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法院跨越新发展
2010-03-11 13:40: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关中翔
  中央提出的新时期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承前启后的新坐标,不仅对法院审判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而且也为法院工作进一步拓展提供了更宽阔的舞台。在新时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各级法院应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能动司法,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新跨越。

  一、贯彻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法院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效率与公正的要求,更加注重审判、执行、调解工作,提高审判质量,破解执行难题,完善调解机制,深入推进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在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有效性上下功夫。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积极调整审判重心,坚持能动司法,及时妥善地审理好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增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能动性。依法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依法稳妥抓好执行积案的清理,切实增强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坚定性。要坚决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继续完善“两案三评一访”工作机制,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合法诉求的实现。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抓好矛盾的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力求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消除一个隐患,促进一方平安,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的要求,在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上下功夫。强化审判职能,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审判效率。要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把每一起刑事案件办成铁案。要强化法律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审慎处理矛盾纠纷,有效平衡利益关系。要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和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改进审判方式,挖掘工作潜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三)坚持“执行联动”的工作布局,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上下功夫。“执行难”是一个“老大难”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解决“执行难”,单靠法院一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多措并举,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主动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执行工作局面。

  (四)坚持“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在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裁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式,积极探索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间调解等相关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法院办案的全过程。

  二、强化审判责任意识,着力拓展司法功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司法功能,在社会管理创新建设中发挥人民法院的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类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继续加强对被判处缓管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失信行为、运用诚信原则进行裁判的典型案例,探索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诚信缺失人员经营活动的限制,增强执行威慑机制的实效。

  (三)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在充分应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要注重服务职能的延伸和办案效果的扩展,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教育、引导、规范的作用,坚持在履行审判职能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促进地方法制化建设。

  (四)进一步改进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总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在接受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的同时,通过致函建议、上门交流、回访座谈等形式,促进司法建议的落实,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加强审判工作管理,着力创新管理手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创新管理手段,改革管理模式,狠抓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查、案件审限催办督办等工作,使审判管理成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  

  (一)健全机构,建立审判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由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纪检组等部门为主的审判管理职能部门,专门负责案件效率指标的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调研、审务协调、法庭指导以及审委会的日常事务等,逐步形成以审判管理职能部门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二)健全制度,规范审判工作机制。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使已有的规程、机制、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在制度、机制的实施运行中不断进行总结、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1、健全案件考评制度。对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认定事实和证据规则、适用法律、诉讼程序、裁判文书制作等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考评分值,将案件的程序、实体、适用法律、社会效果、裁判文书、卷宗归档等整个办案过程全部纳入评查范围。

  2、健全判后答疑制度。就判决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对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没有问题的,及时通报情况并说明原因;经审查发现判决确有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

  3、健全涉诉信访制度。对司法程序尚有补救可能的案件,畅通诉讼渠道,运用程序手段分流一批;对法律理解认识以及心理因素存在偏差的上访人,坚持情感疏导,运用感化手段稳定一批;对法律程序已了,复查确无错误,仍不理解的缠访人,多方协调沟通,适用帮助手段解决一批;对无理无据坚持上访的无理访老户,落实稳控措施,运用教育手段控制一批。

  (三)立足审判,落实案件流程管理。针对审限管理不严、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对审判和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都做出明确、严密和细致的规定,特别是对审限警示、通报以及奖惩的措施和办法,进行严格规范。加强审限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案件,积极采取速裁程序、巡回审判、调解、和解等方式,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

  (四)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以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与法官评价体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院长、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在确保合议庭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日常办案质量的检查,强化对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

  四、坚持从严、从廉治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以人为本、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惩防并举,严格做到“四个到位”,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发展,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一)党组重视到位。要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院领导要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踏实苦干,做艰苦奋斗的表率;恪尽职守,做司法为民的表率;敢于碰硬,做坚持原则的表率。

  (二)责任形式到位。年初制定《任务分工》,做到廉政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完成时间明确。坚持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层抓一层、人人有责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领导责任到位。逐步健全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因履职不力,造成主管部门人员和本人出现廉政问题的,要逐级进行检讨并承担领导责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四)督促检查到位。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为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抓好新时期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确立“面向基层、服务基础、建设基层”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提高。加强对基层法官审判业务的交流和培训,积极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协调关系,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好影响基层法院工作的人员编制、法官待遇、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打牢法院工作的根基。

  (一)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是干好工作,成就事业的主要因素。法院的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到“四带头”,即带头坚持学习,带头搞好团结,带头严以律己,带头正党风、树院风,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法院干警做出表率,树立良好的领导集体形象,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核心作用。

  (二)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把握正确工作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明和谐单位活动,使得创建活动成为每名法官、干警的自觉行动。结合各地特色,组织开展各种创优评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争先创优局面。组织干警学习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事迹,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外出考察学习。定时开展经验交流、庭审观摩、法官讲坛、理论研讨等活动,形成学理论、钻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良好氛围。

  (四)以文化建设为载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强化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建设学习型法院,积极开展具有浓厚学术氛围的法治沙龙、司法论坛等活动,努力构建“大调研”格局,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大型学术研讨,使法院的调研水平再上新的台阶。适时组织先进模范评选、文艺汇演、演讲等活动,通过出典型、出精神、出经验等方式,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提升法官的新境界、展示法院的新形象。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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