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采用圆桌方式对一起行政争议进行听证
2010-04-29 11:22:13
南阳中院圆桌方式听证行政争议
     中国法院网讯 (曹萌 闫林 李国祥)  4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圆桌听证协调会,对南阳市武侯路钢材市场十家企业不服南阳市政府关闭该市场的行政行为进行听证和协调。

  2009年12月26日,南阳市人民政府为规范市场管理,优化中心城区市场布局,根据有关法律和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关闭市区武侯路的钢材市场。武侯路钢材市场十家商户认为市政府的关闭通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南阳中院递交诉状,要求撤销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武侯路钢材市场的通告。

  南阳中院审查后发现,此案关系重大,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和钢材经营商户的利益,妥善化解这一行政纠纷,既能服务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又能维护钢材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融洽气氛,促进案件的协调,南阳中院参照圆桌审判的方式特意采用圆桌听证和协调的办法。

  听证会上,原告方依法理性表达了市政府决定对自身可能造成的利益损伤,市政府也针对原告的诉请,陈述了作出通告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向钢材经营企业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取得钢材经营企业的谅解,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针对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问题,市政府的通告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合法性等问题各自陈述了各自意见。在合议庭的努力工作和建议下,双方都希望通过法院协调解决此纠纷。

   “本以为政府和法院都是高高在上的,没想到法院采用圆桌的方式对我们的案子进行听证和协调,让我们从心理上感到在法律面前和市政府是平等的,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表达诉求的平台。虽然没达成一致意见,但我们相信法院这么用心,肯定会维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商户代表在听证会后对南阳中院采取的这种圆桌听证和协调解决行政纠纷的方法充满信心并表示赞许。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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