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抓手
——襄阳区法院落实三项指标考核的实践与思考
2010-06-01 08:49: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扎根基层的根须,其如何科学发展,直接关系到法院系统的整体形象。去年以来,襄阳区法院紧紧围绕市中级法院“三项指标”考核任务,坚持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找准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审判质量、信访投诉和法庭建设在市中级法院对十个基层法院的考核中位居前列,“三项指标”综合考核排名第一,改变了前几年审判质量差、信访举报率高、法庭基础建设薄弱、参与区委中心工作不够的被动局面。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模范法院、全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一、基本实践
(一)抓源头,兴质量。一是实现理念更新。认真贯彻落实“头顶法律、眼望百姓、心怀良知”的办案理念,确立“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的指导思想,鼓励大家一门心思出精品、办铁案。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在院机关和法庭醒目位置悬挂“头顶法律、眼望百姓、心怀良知”匾牌,时时提醒干警强化内心自省。在区主要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彻底改变自收自支的经费保障模式,法院办公经费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实现财政全额拨付,为新的办案理念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立足管理创新。层层分解三项指标考核任务,对干警以办案数量、结案率、调解率、发回改判率、投诉率等五项指标定实绩。将上诉案件二审改判和发回率作为衡量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重点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奖励制度,干警每调解一件案件奖励30元调解经费。将调解工作贯穿了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案件上诉后一审法官密切配合二审法官共同做好调解工作,超过半数的上诉案件在二审环节以调解撤诉结案,取得了最终消化矛盾纠纷和减少二审法院裁判压力的双赢效果。认真落实合议制度,通过集体把关保证裁判质量;强化审判责任追究,实行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五级责任制”,对问题案件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签发、管理责任和合议庭各成员的审判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4名审判人员因为承办的案件存在逾期送达和超审限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和记过处分。
三是深化改革出新。成立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进行严格监管,每月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对当月审结案件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在全省率先试行刑事、民事专业审判委员制度,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建立法检监督与配合新机制,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化,引入申诉审查听证和法检联合调处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通过深化改革,狠抓审判质量,襄阳区法院上诉案件维持率由2006年的57.83%上升到2009年的93.5%,改判发回率由2006年的42.17%下降至2009年的6.5%,在市中级法院对全市各基层法院2009年四个季度的上诉案件质量排名通报中均名列前茅。
(二)抓根本,强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定队伍的政治信念,确保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关心干警成长进步,全面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一批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被提拔到中层正副职的岗位。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鼓励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有45名干警通过司考大关,在全市法院独树一帜;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后勤保障能手的评比活动,对获得能手称号的同志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全面加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审判竞赛活动;加强干警业务学习,实行法官考学制,每年由院长出题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成效;挑选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上挂下派”,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业务能力,一名副院长和两名中层干部到中级法院上挂锻炼,中级法院两名中层干部下派襄阳区法院分别担任院领导和法庭庭长;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狠抓廉政纪律,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制定廉政纪律六项规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涉案款物、找当事人索要赞助、要求当事人报销电话费、餐费、加油费、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吃请等六种行为进行严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将“五个严禁”和本院廉政纪律六项规定的内容印制成廉政纪律告知书,随同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案件当事人,请当事人、代理人对法官廉洁进行监督。一年来,队伍廉洁自律在2009年度中级法院考核中位居第一。
四是强化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院和谐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制定《庭审程序规范》和《司法礼仪规范》,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举办廉政书画比赛,组织篮球、登山、拔河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开辟网络文化阵地,开通襄阳法院互联网站,交流和展示法院文化。去年,襄阳区法院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已连续十年保持这一荣誉。
(三)抓基层,打基础。一是实行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法庭管理。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完善法庭审判管理、廉政纪律、内务管理、业务考核、便民利民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诉讼指导、司法公开、告知释明、判后答疑制度,树立人民法庭“窗口”形象。
二是实行力量下沉,提高法庭干警素质。打破机关与法庭的岗位界限,实行机关与法庭部分干警定期轮岗制度,院机关16位年轻同志按照轮岗工作安排分别下到13个法庭工作,14位法庭同志回院机关工作,13个法庭正式干警平均数达到4人,消除了“一人庭”、“二人庭”现象。5位优秀的年轻同志被安排到法庭负责,6位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本科生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副庭长下派到法庭锻炼。在法庭普遍设立内部食堂,在院机关为每个法庭干警解决一套住房,省法院下拨的新车优先配备给法庭使用。为提高法庭干警的待遇,院里还尽量压缩机关开支,从节余资金中为每位法庭干警每月发放200元补助,用于补贴其交通、通讯费支出。
三是实行保障下倾,加大法庭建设力度。一方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法庭建设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在法院经费仅够保障正常办案需要的情况下,全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挤出部分资金投入到法庭建设上。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襄阳区法院的法庭建设问题,同意区法院用2-3年的时间对石桥、伙牌、黄龙、朱集、程河、张集等6个法庭进行重建,对双沟、张湾、黄集、东津、龙王等5个法庭进行改建,法庭建设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目前,襄阳区法院已投入法庭建设资金360万元,石桥、朱集、黄龙、张家集、双沟5个法庭改、重建工程已经完工,干警已搬入改、重建后的新办公楼办公,程河法庭重建工程也已启动,法庭建设进度在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法庭建设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一。
