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如何落实陈燕萍工作法?
2010-03-01 14:45: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汶金让
  陈燕萍法官扎根基层14年,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将党的群众路线与自身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总结出了一套以“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方法。该方法内涵丰富、科学实用,它是正确的司法理念、高超的司法能力、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司法作风的有机结合,是“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生动体现。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泰州举行研讨会,总结和推广这一先进的科学工作方法,王胜俊院长给大会致信要求全国法院干警悉心学习陈燕萍工作法。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笔者在想,我们法院执行人员应当怎样学习和落实这一体现时代精神的科学方法?

  审判和执行是法院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执行是审判的延伸,陈燕萍工作法作为当代基层法官群体审判经验的集中展现,虽来源于基层审判工作实践,同样适用于执行工作。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法院的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项项可以说与执行工作紧密相关。执行难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矛盾,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热点问题,是我们法院各项工作的难点和重中之重,也是涉法涉诉信访的多发领域。执行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难的解决要靠党委领导下全国广大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执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公正廉洁是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国社会变革、经济发展、各种利益格局大调整时期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执行难是我国发展中的各种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它将在一定的历史阶段长期存在,我们不可能通过什么“灵丹妙药”一蹴而就解决它,但只要我们全国执行干警能像优秀法官陈燕萍那样胸怀爱心、心系群众、众志成城去尽力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一定会得到最大程度的缓解,人民群众肯定会表示认同。执行工作如何才能达到让群众认同、接受和信服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像陈燕萍法官那样去工作,去倾听执行当事人的诉求,去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查清一切可以查清的执行财产线索,去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达到让群众满意。

  一、心系群众、尽心尽力,尽法律之能执结一切可以执行的新老执行案件,是当前我们执行队伍的首要目标。从事执行工作多年,笔者深知人民群众对我们执行工作、执行人员不满,部分原因是因为执行难是一个客观的社会问题,另一部分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执行案件之所以没有执行,是因为我们法院、我们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没有竭尽法律所能,没有使出浑身解数去执行。群众最不满意的不是案件执行的力度,而是执行人员对待他们的态度,是少数执行人员对他们切身利益“轻描淡写”的漠视,说严重一点,是我们个别执行人员在岗不敬业、执法不严肃、对法不尊重。这里边有案件多、执行人员少确实忙不过来的客观矛盾,但主要是部分执行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没有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去执行,没有像陈燕萍法官那样贴近群众、情系百姓、带着爱心去办案,相反,有的执行人员不是坚持公心、公正原则而是暗藏“私心、私情”去执行,故意拖延办案时限,故意贻误战机,故意怠于执行,甚至于办关系案、金钱案和人情案。这样的执行干警,群众怎么能够认可和满意呢?!执行人员学习陈燕萍,我们就是要从思想上学习她心系群众、用心倾听诉求、尽力查清事实、耐心化解纠纷的工作态度,学习她扎根基层、一心扑在工作、全力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精神,我们不光要学习她的审判技巧,更要学她正确的司法理念、高超的司法艺术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深刻把握其思想精髓,把她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落实到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从立案、送达、财产调查、强制执行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不怕磨烂嘴,不怕跑断腿,对新案快速、高效执结,对积案想方设法执行,用自己的扎实有效地执行行动,让每一位执行当事人亲身感受到“执法为民”法律阳光的温暖!

