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法院假日法庭见成效 疑难案件一日结
2010-05-31 15:00:13
中国法院网讯 (葛启蒙) 王某骑电动车在路口转弯处和李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造成王某多处软组织损伤,事发后王某要求李某作出赔偿,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情绪较为激动,案件久拖不下。日前,经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调解,该案得以解决。
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结合当前“三项重点工作”,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案件审理指导,利用节假日时间组成“假日法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高新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析法明理,讲清利害,最终经过主审法官耐心、有效地调解,原被告双方互相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
山阳区法院高新法庭结合当前“三项重点工作”,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案件审理指导,利用节假日时间组成“假日法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高新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析法明理,讲清利害,最终经过主审法官耐心、有效地调解,原被告双方互相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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