庭记者周燕玲供称,艾勤贤曾在庭外两度指女秘书正受廉署保护,终院非常任法官纪立信认为,女记者与艾勤贤的版本分歧极大:如女记者指艾与她对话时正在吸烟,但事实上艾并非烟民,而女记者当日亦曾从其它律师及记者处取得资料。纪立信指原审法官只简单接纳女记者版本,便一口咬定艾勤贤是「爆料者」,没有作出详细解释。他又表示,由于案件事隔已久,决定拒绝将案发还区院重审。终院同时下令双方稍后可经书面陈辞商讨讼费安排。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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