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更贴近边疆百姓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2010-04-08 10:35: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钟旭
- 马背上的巡回法庭
- 红河州中院深入干旱地区就地开庭
- 法官在干旱灾区巡回审判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形成,边疆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日益增强,对司法的要求与期望,也更加强烈,如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满足边疆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广大边疆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快捷、更加令人信服的司法服务,成为摆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两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巡回审判:解民忧 保稳定 创和谐
改变坐堂问案的方式,到胶林蕉地去查看现场、到村寨社区开庭、到田间地头调解,用身边的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化解一个纠纷,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百姓,这是红河州两级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到基层活动的主要目的。
绿春县大黑山乡三楞村委会龙巴村民小组与村民李细欧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致对方利益于不顾,为了曾经的橡胶地承包约定,斗嘴使气,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一度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的重点,乡、县相关部门多次进行行政调解均未收到应有的效果,双方当事人三次诉讼到法院,由于司法程序的原因前两次被中级人民发回重审,当第三次上诉的卷宗摆到民二庭法官的案桌上时,法官们只有一个心愿就是一定要把案子结了,事情了了!为此三次前往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哈尼族寨子---龙巴村,实地参看胶林规模、树木的长势,与当事人面对面诚心交谈,不怨其烦地查找调解点,认真“诊断”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在村子里一住就是一星期,法官们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已是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为感谢法官的努力与艰辛,“村委会召开全体大会 诚聘合议庭的法官为龙巴村荣誉村民!”村民小组组长朱得明说。几天后,八个朴实憨厚的哈尼族汉子代表全体村民风尘仆仆来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向法官送来“荣誉村民证书”和镌刻“重民生 解民忧 公正廉洁得民心”字样的牌匾。
西南边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欠发达,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坚持便民为民的巡回审判是红河区域特点对红河州两级法院工作的要求,一个合议庭一次巡回都会带上同一方向的多件案件,顺路,顺势,顺情展开工作。“就是贴钱,也要把巡回审判坚持到底!”一位基层法院的院长这样说。
司法调解:重民生 惠民益 暖民心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近年来,红河州两级法院结合边疆地域、民族风俗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在耐心、细心、诚心上下工夫,形成走到案发地查明案件事实;走进群众中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民情民俗形成解决方案,依靠当地权威人士劝说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有效调解方式。
弥勒县独家村的张春贵、颜礼艳与王庆华、王树彬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纠纷的焦点就是为两家相邻的一条田埂和田埂边的水沟,田埂和水沟属于独家村民小组所有,但是,1999年,王庆华、王树彬家却在自家房屋与另外的两家之间砌起了围墙、猪圈、厕所等,导致张春贵家无法从该通道通行,双方发生了多次争执,后来,张春贵、颜礼艳采取极端方式,向村里水井中投毒予以报复,导致全村共有138个人都因喝过那口井里的水而中毒,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08年9月,张春贵、颜礼艳被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家四周已是房屋林立,
“我现在是变雀都飞不出去了!”颜礼艳说,他们要求相关部门解决其通行问题,村委会对此多次调解未果后,张春贵、颜礼艳即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诉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占用的3.5米宽通道留出让二被上诉人通行,并赔偿45000元损失。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庆华、王树彬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到了现场合议庭成员对那条通道有深刻的印象,如果扛着一袋米的话是根本无法通行的。”审判长胡云涛说。
“我家没有影响他家的通行,这条路是我家王家的!”王庆华争辩道。
“人不要把人逼急了,要不谁也不是疯子!”颜礼艳怒骂起来。
争吵,怒骂,风波何时才能平息?博弈,权衡,矛盾如何才能化解?
在农村“地”和“过道”是最敏感的两样东西,关乎到一家人的生存和颜面,无论谁作出退让都是非常艰难的!
