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公平正义写进人民心里
——记江苏靖江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上)
2010-01-20 19:16:3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张亮
  数次途经小兰家门的时候,陈燕萍都想走进去,问候一下那对失去女儿的老夫妇。但她没有,她不想再让老人勾起往事。

  这是几年前的一个案子了。当时,小兰被撞身亡。小兰的父母要为女儿讨说法,但是一辆汽车却冒出了四个主人。到底谁该为车祸负责?陈燕萍为此绞尽脑汁。事情最后水落石出,但小兰却永远醒不来了。

  说起这个案子的时候,陈燕萍眼泪哗哗地流下来。陈燕萍爱流泪,但并非多愁善感的邻家阿妹。

  1996年,陈燕萍主动申请到基层法庭工作。从此,一干就是14年,经手了3000多件案子。作为一个法官,她的理性与情感早已深深地植根在了这片乡土之上。她判的早已不是白纸黑字的案件,而是百姓冷暖。当事人的酸甜苦辣,她都深深地在心中体会。

  会说群众语言的法官

  “我要陈法官审我的案子。”

  “对不起,案件分配有专门规定,没有指派法官的先例。更何况,陈法官的案子已经排满了。”

  “别人我不晓得,我只晓得陈法官。她审,输了我也服。”面颊泛红的老大爷不依不饶。

  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类似的一幕,经常发生。然而你也许想不到,陈燕萍刚到法庭工作时,有几次差点被当事人“轰下”审判席。

  “被告在外给我放羊,我非常气愤!”当事人说。

  “他给你放羊,要报酬吗?”陈燕萍问。

  原告急了:“怎么,他放我的羊,还要我给他钱!”

  陈燕萍不解地问:“不要报酬,你还告他?”

  原告脸都涨红了,大发脾气:“你这法官,京腔洋调,办啥子案!”

  这时,一旁的书记员塞给她一张纸条:“放羊(扬),就是造别人的谣言。”喔!陈燕萍恍然大悟!当即郑重地向当事人道了歉。

  靖江是座移民城市,有五六种方言。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不懂方言,与当事人沟通起来都困难,何谈审案!打那以后,陈燕萍利用办案空隙,抓住一切机会向当地群众学习方言俚语。她还从图书馆借来地方志,研究靖江的风土人情。

  会说方言,仅仅是第一步。为了让群众能听懂法言法语,陈燕萍还经常琢磨,把常用的法律条文译成大白话,让乡亲们一听就懂。

  “什么雇主与雇员?我们又没签协议。”当事人嘟囔了一句。

  “老郭,你这样想就不对了。打个比方吧,我今天喊个三轮车夫,拉包水泥,我和三轮车夫之间,就是法律上的雇佣关系。老张筛铁屑,是你让她干的,她在为你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事故,这难道不是事实吗?”陈燕萍问道。

  “我雇她不假。她来之后我就交代了,工作时一定要戴防护罩。她不听我的话才出的事,不能怪我。”当事人无法辩解,但立即说出新看法。

  当事人承认雇佣关系,陈燕萍趁热打铁:“老板不好做啊,做老板是要负责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眼睛,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良心,你摸摸自己的心口想想,老张会自己弄坏了眼睛来有意讹你一笔钱财不成?所谓重大故意,是指雇员采用恶意手段,导致自身伤残。”陈燕萍正话反说,巧妙地将“重大故意”的法律涵义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心服口服,服从了调解。

  用调解抚平隔阂

  “太神了!同样的事情,我们谈不了,她一谈就成。有时,一个电话就把案子给结了。”陈燕萍的一名同事深有感触地说。

  农村有句俗话叫“一代官司三代仇”。很多案件如果直接判决,对法官来说倒是省心省力,但乡亲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可能因为一件小事埋下心结,甚至反目成仇。

