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法院深入农村调解涉农纠纷显成效
2009-12-30 14:53:29
法官深入长塘山林调解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 (马金环)  广西青秀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重视做好立案庭前调解工作,把庭前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解,做为处理涉农纠纷案件的重要一环。同时,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12月25日,在长塘镇司法潘所长的陪同下,立案庭长黄共美等一行4人深入辖区长塘镇长大村含泥坡调解一起诉前涉农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诉称:自己在公鹅岭的承包地上种植了速丰桉树约20亩,2008年12月23日被告强行连根带杆挖掉了86棵,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3500多元。事件发生后长大村村委和镇司法所曾就赔偿问题组织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现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在实地调查核实过程中,由于山高路远、天气寒冷、细雨绵绵等客观原因,给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干警们克服种种困难,在恶劣的环境下与双方当事人一道爬山涉水,对争议土地上种植的速丰桉树进行实地核查。同时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处理纠纷。在干警们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据统计,截至到12月25日,通过干警们的不懈努力,该院成功调解诉前涉农纠纷138案件,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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