(四)抓服务,保稳定。一是融入维稳大局,争取支持抓联动。在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派出一名副院长进驻区维稳办公室兼任领导职务,法庭在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设立“调解室”,指派专人进驻中心协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官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遇到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协调的,通过区维稳办和各镇维稳联动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其中,支持、协助、配合法院进行案件调处和执行;全区遇到重大维稳事件,区维稳办和各镇维稳联动中心通过联席会议,协调法院提供司法支持。近期,襄阳区法院参与全区维稳联动工作受到省高院郑少三院长的肯定,批示全省法院学习。
二是实行四进社区,司法服务抓互动。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和诉调对接活动。组织法官进村入户进行民意沟通、巡回审判、法律宣讲和回访问案等活动,构筑“纠纷不出村,矛盾不过夜”的便民诉讼网络。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引导民间纠纷当事人在诉讼前先进行人民调解或由法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通过联调减诉,一年来,襄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减少受案数量550余件,案件调撤率上升近10个百分点,涉讼信访总量下降达60%。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执法办案抓能动。要求每位法官注重把握法院小局与维稳大局、被动司法与主动服务、案内工作与案外事务的关系,在努力化解老矛盾中有效解决新问题,绝对不能因为承办案件激化矛盾纠纷,绝对不能影响发展环境,绝对不能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感到有理无助。严厉打击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严重的多发性犯罪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秩序的“害群之马”被依法严惩。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问题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法院被授予“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二、几点思考
实践证明,三项指标考核为基层法院科学发展树立了鲜明旗帜,提供了创新平台,丰富了工作实践,注入了不竭动力,成为基层法院科学发展的新引擎。作为全市基层法院之一,襄阳区法院将在巩固以上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落实、求实效。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落实力度。基层法院重点抓什么,如何抓?对此,襄阳区法院也曾经有过困惑。2007年以来,襄阳区法院着手从转变办案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和裁判效果、加强联调减诉、化解越级上访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8年下半年,市中级法院决定对全市基层法院实行案件质量、信访投诉和法庭建设等三项指标考核,吹响了基层法院科学发展的集结号。三项指标下来后,更坚定了襄阳区法院抓质量,抓信访,抓基层的决心。大家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围绕三项指标考核任务,抓源头、兴质量,抓根本、强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保稳定,各项考核在全市居于领先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也在各项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得到较好实现,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实践让襄阳区法院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给基层法院带来的强大活力。为此,襄阳区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杂音,坚定信念,扎实工作,狠抓三项指标考核任务的落实。工作中坚持以三项指标为纲,突出重点,纲举目张,统筹兼顾做好各项法院工作。
二是进一步联系工作实际,丰富实践内容。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需要基层法院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抓好三个对接。
第一个是抓好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对接,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检验案件质量的试金石,狠抓案结事了;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拓展与延伸,狠抓法院管理;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狠抓能力建设。
第二个是抓好与基层法院实际的有机对接,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基层工作思路,紧紧依靠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抓好基层人民法庭的物质条件改善、便民措施落实和司法能力提升。
第三个是抓好与服务大局工作的有机对接,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围绕大局统筹谋划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在具体审判工作中,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严格司法的能力,尊崇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确保能动司法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顺利进行;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正确处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能力,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全面开展“深化管理年”活动,强化院长、庭长“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案件质量“五项指标”考核,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增强法官的质量效率意识。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加快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继续完善涉讼信访工作机制,推行法官带案下访、领导定期接访等措施,不断拓宽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表达司法诉求的渠道和方式。
坚持周五学习日和业务考试制度;继续推进干警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比等审判竞赛活动,培养奖励各类岗位能手;继续挑选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上挂下派”,接受锻炼;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本院廉政纪律六项规定,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上台阶,按计划完成伙牌、程河等法庭的重建和张湾、黄集、东津、龙王等4个法庭的改建工程。切实加强法庭管理和便民措施落实,实现法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进一步优化奖惩激励,增强工作动力。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需要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作保证。在对各业务庭结案率、调解率、改判发回率、投诉案件数等指标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庭室人均结案数和法庭参与维稳联动工作量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庭室争先创优和干警的提拔任用挂钩。对年度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庭室给予重奖,对业务庭长予以重用。对年度综合考核靠后的业务庭长实行末位淘汰,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倒数后三位的,向院长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倒数第一的,责成在院务会上检讨;年度考核倒数后三位的,通报批评并责成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检讨,年度考核倒数第一、工作不见成效的,调离任职岗位;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第一的,按组织任免程序报请免除庭长职务。
