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判后回访化误解为感谢
2010-01-14 08:44:22
法官回访为群众答疑解释
     中国法院网讯 (胡晓瑜)  2010年1月12日下午,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一次判后回访不仅有效化解了一场误解,而且真诚的沟通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当事人由过去的误解转向法官真诚地致谢。

  2009年12月31日,周口中院院长张明山做客周口电视台《公仆与市民》栏目。在与群众的互动中,太康县五里口乡李公育行政村李楼自然村村民李修峰通过该栏目热线反映太康法院执行不力。太康法院对此非常重视,以开展“百名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为契机,2010年1月12日,太康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太生等人冒着严寒专程赶到李修峰所在的行政村回访,与信访群众真心沟通,

  原来,李修峰因为不服当地政府的宅基地规划多次反映无果,遂以不服发证为由将县政府起诉到太康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县政府给第三人的发证行为。太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李修峰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被告给第三人的发证行为。赢了官司的李修峰因该争议的宅基地后来被确权给其他村民,便误以为确权行为属于法院所为,确权错误而不满,在周口中院领导做客《公仆与市民》栏目时,电话反映,认为法院执行不力。

  对李修峰的误解,经过回访法官的答疑和解释,李修峰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法律的无知误会了法官、误会了法院,并给法院的工作添了麻烦,紧紧握着回访法官的手,真诚地请法官谅解,并感谢法官冒着严寒跑这么远来解开了他心中的“疙瘩”。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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