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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领会“三会”要求 妥善解决涉少民事纠纷
2010-03-18 08:32: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成都频道 | 作者:徐献 马攀
成都中院妥善解决涉少民事纠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以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出发点,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为目的,认真学习和落实牛敏院长提出的“会办案、会办公、更会办事”的10字要求,杜绝就案办案,将调解工作延伸至庭前案后,积极寻找救助途径解决纠纷。
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活的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少审法官了解到本案被害人家庭困难,一审又驳回了康某的诉讼请求,使得被害人家庭举步维艰。于是多次从情、理、法的角度给涉案单位做工作,终于使涉案单位在一审分文未赔付的情况下同意给予康某经济救助共计96 000元,不仅缓解了康某的生活压力,也解决了未成年当事人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费用。3月16日下午,被上诉人在少年法庭当庭兑付了款项,上诉人当场撤回了上诉,使得案件圆满解决,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活的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少审法官了解到本案被害人家庭困难,一审又驳回了康某的诉讼请求,使得被害人家庭举步维艰。于是多次从情、理、法的角度给涉案单位做工作,终于使涉案单位在一审分文未赔付的情况下同意给予康某经济救助共计96 000元,不仅缓解了康某的生活压力,也解决了未成年当事人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费用。3月16日下午,被上诉人在少年法庭当庭兑付了款项,上诉人当场撤回了上诉,使得案件圆满解决,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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