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职业女法官的追求(上)
——记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
2010-01-20 19:25:37 | 来源:人民网-科技日报 | 作者:过国忠
  她是一位职业法官,至今,已在紧邻长江边的一个农村法庭工作了14个年头。在她经手审理的3100余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为此,在当地有人称她为“大法官”,有人称她为“好法官”,更有人亲切地称她为“三无法官”……她就是今年45岁的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

  2009年的年末,记者随同中央新闻单位陈燕萍事迹采访团,来到了江苏省靖江市,采访了这位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5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人物”等荣誉称号的陈燕萍以及她的领导与同事。

  她实现了“角色”的精彩转换

  在靖江城乡,当地的老百姓都知道有个女法官陈燕萍,更有不少人前去找她要求审自己的案子。“陈法官审案子,公正。她审,输了心里也服!”开出租车的黄师傅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陈燕萍时,她是这样回答的:“我审过的案子,都不是大案要案。但是,一个农民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对于他来说,他的案子,就是大案要案。案情不彻底弄清楚,就判决,往往会影响他的一生。因此,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是决不会判的。”

  在法院岗位上,陈燕萍依靠孜孜以求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办案理念,不仅成为一名出色的法官,更是用创新的理念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具体的审批实践中,创出了“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的作法。

  然而,也许大家不了解,这位创出工作法的女法官,并不是“科班”出身,而是一位“半途而成”的法官。

  “我是靠夜大、函授系统学完了法律专业的大专和法学本科的。我曾是江苏省建湖县淮剧团的一名演员,1988年12月,通过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干进入法院工作的,开始担任的是书记员。”陈燕萍说。

  2001年9月,陈燕萍从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人民法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提拔为审判员后,为了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她参加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学本科专业学习,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在农村,相隔几里地,就是一种方言,外来者根本听不明白,常常会闹出误会。

  有一次,因陈燕萍没有听明白当事人的意思,就给对方讲起理来。对方一听,便上了火。让原来满脸笑容的陈燕萍,不知如何是好。事后,当别人给双方解释清是语言上造成相互之间误会后,陈燕萍主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还帮当事人调解好了家庭纠纷。

  现在,陈燕萍只要接手当地的百姓案子,无论是外出取证调查,还是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她说的都是当地的不同方言,从而加强了与当事人的交流沟通,增进了群众对案件裁判的认同度。

  30年来,陈燕萍无论是从学员到演员,再到“名角”;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直到副庭长。她的每一次“角色”转换,都是那么精彩。

  她寻求法情理的最佳结合

  “法官要走进当事人的心里,让其信服法律,而不是屈服于法律。”这是陈燕萍常说的一句话。

  在工作中,将情理风俗融入司法,寻求法情理的最佳结合,成为了她办案的独特风格。

  “我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传统就是以情、理、法的融合来规范人民群众的行为。对于人民群众来讲,法院最直白的话就是‘法院不仅是讲法,也是讲理的地方’。”陈燕萍说。

  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人民法庭,记者听到了陈燕萍以“情理法融合”来办案的几件事:

  有一天,陈燕萍刚上班,有个村民跑到法庭找她说,“他家要盖新房,隔壁邻居就是不让他家盖。为此,双方还打了起来”。

  当天,陈燕萍就赶到村里,结果向村民一了解,原来当地有个习惯,一个村子人在一起盖房,每家每户都必须盖得一样整齐,任何一家都不能比其它人家盖长或盖高。长或高于其它人家,当地人认为是坏了别家“风水”。

  了解清楚后,陈燕萍一方面当场就对村民们进行移风易俗教育,另一方面考虑到这的确是当地的一种情理风俗。于是,陈燕萍多次与那位当事人解释沟通。“盖房是喜事,何必要为长一点、高一点与邻居闹翻呢?更何况,你在那儿盖好了房,大家天天要见面,一辈子相处下去的,值得吗?”

  几番苦口婆心下来,当事人觉得陈燕萍说得在理,表示接受当地的风俗,愿意与周围邻居盖整齐,形成一个格局。

  家住东兴镇惠圣村11组的李洪根和李洪军是亲兄弟。多年来,兄弟间因赡养母亲等琐事频繁拌嘴。

  有一次,兄弟俩又因赡养母亲之事,从斗嘴吵架演变为互相殴打。在殴打中,弟媳误打了大伯李洪根一个耳光。在当地农村,男人被女人打耳光,那是不得了的事,被认为是一件“触霉头”的事情。

  随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没过多久,李洪军一纸诉状将大哥告上法庭。

  陈燕萍接案后,得知原被告是亲兄弟,她没有简单地采取先予执行的强制措施,而是来到村里走访,查看现场,并千方百计找准矛盾症结耐心地做双方工作。

  陈燕萍明白,兄弟矛盾激化的根源是“男人被女人打耳光晦气”的迷信思想在作怪。这个案件虽小,但办好这个案件对破除迷信、摒弃陋俗、倡导新风更有益处。可真正要让双方讲和,难度很大,仅靠自己不行。

  为此,陈燕萍找来村干部一起商量,寻找解决办法。

  最后,陈燕萍和村干部请出了该村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共同去做李家兄弟工作。经过无数个来回,李洪军的思想工作首先突破,愿意给哥哥赔礼道歉。

  陈燕萍一看有了松动,和村干部以及几名德高望重的老人迅速带着李洪军,一起来到李洪根家。

  “洪根,我们跟洪军谈过,他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洪军是特地来向你赔礼道歉的。兄弟间的事情没必要闹到法庭,让人家看笑话。你就不要拘泥那些礼数了,你提的那些要求我们已经不提倡了。今天,村里的干部在这里,几个长辈也都来了,你不看僧面看佛面,让洪军给你斟杯茶,向你赔个不是,你看呢?”陈燕萍劝说着。

  此时,村里的老人们也在一旁帮腔:“洪根啊,我觉得这法官说得有理,那老一套早就不时兴了,我们就简单一点,关键是道歉的心意!”

  这样一来,李洪根看到村里的“大家伙”都来了,自己的弟弟又亲自端茶赔罪,心里的气顿时就消了大半。

  “哎,不是什么大事,看‘大家伙’说的。”兄弟俩和解了。

  陈燕萍就是这样怀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她一次次地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把许多社会问题、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她不仅是名法律工作者,更是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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