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为土地承包生隙 法官耐心执行感动村干部
2009-11-03 11:45:12
襄城法官深入田间实地勘查
     中国法院网讯 (王高产 张雅芳)  “看到你们为民办事这么用心,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协助配合你们的工作呢?”10月29日中午,在河南省襄城县姜庄乡大营村南地,该村妇联主任刘雪梅面对着满脸污垢、全身灰尘的执行干警,发自内心地说着这样的话。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每一起案件,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10月29日,该院在当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执结了一起历时两年、难度较大的土地纠纷案, 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07年12月,王老汉因土地承包权与儿子王辉发生纠纷,襄城县法院判决王辉归还王老汉土地4.17亩。判决生效后,王辉举家外出务工,并将该地承包给别人。王老汉因1969年参加珍宝岛战役致右胳膊伤残,老伴体弱多病,家中无其它生活收入来源,且赖以生存的承包地也被儿子强占,生活十分困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10月17日,王老汉申请襄城县法院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宋东明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王辉在平顶山市某地卖水果。执行员连续多次去其住处,被执行人妻子总是以王辉去外地为由不愿与法院执行员正面接触。通过耐心做思想工作和十多次的电话联系,王辉感到不履行法院判决实在不行了,就委托家人履行了2008年至2009年的土地承包收益款1800元,但对下一步交付承包地事宜只字不提,避而不见执行员。

  为早日将土地交付给王老汉,执行员三次去离城30公里的王老汉所在村襄城县姜庄乡大营村,主动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希望村干部协助配合法院把案件早日执结,将土地归还给王老汉。刚开始,大部分村干部认为王辉脾气暴燥,怕以后“引火烧身”,出现麻烦。2009年10月29日上午,执行员一大早就赶到了王老汉所在村,认真做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早日了却王老汉的心愿,执行员一口气做了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深深地为法院工作人员“一心为民着想、全力为民办事”的为民、务实工作作风所感动,全体5名班子成员愿意全部上阵,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丈量,依法将该院判决的一块4亩多农耕地交付给王老汉。看着全身灰尘的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王老汉感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地群众无不交口称赞法院这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优良作风。
责任编辑:杨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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