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执行法官节前回访情暖当事人
2010-01-26 10:28: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 | 作者:韦旭东 韦杰玮
1月23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主动贴近当事人,对一起离婚纠纷给付抚养费案件进行回访,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确保“万民法官下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回访中,案件的申请人覃某向法官反映,自从法院判决被申请人张某与其离婚后,张某需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元以及负担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的50%,可张某连100元的生活费都不愿给,更不要说负担小孩的50%教育费。现今其与儿子的生活十分困难,原想办理低保手续,但是张某的户口离婚后没有迁出,且他已经办理了低保手续,领取低保金,按规定一家一户只能办理,因此其就不能办理低保手续,无奈只有向法院请求张某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及教育费。
法官在认真听取了覃某的情况后,耐心地告知覃某,法院已于1月22日到银行扣划张某的存款,待扣划的款项到法院的账户后,覃某可以到法院领取。至于办理低保手续问题,覃某可以拿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以及离婚证明去派出所了解情况,申请办理低保,争取其的生活以及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覃某听后热泪盈眶,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主办法官表示将继续做好该案后续跟踪,并明确今后将加大对案件的回访力度,通过承办法官调查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深入开展“万民法官下访”活动。
在回访中,案件的申请人覃某向法官反映,自从法院判决被申请人张某与其离婚后,张某需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元以及负担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的50%,可张某连100元的生活费都不愿给,更不要说负担小孩的50%教育费。现今其与儿子的生活十分困难,原想办理低保手续,但是张某的户口离婚后没有迁出,且他已经办理了低保手续,领取低保金,按规定一家一户只能办理,因此其就不能办理低保手续,无奈只有向法院请求张某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及教育费。
法官在认真听取了覃某的情况后,耐心地告知覃某,法院已于1月22日到银行扣划张某的存款,待扣划的款项到法院的账户后,覃某可以到法院领取。至于办理低保手续问题,覃某可以拿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以及离婚证明去派出所了解情况,申请办理低保,争取其的生活以及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覃某听后热泪盈眶,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主办法官表示将继续做好该案后续跟踪,并明确今后将加大对案件的回访力度,通过承办法官调查回访、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深入开展“万民法官下访”活动。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