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0-05-25 13:51: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 作者: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培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于人民法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我们积极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干警素质,大力促进审执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在全国奋力加快发展、推进和谐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工作中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开展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公正作为法院工作的基石,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努力通过有效的司法手段,积极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新的作为。
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罚当其罪,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继续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法官五进”等活动,帮助群众理顺情绪,解决困难,维护稳定。
三、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力争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有新的贡献。
人民法院要紧跟党委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引导全体法官把化解矛盾作为今后工作的切入点,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稳妥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以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打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关注和改善民生,力争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方面有新的举措。
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要继续坚持远程立案、巡回审判、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制度,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要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审理就业、医疗、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着力保护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合理诉求。教育引导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强化案件原承办法官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院庭长定期接访等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非法访,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力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新的突破。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合理借鉴其他法院司法实践的有益成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使不同审判权力、法院不同部门之间工作协调、运转有序。要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地分配使用司法资源,全面构筑以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衔接机制解决纠纷大格局。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网络,及时化解社会上存在的矛盾纠纷,准备到法院起诉的纠纷和正在审理、执行的案件等三类纠纷,切实将深化衔接机制作为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六、密切协作,精诚团结,力争在全力打造和谐一流法院方面有新的成绩。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效率。法院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顾全大局讲党性,要加强团结协作,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长的权威,自觉服从集体的决策,把心思全都投入到工作中,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领导干部要加大工作指导转变,多深入基层、深入审判一线搞调查研究,要善于把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与本院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提出科学的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一把手”,要按照“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推动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均衡发展。要妥善抓好各单位团结的问题。只有全院干警密切协作,精诚团结,形成合力,才能使我们的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更强,才能推动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七、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力争在保障和服务和谐发展的能力水平方面有新的提升。
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讨论,带头实践,为大家树立榜样。要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带头和承上启下作用,严格抓好审判和队伍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要继续深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法官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本院制定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在全国奋力加快发展、推进和谐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工作中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开展法院工作的立足点,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公正作为法院工作的基石,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努力通过有效的司法手段,积极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新的作为。
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罚当其罪,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继续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法官五进”等活动,帮助群众理顺情绪,解决困难,维护稳定。
三、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力争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有新的贡献。
人民法院要紧跟党委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引导全体法官把化解矛盾作为今后工作的切入点,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稳妥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以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打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关注和改善民生,力争在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方面有新的举措。
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要继续坚持远程立案、巡回审判、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制度,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要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审理就业、医疗、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着力保护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合理诉求。教育引导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工作,强化案件原承办法官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院庭长定期接访等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非法访,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力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新的突破。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合理借鉴其他法院司法实践的有益成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使不同审判权力、法院不同部门之间工作协调、运转有序。要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地分配使用司法资源,全面构筑以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衔接机制解决纠纷大格局。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网络,及时化解社会上存在的矛盾纠纷,准备到法院起诉的纠纷和正在审理、执行的案件等三类纠纷,切实将深化衔接机制作为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六、密切协作,精诚团结,力争在全力打造和谐一流法院方面有新的成绩。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效率。法院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顾全大局讲党性,要加强团结协作,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长的权威,自觉服从集体的决策,把心思全都投入到工作中,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领导干部要加大工作指导转变,多深入基层、深入审判一线搞调查研究,要善于把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与本院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提出科学的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一把手”,要按照“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推动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均衡发展。要妥善抓好各单位团结的问题。只有全院干警密切协作,精诚团结,形成合力,才能使我们的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更强,才能推动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七、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力争在保障和服务和谐发展的能力水平方面有新的提升。
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 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讨论,带头实践,为大家树立榜样。要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带头和承上启下作用,严格抓好审判和队伍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要继续深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法官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本院制定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