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法院“六个下功夫”推进民事审判工作
2009-12-17 09:39: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郭言瑞
柘城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开展落实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活动,这十件实事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也是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我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端正司法理念上下功夫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柘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定“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民本意识、民生意识和民权意识,将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问题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我们认真制定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同时加强对民事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司法理念教育,通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在转变审判作风上下功夫
在民事审判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个核心问题,切实转变了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的工作作风。一是改进了工作方法,摆正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位置,彻底扭转了“高高在上,坐堂问案”的思想和作风。二是积极探索了为民便民、利民工作的新路子,认真办理好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增厚对当事人的感情。三是认真改进了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四是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热情接待,耐心答疑,使当事人第一印象就感到法院可亲、可信赖。五是持续深入地开展假日法庭工作,把假日法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2009年我院民事审判庭共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审理案件97件,其中调撤97件,调撤率达到100%,社会反响较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在办案方式和审理效果上下功夫
大力弘扬马锡武审判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巡回审判。近年来,我院党组把加强巡回审判,发挥职能作用,关注百姓民生,贴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诉讼,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民事庭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变群众上访为法官携卷下乡,现场开庭,就地宣判,有效调处农村纠纷,使基层法庭不断拉伸服务半径,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案件为中心”的转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真正把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我院对三农案件还专门出台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了21个巡回办案点,发放1000余张便民联系卡,对涉及老弱病残、特困户的诉讼案件,民事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开庭,特殊案件登门办案,对赡养等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庭到村,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年来,通过以民事审判法庭为龙头,以巡回办案点为依托,共巡回办案808次,审结案件769件,巡回审结案率达到62.2%。
在积极推进巡回审判的同时,我院还强化了诉讼调解功能,结合省高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我院民事法庭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指导方针,通过案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等,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2009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平均调撤结案率达到87 %,最高的达到了95%。
四、在司法公正上下功夫
柘城县法院始终把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想尽办法让当事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得到公正,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一件错案对于法院和法官来讲可能是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但对具体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有的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因此,案件是否公正至关重要。为了体现公正司法,我们大幅提速办案效率,在案件审理中充分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克服拖拉作风,尽可能地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为确保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杜绝错案和执法过错,民事庭干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注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有计划地定期不定期采取走访、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2009年县法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个干警被群众举报,真正体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
五、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顾大局、讲廉洁、公正严明的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和组织保证。2009年我院加强了对从事民事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廉政勤政教育,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服务企业年”主题实践活动等,增强了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院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2009年我院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市中院的法律培训80余人次,参加各类学历考试、司法考试、业务考试200余人次。特别是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民事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更是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和培训,有效保证了民事法律及时正确地贯彻和执行,不断提高综合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在人民群众满意上下功夫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柘城县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同时也是检验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标准和试金石。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尺度,着力强化职能作用,以增强审判努力为根本,减少上诉发还率,以增强调解能力为手段,提高案件调撤率,以增强服务能力为中心,提高人民满意率。县法院的全体干警始终以宽广的胸怀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时更要忍辱负重处理少数人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或误解,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2009年已审结的1237件民事案件中,上诉是74件,上诉改判5件,改判数与一审结案比率为0.4%,改判数与上诉数的比率为6.8%;发还是12件,发还数与一审结案比率为0.97%,发还数与上诉数比率为16.2%。通过以上数字可以说明,县法院的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基本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在端正司法理念上下功夫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柘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定“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民本意识、民生意识和民权意识,将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问题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我们认真制定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落实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同时加强对民事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司法理念教育,通过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在转变审判作风上下功夫
在民事审判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个核心问题,切实转变了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的工作作风。一是改进了工作方法,摆正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位置,彻底扭转了“高高在上,坐堂问案”的思想和作风。二是积极探索了为民便民、利民工作的新路子,认真办理好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增厚对当事人的感情。三是认真改进了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四是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热情接待,耐心答疑,使当事人第一印象就感到法院可亲、可信赖。五是持续深入地开展假日法庭工作,把假日法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2009年我院民事审判庭共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审理案件97件,其中调撤97件,调撤率达到100%,社会反响较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在办案方式和审理效果上下功夫
大力弘扬马锡武审判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巡回审判。近年来,我院党组把加强巡回审判,发挥职能作用,关注百姓民生,贴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诉讼,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民事庭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变群众上访为法官携卷下乡,现场开庭,就地宣判,有效调处农村纠纷,使基层法庭不断拉伸服务半径,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案件为中心”的转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真正把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我院对三农案件还专门出台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了21个巡回办案点,发放1000余张便民联系卡,对涉及老弱病残、特困户的诉讼案件,民事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开庭,特殊案件登门办案,对赡养等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庭到村,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年来,通过以民事审判法庭为龙头,以巡回办案点为依托,共巡回办案808次,审结案件769件,巡回审结案率达到62.2%。
在积极推进巡回审判的同时,我院还强化了诉讼调解功能,结合省高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我院民事法庭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指导方针,通过案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等,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2009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平均调撤结案率达到87 %,最高的达到了95%。
四、在司法公正上下功夫
柘城县法院始终把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想尽办法让当事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得到公正,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一件错案对于法院和法官来讲可能是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但对具体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有的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因此,案件是否公正至关重要。为了体现公正司法,我们大幅提速办案效率,在案件审理中充分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克服拖拉作风,尽可能地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为确保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杜绝错案和执法过错,民事庭干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注意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到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有计划地定期不定期采取走访、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2009年县法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个干警被群众举报,真正体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
五、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顾大局、讲廉洁、公正严明的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和组织保证。2009年我院加强了对从事民事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廉政勤政教育,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服务企业年”主题实践活动等,增强了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院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2009年我院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市中院的法律培训80余人次,参加各类学历考试、司法考试、业务考试200余人次。特别是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民事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更是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和培训,有效保证了民事法律及时正确地贯彻和执行,不断提高综合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在人民群众满意上下功夫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柘城县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同时也是检验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标准和试金石。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尺度,着力强化职能作用,以增强审判努力为根本,减少上诉发还率,以增强调解能力为手段,提高案件调撤率,以增强服务能力为中心,提高人民满意率。县法院的全体干警始终以宽广的胸怀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时更要忍辱负重处理少数人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或误解,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人民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2009年已审结的1237件民事案件中,上诉是74件,上诉改判5件,改判数与一审结案比率为0.4%,改判数与上诉数的比率为6.8%;发还是12件,发还数与一审结案比率为0.97%,发还数与上诉数比率为16.2%。通过以上数字可以说明,县法院的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基本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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