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有义的好法官
——记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上)
2010-01-20 19:07:34 | 来源:人民网-经济日报 | 作者:许跃芝
在法庭上,她是一位公正无私的法官;在需要帮助的儿童心中,她是一位充满爱心的母亲;在需要救助的老人眼里,她是一位孝顺的女儿……
她,就是扎根基层法庭14年的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14年来,她办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陈燕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里,把自己的心与群众的心贴在一起。”靖江市委书记刘建国如此评价陈燕萍。
延伸法官的真情———
陈燕萍说:“案件始于情,也应结于情,更应不了情。”
“当法官跟做医生一样,首先要立德,要有体恤之心。身为医生的父亲的话对我影响很大。”陈燕萍说。
7年过去了,说起陈燕萍,兰子的感激之情依然溢于言表。
2002年,因为家庭矛盾,兰子起诉离婚。在争夺3岁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当时,我没有正式工作,陈法官劝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说是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兰子说,“当时我就火了,拍着陈法官的桌子,哭着质问她:你也是孩子的母亲,怎么能说出这么残忍的话?陈法官不急不恼,等我发泄完了,心平气和地跟我说,一个母亲应该先考虑怎样让孩子过得更好。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她和我谈了4个钟头。”
前夫得到抚养权后,不让兰子和孩子见面。有人劝陈燕萍别管了,陈燕萍说:“我不能不管。”她找到兰子,让她先找份工作,等有了经济基础,再考虑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市区新建的上海城不错,何不考虑在那边开个店?先把看孩子的事情放下。”陈燕萍的这句话,让兰子重新燃起了对新生活的憧憬。
一起看店面、一起探讨如何经营,兰子的服装店终于开张了,生意一天天好起来。更让兰子喜出望外的是,不久,前夫竟然主动把孩子送了回来。
“前段时间听说她再婚了,生活很幸福。我也放心了。”陈燕萍微笑着说。
彰显司法的和谐———
陈燕萍说:“法官要走进当事人心里,让其信服法律,而不是屈服于法律。”
“基层法庭的案件往往并不复杂,但有时矛盾尖锐,处理不好就会埋下隐患,所以各类案件我都争取先调解。调解优于判决,信服胜过屈服。”陈燕萍说。
配合陈燕萍工作了8年的书记员王丽君佩服地说:陈燕萍有四两拨千斤的能力,再难解的结她都有办法解开。
“有话慢慢说”,这是陈燕萍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她说,当事人来到法庭往往难以理性对待,需要一个情感宣泄的过程,作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气,耐着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通过倾听,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感情距离。
一次,一位当事人来回十几遍反复阐述自己的理由,旁听的人都打起了瞌睡。陈燕萍却是静静地、耐心地听着当事人的诉说,暗自思考矛盾的症结和根源,直到当事人没有新的理由需要说明时,陈燕萍才向他讲起法律的规定和处理的方案。没等陈燕萍讲完,当事人突然出人意料地说:“陈法官,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办,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的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信任你。”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
陈燕萍常常这样和同事交流,“如果你的家人正在诉讼过程中愁苦不堪,你是什么心情?如果你们家里的一个案子长期解决不了,你又会怎样?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手段后的最后选择。我们一定要换位思考,真情体会他们的酸甜苦辣,真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陈燕萍的办案方法,说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掌握案件处置的主动权,争取案件最终妥善解决,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守法官的责任———
陈燕萍说:“完满的办案结果应该是法、理、情三者的巧妙结合。”
在常人眼里法官是冷峻的,但陈燕萍却是个爱笑的法官。她总是把真诚会心的微笑送给当事人,用问候、鼓励和祝福,架起沟通当事人心灵的桥梁,唤起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
一位律师说,不管当事人到法庭带有多大的怨气、怒气甚至是火气,总能在陈燕萍的微笑中化解,这既是一种办案方法,更是法官难得的修养。
农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纠纷、邻里纷争这类看似不大的案件,但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在陈燕萍眼里从来没有大小案之分,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她对记者说:“对普通百姓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在他们眼中件件都是大案。作为基层法庭的人民法官,就是要审理好这每一件案件,通过个案昭示司法公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
2004年8月的一天,村民乐某来到法庭,边走边嚷:“我就不信,刺毛虫就没人管了。”小小刺毛虫,何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原来,乐某的邻居家有一排十几米高的槐杨树,每到夏秋时节,乐某家的院子里就爬满了刺毛虫。为了这些刺毛虫,村干部做过多次工作,但都没有成功。于是乐某请人写了诉状,直奔法院。
看完诉状,陈燕萍二话没说,就和书记员一起去了现场。
“法官不仅接了刺毛虫官司,而且专程到村里调查。”当天,这条新闻传遍整个村庄。不久,案件顺利解决。
强调当事人举证,一度是法官办案的通例。记者问陈燕萍:自找麻烦,帮当事人查证,会不会有违法官居中裁判的职业准则?