一、基本实践
(一)抓源头,兴质量。一是实现理念更新。认真贯彻落实“头顶法律、眼望百姓、心怀良知”的办案理念,确立“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的指导思想,鼓励大家一门心思出精品、办铁案。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在院机关和法庭醒目位置悬挂“头顶法律、眼望百姓、心怀良知”匾牌,时时提醒干警强化内心自省。在区主要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彻底改变自收自支的经费保障模式,法院办公经费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实现财政全额拨付,为新的办案理念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立足管理创新。层层分解三项指标考核任务,对干警以办案数量、结案率、调解率、发回改判率、投诉率等五项指标定实绩。将上诉案件二审改判和发回率作为衡量法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重点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奖励制度,干警每调解一件案件奖励30元调解经费。将调解工作贯穿了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案件上诉后一审法官密切配合二审法官共同做好调解工作,超过半数的上诉案件在二审环节以调解撤诉结案,取得了最终消化矛盾纠纷和减少二审法院裁判压力的双赢效果。认真落实合议制度,通过集体把关保证裁判质量;强化审判责任追究,实行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五级责任制”,对问题案件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签发、管理责任和合议庭各成员的审判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4名审判人员因为承办的案件存在逾期送达和超审限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和记过处分。
三是深化改革出新。成立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进行严格监管,每月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对当月审结案件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在全省率先试行刑事、民事专业审判委员制度,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建立法检监督与配合新机制,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化,引入申诉审查听证和法检联合调处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通过深化改革,狠抓审判质量,襄阳区法院上诉案件维持率由2006年的57.83%上升到2009年的93.5%,改判发回率由2006年的42.17%下降至2009年的6.5%,在市中级法院对全市各基层法院2009年四个季度的上诉案件质量排名通报中均名列前茅。
(二)抓根本,强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定队伍的政治信念,确保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关心干警成长进步,全面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一批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被提拔到中层正副职的岗位。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鼓励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有45名干警通过司考大关,在全市法院独树一帜;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后勤保障能手的评比活动,对获得能手称号的同志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全面加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审判竞赛活动;加强干警业务学习,实行法官考学制,每年由院长出题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成效;挑选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上挂下派”,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业务能力,一名副院长和两名中层干部到中级法院上挂锻炼,中级法院两名中层干部下派襄阳区法院分别担任院领导和法庭庭长;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狠抓廉政纪律,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制定廉政纪律六项规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涉案款物、找当事人索要赞助、要求当事人报销电话费、餐费、加油费、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吃请等六种行为进行严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将“五个严禁”和本院廉政纪律六项规定的内容印制成廉政纪律告知书,随同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案件当事人,请当事人、代理人对法官廉洁进行监督。一年来,队伍廉洁自律在2009年度中级法院考核中位居第一。
四是强化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院和谐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制定《庭审程序规范》和《司法礼仪规范》,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举办廉政书画比赛,组织篮球、登山、拔河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开辟网络文化阵地,开通襄阳法院互联网站,交流和展示法院文化。去年,襄阳区法院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已连续十年保持这一荣誉。
(三)抓基层,打基础。一是实行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法庭管理。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完善法庭审判管理、廉政纪律、内务管理、业务考核、便民利民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诉讼指导、司法公开、告知释明、判后答疑制度,树立人民法庭“窗口”形象。
二是实行力量下沉,提高法庭干警素质。打破机关与法庭的岗位界限,实行机关与法庭部分干警定期轮岗制度,院机关16位年轻同志按照轮岗工作安排分别下到13个法庭工作,14位法庭同志回院机关工作,13个法庭正式干警平均数达到4人,消除了“一人庭”、“二人庭”现象。5位优秀的年轻同志被安排到法庭负责,6位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本科生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副庭长下派到法庭锻炼。在法庭普遍设立内部食堂,在院机关为每个法庭干警解决一套住房,省法院下拨的新车优先配备给法庭使用。为提高法庭干警的待遇,院里还尽量压缩机关开支,从节余资金中为每位法庭干警每月发放200元补助,用于补贴其交通、通讯费支出。
三是实行保障下倾,加大法庭建设力度。一方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法庭建设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在法院经费仅够保障正常办案需要的情况下,全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挤出部分资金投入到法庭建设上。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襄阳区法院的法庭建设问题,同意区法院用2-3年的时间对石桥、伙牌、黄龙、朱集、程河、张集等6个法庭进行重建,对双沟、张湾、黄集、东津、龙王等5个法庭进行改建,法庭建设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目前,襄阳区法院已投入法庭建设资金360万元,石桥、朱集、黄龙、张家集、双沟5个法庭改、重建工程已经完工,干警已搬入改、重建后的新办公楼办公,程河法庭重建工程也已启动,法庭建设进度在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法庭建设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一。
