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深入伤者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案
2016-09-14 10:36:22
     中国法院网讯 (刘小伟 刘福山)  “没想到法院能到我家中审理交通事故的案子,真是给我们太大的方便了”陈某因年初的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右眼残疾,为方便当事人,2016年9月13日上午,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肇陈法庭法官深入到赛湖农场春风村陈某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6年初陈某驾驶摩托车在瑞昌洪一行驶时,与驾驶轿车的柯某发生碰撞,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柯某全责。陈某因本次事故导致眼部受伤,并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治疗费14000余元,出院后经法医部门鉴定为伤残十级。

  瑞昌法院肇陈法庭受理该案后,经了解陈某出行并不太方便,且陈某在城区购房居住,该事实也需要实际调查了解,遂决定到陈某在赛湖农场春风村的家中巡回审理此案。保险公司也实地拍摄了原告房屋居住情况,庭审结束后,双方就赔偿事项基本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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