陈燕萍说:“我接手的案子中,不少农民当事人直到走上法庭才知道手中没有证据。很多当事人不仅缺少法律知识,而且经济困难。想举证,但请不起律师。如果因为程序上的原因让享有权利的当事人败诉,当事人会认为法院没有查清事实,不仅会对判决不信服,而且会对法律产生不信任。”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说:“陈燕萍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典范。她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把人民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
她,就是扎根基层法庭14年的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14年来,她办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陈燕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里,把自己的心与群众的心贴在一起。”靖江市委书记刘建国如此评价陈燕萍。
延伸法官的真情———
陈燕萍说:“案件始于情,也应结于情,更应不了情。”
“当法官跟做医生一样,首先要立德,要有体恤之心。身为医生的父亲的话对我影响很大。”陈燕萍说。
7年过去了,说起陈燕萍,兰子的感激之情依然溢于言表。
2002年,因为家庭矛盾,兰子起诉离婚。在争夺3岁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当时,我没有正式工作,陈法官劝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说是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兰子说,“当时我就火了,拍着陈法官的桌子,哭着质问她:你也是孩子的母亲,怎么能说出这么残忍的话?陈法官不急不恼,等我发泄完了,心平气和地跟我说,一个母亲应该先考虑怎样让孩子过得更好。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她和我谈了4个钟头。”
前夫得到抚养权后,不让兰子和孩子见面。有人劝陈燕萍别管了,陈燕萍说:“我不能不管。”她找到兰子,让她先找份工作,等有了经济基础,再考虑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市区新建的上海城不错,何不考虑在那边开个店?先把看孩子的事情放下。”陈燕萍的这句话,让兰子重新燃起了对新生活的憧憬。
一起看店面、一起探讨如何经营,兰子的服装店终于开张了,生意一天天好起来。更让兰子喜出望外的是,不久,前夫竟然主动把孩子送了回来。
“前段时间听说她再婚了,生活很幸福。我也放心了。”陈燕萍微笑着说。
彰显司法的和谐———
陈燕萍说:“法官要走进当事人心里,让其信服法律,而不是屈服于法律。”
“基层法庭的案件往往并不复杂,但有时矛盾尖锐,处理不好就会埋下隐患,所以各类案件我都争取先调解。调解优于判决,信服胜过屈服。”陈燕萍说。
配合陈燕萍工作了8年的书记员王丽君佩服地说:陈燕萍有四两拨千斤的能力,再难解的结她都有办法解开。
“有话慢慢说”,这是陈燕萍常挂嘴边的一句话。她说,当事人来到法庭往往难以理性对待,需要一个情感宣泄的过程,作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气,耐着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通过倾听,建立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感情距离。
一次,一位当事人来回十几遍反复阐述自己的理由,旁听的人都打起了瞌睡。陈燕萍却是静静地、耐心地听着当事人的诉说,暗自思考矛盾的症结和根源,直到当事人没有新的理由需要说明时,陈燕萍才向他讲起法律的规定和处理的方案。没等陈燕萍讲完,当事人突然出人意料地说:“陈法官,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办,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的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信任你。”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
陈燕萍常常这样和同事交流,“如果你的家人正在诉讼过程中愁苦不堪,你是什么心情?如果你们家里的一个案子长期解决不了,你又会怎样?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穷尽其他手段后的最后选择。我们一定要换位思考,真情体会他们的酸甜苦辣,真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陈燕萍的办案方法,说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掌握案件处置的主动权,争取案件最终妥善解决,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守法官的责任———
陈燕萍说:“完满的办案结果应该是法、理、情三者的巧妙结合。”
在常人眼里法官是冷峻的,但陈燕萍却是个爱笑的法官。她总是把真诚会心的微笑送给当事人,用问候、鼓励和祝福,架起沟通当事人心灵的桥梁,唤起当事人的真情与良知。
一位律师说,不管当事人到法庭带有多大的怨气、怒气甚至是火气,总能在陈燕萍的微笑中化解,这既是一种办案方法,更是法官难得的修养。
农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纠纷、邻里纷争这类看似不大的案件,但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在陈燕萍眼里从来没有大小案之分,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她对记者说:“对普通百姓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在他们眼中件件都是大案。作为基层法庭的人民法官,就是要审理好这每一件案件,通过个案昭示司法公正,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
2004年8月的一天,村民乐某来到法庭,边走边嚷:“我就不信,刺毛虫就没人管了。”小小刺毛虫,何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原来,乐某的邻居家有一排十几米高的槐杨树,每到夏秋时节,乐某家的院子里就爬满了刺毛虫。为了这些刺毛虫,村干部做过多次工作,但都没有成功。于是乐某请人写了诉状,直奔法院。
看完诉状,陈燕萍二话没说,就和书记员一起去了现场。
“法官不仅接了刺毛虫官司,而且专程到村里调查。”当天,这条新闻传遍整个村庄。不久,案件顺利解决。
强调当事人举证,一度是法官办案的通例。记者问陈燕萍:自找麻烦,帮当事人查证,会不会有违法官居中裁判的职业准则?
陈燕萍说:“我接手的案子中,不少农民当事人直到走上法庭才知道手中没有证据。很多当事人不仅缺少法律知识,而且经济困难。想举证,但请不起律师。如果因为程序上的原因让享有权利的当事人败诉,当事人会认为法院没有查清事实,不仅会对判决不信服,而且会对法律产生不信任。”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说:“陈燕萍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典范。她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把人民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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