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三项措施做好信访工作
2010-05-10 08:44:56
     中国法院网讯 (闫天喜 闫晗)  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两级法院采取归口接访、包案责任以及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三项措施,信访工作取得成效。

  该院把原来的院领导轮流天天接访方式,改变为院领导归口接访与预约接访相结合的方式。凡是主管院领导接访过的案件,必须负责把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到底,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又来访的,信访工作机构不再安排其他院领导接访。通过改革领导接访方式,有效解决了院领导重复接访、多头批转、答复不一、责任不明、效率不高等弊端。来访群众都能受到主管院领导的接访,由主管领导直接解决来访群众的诉求,大大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等现象的发生。

  对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中院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的两级法院的信访案件负包案领导责任,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一把手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信访案件承担办理责任。同时,中院班子成员对包点、包片基层法院的信访案件承担协调办理的责任。这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处访工作责任制,有效化解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并使90%以上的信访人得以停访息诉。最近,省委政法委通报的重访案件,郑州中院退出前五。

  2009年以来,郑州中院针对涉诉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如《院领导接访人民群众来访暂行办法》、《涉诉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暂行办法》、《涉诉信访问题终结工作暂行办法》、《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调卷工作暂行办法》、《诉讼、执行案件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对涉诉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一些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减少了信访存量,扼制了信访增量,增强了法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亲民为民意识,为预防和治理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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