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的“能动司法”
——记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下)
2010-01-20 19:03:1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白龙
  陈燕萍经常说,懂生活的法官才懂办案。她爱美,46岁依然身段挺拔,头发一丝不乱,抽空还会去做瑜伽;她爱动感情,每次想起自己扶助多年的残疾女童何小敏遭遇的不幸,总忍不住掉眼泪。

  积极面对生活的她,更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面对法官职业。她认为,法官不能简单地“坐堂审案、一判了之”,而要以能动的姿态主动化解矛盾;虽然身处基层,她却总是胸怀大局,积极审理影响社会民生的案件。陈燕萍扎根基层的14年,也是她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身体力行地践行“能动司法”的14年。

  以善良风俗促进调解

  她办的案子,调解率高达70%以上,多次被评为院里的“调解状元”

  法庭之上,当事人曹某突然从上衣口袋掏出一把剪刀,向自己的父亲迎面刺去。

  事情过去了好几年,律师包利群想起这一幕依然心有余悸。这是一起离婚诉讼官司,曹某出外打工时结识“新欢”,欲和妻子离婚,却遭到自己父亲的反对。在陈燕萍法官主持调解时,父亲对儿子责骂不已,曹某一直低头不语,但在陈燕萍宣布休庭之后,突然出现了刚才的一幕。

  “事情太突然了,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包利群说。这时,陈燕萍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上去,拦住了曹某的手臂。随后,众人一起夺下了曹某手中的剪刀。

  “调解的时候,我注意到曹某虽然一言不发,但他的手一直在口袋里掏,就觉得不对劲。”陈燕萍后来解释,“不是因为我反应快,而是来自对当事人一举一动的观察。不能让我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受到伤害。”

  事后,经过陈燕萍的批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曹某认识到自己一时的冲动给亲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便撤回了离婚诉讼,并按照当地风俗,向父亲敬了一碗蛋酒道歉。一个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在基层的很多纠纷中,不少是由于当地风俗习惯引起的。泰州中院是全国第一个把“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的法院,而陈燕萍在审案过程中,对如何善用风俗、移风易俗、运用百姓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也有一套自己的做法。

  阿根和阿军是亲兄弟,因为赡养母亲等琐事,两家频繁拌嘴,进而演变为互相殴打。在一次争吵中,弟媳误打了哥哥阿根一个耳光,在当地风俗里,男人被女人打耳光是“触霉头”的事,阿根要求弟媳按风俗用猪、牛、羊的六眼敬菩萨,并放鞭炮去晦气。弟弟坚决不从,阿根便在弟弟家门口挖了一个大坑阻断交通。两家矛盾升级,闹到法院。

  陈燕萍了解案情后,认为矛盾根源在于“触霉头”的迷信思想在作怪。如何运用善良风俗,既平息纠纷,又破除迷信呢?陈燕萍和村干部以及村里几名德高望重的老人来到弟弟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弟弟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并以“端茶道歉”的当地习惯向哥哥赔不是,哥哥也不再坚持迷信的方式,接受了弟弟的道歉,还主动填上了大坑。一场“兄弟阋于墙”的纠纷就此化解。

  “基层的案子虽然大部分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却关乎民生和谐。一个小案子处理不好甚至可能会闹出人命,因此‘群众案子无小案’,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只有用让群众信服的方式加以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才能实现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局面。”陈燕萍说。

  基于让群众“信服”的理念,陈燕萍一直是靖江法院公认的调解高手。她办的案子,调解率高达70%以上,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更是高达90%,多次被评为院里的“调解状元”。

  以实体公正扶助弱势群众

  “基层群众诉讼能力较弱,需要法官积极行使职权,加强诉讼指导”

  莫纪云的女儿被一辆大货车撞死了,她却举不出证据来。

  2007年11月的一个傍晚,靖江市新桥镇的一条马路上,村民莫纪云骑着电动车载女儿回家,一场意外从天而降: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大货车把她和女儿卷入轮下,女儿当场死亡。

  痛失爱女的夫妻俩在悲痛过后,誓要拿起法律武器为女儿讨个说法。

  然而,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老实巴交的莫纪云夫妇很难举出相关证据。陈燕萍认为,在具体个案的处理上,要确立实体公正优先的理念。“基层群众诉讼能力较弱,很难适应现代法律体系的举证规则,需要法官积极行使职权,加强诉讼指导。法官的准则是居中裁判,但法官同时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群众调取证据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我也会亲自调查。”