(四)抓服务,保稳定。一是融入维稳大局,争取支持抓联动。在区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派出一名副院长进驻区维稳办公室兼任领导职务,法庭在镇综治维稳联动中心设立“调解室”,指派专人进驻中心协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官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遇到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协调的,通过区维稳办和各镇维稳联动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参与其中,支持、协助、配合法院进行案件调处和执行;全区遇到重大维稳事件,区维稳办和各镇维稳联动中心通过联席会议,协调法院提供司法支持。近期,襄阳区法院参与全区维稳联动工作受到省高院郑少三院长的肯定,批示全省法院学习。
二是实行四进社区,司法服务抓互动。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和诉调对接活动。组织法官进村入户进行民意沟通、巡回审判、法律宣讲和回访问案等活动,构筑“纠纷不出村,矛盾不过夜”的便民诉讼网络。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引导民间纠纷当事人在诉讼前先进行人民调解或由法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通过联调减诉,一年来,襄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减少受案数量550余件,案件调撤率上升近10个百分点,涉讼信访总量下降达60%。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执法办案抓能动。要求每位法官注重把握法院小局与维稳大局、被动司法与主动服务、案内工作与案外事务的关系,在努力化解老矛盾中有效解决新问题,绝对不能因为承办案件激化矛盾纠纷,绝对不能影响发展环境,绝对不能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感到有理无助。严厉打击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严重的多发性犯罪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秩序的“害群之马”被依法严惩。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问题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法院被授予“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二、几点思考
实践证明,三项指标考核为基层法院科学发展树立了鲜明旗帜,提供了创新平台,丰富了工作实践,注入了不竭动力,成为基层法院科学发展的新引擎。作为全市基层法院之一,襄阳区法院将在巩固以上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落实、求实效。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落实力度。基层法院重点抓什么,如何抓?对此,襄阳区法院也曾经有过困惑。2007年以来,襄阳区法院着手从转变办案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和裁判效果、加强联调减诉、化解越级上访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8年下半年,市中级法院决定对全市基层法院实行案件质量、信访投诉和法庭建设等三项指标考核,吹响了基层法院科学发展的集结号。三项指标下来后,更坚定了襄阳区法院抓质量,抓信访,抓基层的决心。大家振奋精神,变压力为动力,围绕三项指标考核任务,抓源头、兴质量,抓根本、强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保稳定,各项考核在全市居于领先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也在各项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得到较好实现,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实践让襄阳区法院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给基层法院带来的强大活力。为此,襄阳区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杂音,坚定信念,扎实工作,狠抓三项指标考核任务的落实。工作中坚持以三项指标为纲,突出重点,纲举目张,统筹兼顾做好各项法院工作。
二是进一步联系工作实际,丰富实践内容。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需要基层法院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抓好三个对接。
第一个是抓好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对接,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检验案件质量的试金石,狠抓案结事了;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拓展与延伸,狠抓法院管理;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狠抓能力建设。
第二个是抓好与基层法院实际的有机对接,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基层工作思路,紧紧依靠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抓好基层人民法庭的物质条件改善、便民措施落实和司法能力提升。
第三个是抓好与服务大局工作的有机对接,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围绕大局统筹谋划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在具体审判工作中,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严格司法的能力,尊崇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确保能动司法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顺利进行;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正确处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能力,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全面开展“深化管理年”活动,强化院长、庭长“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案件质量“五项指标”考核,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增强法官的质量效率意识。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加快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继续完善涉讼信访工作机制,推行法官带案下访、领导定期接访等措施,不断拓宽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表达司法诉求的渠道和方式。
坚持周五学习日和业务考试制度;继续推进干警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比等审判竞赛活动,培养奖励各类岗位能手;继续挑选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上挂下派”,接受锻炼;坚定不移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本院廉政纪律六项规定,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上台阶,按计划完成伙牌、程河等法庭的重建和张湾、黄集、东津、龙王等4个法庭的改建工程。切实加强法庭管理和便民措施落实,实现法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进一步优化奖惩激励,增强工作动力。落实三项指标考核任务需要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作保证。在对各业务庭结案率、调解率、改判发回率、投诉案件数等指标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庭室人均结案数和法庭参与维稳联动工作量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庭室争先创优和干警的提拔任用挂钩。对年度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庭室给予重奖,对业务庭长予以重用。对年度综合考核靠后的业务庭长实行末位淘汰,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倒数后三位的,向院长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倒数第一的,责成在院务会上检讨;年度考核倒数后三位的,通报批评并责成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检讨,年度考核倒数第一、工作不见成效的,调离任职岗位;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第一的,按组织任免程序报请免除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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