  “法官不能一判了之,基层法庭处理的大部分是民事纠纷,案件往往并不复杂,但有时矛盾尖锐,处理不好会埋下隐患。所以,各类案件我都争取调解。”陈燕萍说。

  小崔在离婚案诉讼期间遭遇车祸,双腿瘫痪,被家人从几十公里外抬到了法庭上。恰巧,这一天陈燕萍因公外出。事后,陈燕萍了解到了小崔的情况,非常自责:“如果我早点知道情况,当事人就不会遭这么大的罪了。”

  小崔不肯接受离婚调解。回去之后,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

  陈燕萍走进了小崔的小屋。昏暗的房间,电视机闪着雪花,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

  陈燕萍在床边坐下:“我不知道你伤成这样,不应该传唤你到法庭去。今后有事,我到你家里来。”

  “我身上臭,你离我远点。”小崔蜷缩在床上,没好气地说。

  “没事,我把窗户开个缝,换换气。”

  “你走了,可没有人给我关。”

  “放心,我负责给你关上。”小崔失声痛哭。他哽咽着告诉陈燕萍,瘫痪以来,所有走进这个屋子的人,总是先关电视,然后远远地站着和他说话。“你是第一个和我说话时没有把电视关掉的人。这个官司,我听你的。”

  在陈燕萍办理的案件中,70%以上是调解结案,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更是达到了90%以上。

  跟了陈燕萍8年的书记员王丽君说:“陈燕萍有‘四两拨千斤’的能力,再难解的结她都有办法化解。”

  调解所花费的精力何止是简单判决的十倍、百倍,但是陈燕萍总是愿意“自找麻烦”。她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争取案件的妥善解决,抚平受伤的社会关系。

  出现场重调查求真相

  现场必去,四邻必访。

  在外人看来,陈燕萍这个法官比警察还警察。

  2004年8月的一天,村民乐某来到法庭,边走边嚷:“我就不信,刺毛虫就没人管了。”

  小小刺毛虫,何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原来,乐某的邻居在深圳打工,家中只有一位老奶奶看守门户。邻居家有一排十几米高的槐杨树,每到夏秋时节,乐某家的院子里就爬满了刺毛虫。

  为了这些刺毛虫,村干部做过多次工作,但都没有成功。乐某一气之下要告邻居,有村民对他说:“哪个法官没事做,肯接你这刺毛虫官司?”

  乐某不服,请人写了诉状,直奔法院。看完诉状,陈燕萍二话没说,就和书记员一起去了现场。

  果然,一排槐杨树枝越过围墙。乐某家的院子里满是刺毛虫,晾晒的衣物上也落了一层刺毛虫屎。

  “法官不仅接了刺毛虫官司,而且专程到村里调查。”当天,这条新闻传遍了整个村庄。不久,槐杨树被锯掉了。

  在许多人看来,法官就应该坐堂问案,至于调查取证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但是,陈燕萍却不这样认为。她说:“很多农民当事人不仅缺少法律知识,而且经济困难。想举证,但请不起律师。如果因为程序上的原因让享有权利的当事人败诉,当事人会认为法院没有查清事实,不仅会对判决不信服,而且会对法律产生不信任。”

  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冬至今记得那桩“效果奇好”的房屋确权纠纷案。

  这起案件的被告是60多岁的吴老汉,原告是他的侄女。原告父母在世时,吴老汉出钱为兄嫂建了3间房。兄嫂去世后,出嫁多年的侄女起诉要求确认房产归她所有。

  开庭时,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庭审结束,吴老汉一气之下,雇人将涉诉的3间房屋推倒。

  陈燕萍下乡走访邻居,寻找当时施工的工匠,查找建房批复,最终查明争讼房屋确是吴老汉出资建设。陈燕萍又召集双方调解,再次遭到拒绝。

  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季冬觉得这案子无法再调解了。就在她等待判决书时,陈燕萍给她打来电话,说再次组织调解。

  原来,陈燕萍在这期间又走访了老人的大量熟人,得知吴老汉的心结是“被侄女告了,伤了面子”。心结找到了,办法也就有了。在陈燕萍的耐心说服下,吴老汉当即表示,房子已经拆了,自己愿意给侄女一定的经济补偿。侄女泪流满面,当庭向吴老汉道歉,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