  经过调查事故的来龙去脉,查看交警部门卷宗,陈燕萍掌握了肇事车辆的证据。

  赢了官司的莫纪云拿到了赔偿款,也为女儿讨回了“说法”。“丫头,妈妈的官司没有输啊!”法槌落下的时候,她痛哭失声。

  园区法庭所辖地区有不少中小企业,在一些经济纠纷中,企业往往面临“维权难”的困境,而陈燕萍以尽职尽责的司法服务,在个案的处理中为回应司法需求、服务经济大局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听说法院指派了一名女法官负责自己的案子,李伯生的心往下一沉。

  2006年,靖江市某公司供销员李伯生和湖北钟祥市某企业签订了一笔42万元的订单,供货后对方公司却迟迟不付款,这可急坏了李伯生,货款追不回来的话,自己被“炒”事小,资金周转不良,对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无法估量了。他前后数次远赴湖北讨要欠款,对方找出种种理由拖延。于是李伯生在2007年夏天,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并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对方账户,查封其财产,以防财产转移。

  这是一个难缠的对手。李伯生通过几次的交道深知这一点,所以当他看到面前的陈燕萍法官是一个柔弱女子时,不禁暗暗担心。

  “马上出发去湖北钟祥!”陈燕萍到李伯生所在的公司了解完相关情况,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之后,当机立断。长途驱驰28个小时后,陈燕萍带着一名法警赶到湖北,在接下来的两三天事件里,陈燕萍四处查证,掌握了确凿证据。

  直到开庭前,满不在乎的对方公司才发现所有的账户已被冻结,法庭也掌握了充分的证据。经判决,李伯生所在的公司拿回了全部欠款。如今,靖江的这家企业已经日益发展壮大,“这都离不开陈法官认真负责、绝不放弃的办案态度啊。”李伯生回想起当时自己对陈燕萍办案能力的担心,满心惭愧。

  “救活一个企业,就是救活了几十上百个就业岗位,这也是司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体现。”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说。

  以身体力行普及法治理念

  “只有知法、懂法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43岁的卞大贵,如今已是当地某家年利润超千万元企业的副总经理,他的妻子和岳父还经常给他敲警钟:要记住陈法官对他进行的法制教育,要有合同意识,以后做生意都要有收条,并且要仔细看合同条款。是陈燕萍法官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

  2007年7月,卞大贵接到陈燕萍所在园区法庭给他的一张传票:李某拿着5万吨的订货合同和卞大贵签名的收条,要他支付拖欠的十几万货款。卞大贵一下懵了:自己虽然一直在做建筑用的石头毛片生意,但一直诚实守信,如果李某的指控属实,他倾家荡产也还不上这笔欠款。当时,不但老婆要和他离婚,连岳父都不让身为“上门女婿”的卞大贵进家。濒临绝境的卞大贵一度要走极端。

  李某是卞大贵的生意伙伴,掌握着货源,卞大贵从他手里买入石头毛片,再销售给建筑公司。“我从李某那里以33元每吨的价格进货,再以40元每吨的价格出手,从中赚一个差价。”卞大贵说。陈燕萍细察合同文本,发现合同里写着:李某按40元每吨卖货给卞大贵。按照这个约定,卞大贵的确欠李某十几万货款,但是同时,卞大贵也赚不到一分钱。

  带着疑问,陈燕萍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走访和调查。她找卞大贵谈话,知道他是在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的字;她来到建筑公司,查验财务账单,得知卞大贵确实是按40元每吨卖出的;她又到相关人员家里,对卞大贵进货细节进行调查取证。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陈法官判定,李某在撒谎。当陈燕萍把经过还原的事实摆在双方面前时,皆心服口服,心虚的原告撤回了诉讼。

  卞大贵赢了官司,也重新赢得了家人的信任。这场官司还为卞大贵带来了意外的收获:和他有生意合作的一家企业知道他确实是个诚实守信的人,和他的合作更加紧密,还在去年聘请他担任副总经理。企业老板对他非常信任,一些很重要的账目都交给他管理。

  就在记者来到靖江采访陈燕萍的当天,她主持的“巡回法庭”正在开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不仅方便群众诉讼,也是“普法”的重要手段。

  “为群众化解纠纷,同样也是普法的过程。”陈燕萍说。在司法活动中,她坚持对大部分赡养、邻里纠纷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广大的人民调解员一起参加,通过庭审的方式让群众知法、懂法,通过调解给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同时把群众承担的法律义务解释清楚,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方、促进和谐的效果。一些赡养案件中的“不孝儿女”,陈燕萍总要对其耐心解释法律,以法、理、情融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很多子女在父母面前流下了悔过的泪水。

  对于其他案件,陈燕萍也经常耐心向群众传输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陈燕萍充分认识到通过案例现身说法,进行普法教育是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捷径,只有知法、懂法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自己一生追求的公正和正义才能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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