  二、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开执行的全过程,还人民群众知情权,杜绝“暗箱操作”,这是让群众认可和信服的重要方式。群众对执行不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法院执行不透明,一件执行案件立案后进行到那一个执行环节,何时发的执行通知,何时查的被执行人财产,查了那些财产,查出的财产如何处理的,所有的执行进度,申请执行人一概不知,法院也不及时告知,执行人员甚至站在强势地位唬弄当事人,“忽悠”申请人,导致当事人对法院、对执行人员心有疑虑和失去信任,所以有意见有怨言以至于有对立情绪就在所难免了。所以,尽快树立执行权威,重建执行互信迫在眉睫。当前,我们执行工作必须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做到,执行立案和启动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措施公开、财产变现公开、执行裁决公开、中止终结执行公开、执行期限公开、执行和解公开,好在现在我们有了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全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之后方便各级执行部门领导内部监督,也便于执行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查询和外部监督,及时反映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合法的执行行为,进行随案监督。向涉案执行当事人公开所有这一切内容应当成为执行法官的一项法律义务,这样明明白白地执行,即使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案件不能及时得到执行,只要我们像陈燕萍法官那样真情为百姓、尽心去办案,“情法辉映,曲直可鉴”,申请人就是按时拿不到执行款也绝不会埋怨法院,更不会上访闹事。

  三、树立执行和解优先理念,努力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是化解当前执行难题的关键。执行积案多,执行效率低,是群众对执行工作意见最大的两个方面。近几年全国、各地区连续不断地集中执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公认的成效,但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许多执行积案仅仅只是部分执行或从法律上、程序上结案,但并未从根本上执结,当事人的判决利益并未真正得到实现,执行的实际到位率很低,人民群众很不满意。陈燕萍法官在多年基层审判实践中坚持调解优先,用群众信服的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给笔者很大启发。目前我们在执行工作中也必须尽快树立和解优先的理念,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执结案件,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应当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的。我们的执行工作必须朝着更加务实的道路前进而不是务虚,这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务虚只能暂时缓解执行压力,但官了民未了,案结事未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问题。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必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魅力,在党委领导下发挥联动机制综合治理的整体优势,以和解优先、全力结案为目标,合力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在任何情况下,把和解执行、案结事了作为第一要务,发挥人民法院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能动作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去促使当事人和解执行,化干戈为玉皂,以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像陈燕萍法官那样,热情、耐心、真诚、和蔼地答复每一位执行当事人的问询和信访,是提高执行工作服务质量不可忽视的环节。由于早已存在商业风险和各种不可预知的社会原因,某些执行案件即使我们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遭遇灾难、暂时没有执行能力等原因总不能及时执结,而特困群体救助机制的阳光又不可能全面普照到每一个困难申请人的头上,当事人的执行法律意识和风险理解能力又各不相同,难免会有一些当事人对我们执行工作仍然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新时期如何化解这些执行信访问题?学习陈燕萍精神,运用陈燕萍工作法,在执行工作中杜绝一切生、冷、蹭、绝的话语,以情感人,用情执行,接待执行当事人时先说“请坐下,有话慢慢说”,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他们的合理诉求,用群众通俗易懂乡言俚语去诠释法理,告知其下一步执行途径,应注意的执行问题,让群众理解执行困难,有一个执行盼头,胸怀执行希望,心中的怨气便会烟销云散,理解便会随之而来,在贴心的微笑、温情和真诚地答复中,心桥便快速搭起,和谐就自然建立。许多执行申请人由于自己申请的案件长期没有得到执行,本就带着一肚子怨气和火气来催案,说话自然不太理智,语气必然不够温和,接待这样的当事人,我们执行人员的态度就应更加耐心、和蔼、亲民、诚恳,更多一分笑脸,更多一些关怀,绝不能摆官样,“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急燥和不耐烦必然导致针尖对麦芒,引起群众更大的反感,我们要不厌其烦,不怕受气,用茶水浇灭怒火,用歉意对待责难,用亲和力化解隔阂,用彬彬有礼、有理有节的文明接待解释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接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他们有气而来,满意而归。

  科学的方法是提升司法水平的有力武器。执行难其实并不可怕,怕的是我们执行人员没有怀抱一颗爱民为民之心搞执行,不能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去办案,只要我们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记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走群众路线,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用陈燕萍工作法去科学办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换位思考,诚恳地为群众提供一切可能的法律服务,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办,把申请人的案子当作自己亲人的案件去执行,那么一切困难都挡不住我们,执行难问题将迎刃而解!

(作者单位: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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