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法院推出司法便民新举措:电话预约上门立案
2010-01-13 09:12:38
庭长上门为朱某办理立案手续
     中国法院网讯 (黄福江 朱永)  2010年1月11日上午9时许,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黄庭长与负责立案审查的朱副庭长驱车来到永丰镇园艺路双峰县妇幼保健院宿舍楼,上门为本县石牛乡退休老教师朱某办理了继承纠纷的立案手续与缓交诉讼费手续,这是双峰法院切实司法便民,推出“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的又一新举措。

  朱某,现年80周岁,丈夫去世十多年,2003年大儿子旷某又去世,旷某生前在双峰县某公司置有一套价值8万余元的两室一厅一厕一厨的房屋,在永丰镇某建材市场经营一固定价值10多万元的不锈钢防盗门厂,另留有全套家具及银行存款。作为母亲老年丧子甚是悲伤,但为了减轻儿媳罗某中年丧夫的悲痛,朱某没有向罗某提及旷某遗产的分割之事,所有遗产均暂由罗某管理与使用。

  2009年,罗某未告知朱某擅自将住房以3680元/年出租给别人,将不锈钢防盗门厂低价转让,朱某感到罗某剥夺了其继承权,婆媳关系一时紧张。恰逢此时,罗某的女儿结婚,罗某又未告知朱某,本来空虚孤寂的朱某心里更加烦闷,与儿媳的矛盾更加上升,她决定因继承纠纷将儿媳告上法庭。然而,80高龄脑供血不足,又患心肌梗塞,行动不便,加之长年患病,经济困难。2010年1月4日,朱某打了双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电话,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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