合议庭的法官开始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围着张春贵、颜礼艳家的四周与邻居谈话,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与当事人谈话一次、两次、三次……与周边邻居商量是西家、王家、徐家……查看地形是上房顶、爬墙头、拉皮尺……从星期五到星期天,所有合议庭的法官以及基层法院的同志,一刻不停的分工协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以及邻居老徐达成谅解协议,徐、王两家都做出了让步,而张家也给予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一条宽为1米5,长约70米的通道呈现在了法官和村民的眼前。
“供人行走的道路已经是通畅了,”见到两家握手言和,面对那条通常的道路,红河中院副院长冯汝春欣慰地对在场的村民说:“希望从这一刻开始,张春贵家和其他村民之间的心灵通道也能够畅通无阻。”
在场的村民和律师这样说:“是法官用耐心和爱心温暖了民心”。
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中央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原则以来,作为最贴近百姓、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和谐的第一线的司法部门,红河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时刻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公正文明审判为着力点,以百姓得实惠为落脚点,结合群众和区域特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的开展了“审判纪律作风整顿、巡回审判到村寨、调解能手竞赛、精品法律文书评比”等多项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司法效率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为边疆民众服务的意识显著增强。
巡回审判:解民忧 保稳定 创和谐
改变坐堂问案的方式,到胶林蕉地去查看现场、到村寨社区开庭、到田间地头调解,用身边的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化解一个纠纷,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百姓,这是红河州两级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到基层活动的主要目的。
绿春县大黑山乡三楞村委会龙巴村民小组与村民李细欧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致对方利益于不顾,为了曾经的橡胶地承包约定,斗嘴使气,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一度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的重点,乡、县相关部门多次进行行政调解均未收到应有的效果,双方当事人三次诉讼到法院,由于司法程序的原因前两次被中级人民发回重审,当第三次上诉的卷宗摆到民二庭法官的案桌上时,法官们只有一个心愿就是一定要把案子结了,事情了了!为此三次前往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哈尼族寨子---龙巴村,实地参看胶林规模、树木的长势,与当事人面对面诚心交谈,不怨其烦地查找调解点,认真“诊断”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在村子里一住就是一星期,法官们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已是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为感谢法官的努力与艰辛,“村委会召开全体大会 诚聘合议庭的法官为龙巴村荣誉村民!”村民小组组长朱得明说。几天后,八个朴实憨厚的哈尼族汉子代表全体村民风尘仆仆来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向法官送来“荣誉村民证书”和镌刻“重民生 解民忧 公正廉洁得民心”字样的牌匾。
西南边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欠发达,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坚持便民为民的巡回审判是红河区域特点对红河州两级法院工作的要求,一个合议庭一次巡回都会带上同一方向的多件案件,顺路,顺势,顺情展开工作。“就是贴钱,也要把巡回审判坚持到底!”一位基层法院的院长这样说。
司法调解:重民生 惠民益 暖民心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近年来,红河州两级法院结合边疆地域、民族风俗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在耐心、细心、诚心上下工夫,形成走到案发地查明案件事实;走进群众中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民情民俗形成解决方案,依靠当地权威人士劝说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有效调解方式。
弥勒县独家村的张春贵、颜礼艳与王庆华、王树彬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纠纷的焦点就是为两家相邻的一条田埂和田埂边的水沟,田埂和水沟属于独家村民小组所有,但是,1999年,王庆华、王树彬家却在自家房屋与另外的两家之间砌起了围墙、猪圈、厕所等,导致张春贵家无法从该通道通行,双方发生了多次争执,后来,张春贵、颜礼艳采取极端方式,向村里水井中投毒予以报复,导致全村共有138个人都因喝过那口井里的水而中毒,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08年9月,张春贵、颜礼艳被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家四周已是房屋林立,
“我现在是变雀都飞不出去了!”颜礼艳说,他们要求相关部门解决其通行问题,村委会对此多次调解未果后,张春贵、颜礼艳即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诉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占用的3.5米宽通道留出让二被上诉人通行,并赔偿45000元损失。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王庆华、王树彬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到了现场合议庭成员对那条通道有深刻的印象,如果扛着一袋米的话是根本无法通行的。”审判长胡云涛说。
“我家没有影响他家的通行,这条路是我家王家的!”王庆华争辩道。
“人不要把人逼急了,要不谁也不是疯子!”颜礼艳怒骂起来。
争吵,怒骂,风波何时才能平息?博弈,权衡,矛盾如何才能化解?
在农村“地”和“过道”是最敏感的两样东西,关乎到一家人的生存和颜面,无论谁作出退让都是非常艰难的!
合议庭的法官开始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围着张春贵、颜礼艳家的四周与邻居谈话,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与当事人谈话一次、两次、三次……与周边邻居商量是西家、王家、徐家……查看地形是上房顶、爬墙头、拉皮尺……从星期五到星期天,所有合议庭的法官以及基层法院的同志,一刻不停的分工协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以及邻居老徐达成谅解协议,徐、王两家都做出了让步,而张家也给予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一条宽为1米5,长约70米的通道呈现在了法官和村民的眼前。
“供人行走的道路已经是通畅了,”见到两家握手言和,面对那条通常的道路,红河中院副院长冯汝春欣慰地对在场的村民说:“希望从这一刻开始,张春贵家和其他村民之间的心灵通道也能够畅通无阻。”
在场的村民和律师这样说:“是法官用耐心和爱心温暖了民心”。
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中央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原则以来,作为最贴近百姓、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和谐的第一线的司法部门,红河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时刻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公正文明审判为着力点,以百姓得实惠为落脚点,结合群众和区域特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的开展了“审判纪律作风整顿、巡回审判到村寨、调解能手竞赛、精品法律文书评比”等多项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司法效率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为边疆民众服务的意识显著增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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