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马坝法庭被群众称是“我们的法庭”
2009-11-06 09:39:13
     中国法院网讯 (费尤祥、孙智勇)  “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就能为自己要回钱,真是太方便了。”11月4日下午,当事人张某拿着法庭的调解协议和要回的欠款高兴地说。这只是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巡回审理案件的一个小小缩影。

  11月4日上午10时许,盱眙法院马坝法庭的审判人员驱车赶往离法庭20多公里外的某山村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08年10月初,被告陈某向原告张某借款10000元,约定陈某于2009年4月20日前偿还欠款。还款期限过后,被告未按约定及时偿还欠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便于2009年6月19日将被告家一辆旧农用三轮车推走,但被告仍然未向原告还款。后原告向盱眙法院起诉,要求陈某立即偿还借款10000元。被告以原告在要款过程中将其家中农用三轮车非法扣走,给其造成12000元的经济损失为由拒绝还款。此案受理后,马坝法庭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居住在离法庭较远的一个较偏远的山村,路途远,当事人往返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纠纷,马坝法庭法官主动到原、被告双方所居住的山村巡回审理案件,将法庭设在当事人家里,就地开庭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邀请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民调骨干积极参加调解,经过法庭审判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和村领导的调解,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接收被告的一辆农用三轮车顶抵借款5000元,被告同意当庭支付原告下剩借款5000元。原告当庭拿到现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盱眙法院马坝法庭的法官们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开着“便民诉讼服务车”走遍了辖区内的村村庄庄,活跃在村头、船头,哪里的老百姓有法律需求,哪里就有法官的身影,看到法庭的法官们时常开着 “巡回审理便民诉讼服务车”走村串户,当地的群众亲切的称呼他们是 “我们的法庭”。
责任编辑:杨俊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