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法院年前下乡巡回审理赡养案件
2010-02-10 14:29:12
该院公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 (刘雅婷 何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化解社会矛盾,2月8日一大早,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全体干警驱车来到晋宁县二街镇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法院还邀请了县政协领导、当地九个村委会调解主任、妇女主任、31个村小组组长和二街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
原告是两名年近70岁的夫妇,共生有三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两个老人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近几年,三个子女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经村组干部调解无果,两个老人只有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巡回审理当天,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因三子女不同意调解,法院对该案及时做出判决并当庭宣判,维护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庭后向前来旁听的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村小组长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针对老百姓法律观念淡薄的特点,结合案例,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法律讲座,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近年来,在法院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晋宁县人民法院选取赡养、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下乡开庭审理,通过巡回审理,让法院审理工作更贴近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把大量矛盾直接化解在基层;强化和提高辖区内群众知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意识;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总结巡回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晋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的新模式,延伸审判职能,把巡回审理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
原告是两名年近70岁的夫妇,共生有三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两个老人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近几年,三个子女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经村组干部调解无果,两个老人只有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巡回审理当天,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因三子女不同意调解,法院对该案及时做出判决并当庭宣判,维护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在庭后向前来旁听的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村小组长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针对老百姓法律观念淡薄的特点,结合案例,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法律讲座,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近年来,在法院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晋宁县人民法院选取赡养、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等农村多发性民事案件下乡开庭审理,通过巡回审理,让法院审理工作更贴近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把大量矛盾直接化解在基层;强化和提高辖区内群众知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意识;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总结巡回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晋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开展巡回审理工作的新模式,延伸审判职能,把巡回审理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