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县法院给27名农民工集中发工资
2009-12-04 15:28:06
  • 发放现场
  • 喜笑颜开
  • 签字领款
     中国法院网讯 (高振宇/文 刘占林/图)  12月2日上午,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在大审判庭召开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会,向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的27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了34675元全部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刘某等27名农民曾在某科技园打工,但在后来结算工资时,虽然农民工们多次讨要,但用工老板高某某却拒绝支付。无奈之下,27人将高某某诉至法院。后滦县法院判决高某某给付拖欠的工资款34675元。判决生效后,由于高某某拒不履行义务,27名农民仍未拿到工资,只得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时高某某却闻风而逃,下落不明。为找到高某某,执行干警先后数十次前往其住所,并多方打听其下落,但一无所获。执行干警同时多方查找高某某的可执行财产,先后到银行查询存款、到车管所查询车辆、到房管所查询房屋,仍无任何进展。这种情况下,由于此案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而且涉及27人之多,滦县法院领导也引起了高度重视,李建翔院长专门批示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执行到位,绝不能让农民兄弟寒心。该院执行局局长张晓朋亲自挂帅,多次执行,经多方努力,最终将高某某的一批砖予以查封,并以此为突破口,在相关镇、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迅速行动,成功将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

  终于拿到被拖欠了一年多的血汗钱,27名申请执行人非常高兴,纷纷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申请人之一的老汉米成仁激动地说:“在这个案子上,法院判得公正,执行得好,我们真心感谢法院领导的关心,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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