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惊现送殡镜头 新郎获赔精神损失
2009-10-17 10:30:55
中国法院网讯 (高晶) 结婚录像光盘中居然出现出殡、送葬队伍的镜头,新郎丁先生怒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在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庆公司退还丁先生500元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008年12月5日,丁先生找到被告沛县某婚庆公司,双方就结婚拍照、摄影达成服务协议。丁先生当即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2500元。事后,当丁先生欢欢喜喜的“回味”自己的结婚过程时,确发现被告录制的结婚录像中,竟有长达1分27秒的出殡、送葬的场面,而丁先生为了让亲朋好友分享自己新婚的喜悦,已将婚礼录像的光盘作为礼物送给了八方宾朋,这样不吉利的场面,在丁先生的朋友圈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丁先生认为影楼的不负责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遂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告要求返还服务费2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的诉请。
被告婚庆公司认为自己也很冤枉,录像是客观记录了丁先生结婚当天的全过程,出现殡葬队伍实属巧合,没有将这部分在刻录成光盘的时候剪掉是为了整个婚礼过程的完整性,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先生委托婚庆公司拍摄录像带并制作婚礼光盘,这光盘是带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婚庆公司在制作过程中疏忽的过错将殡葬镜头长时间的摄入婚礼过程,背离了民间善良风俗,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民法的过错原则,婚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经过法院的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谅解,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撤回了诉讼。
2008年12月5日,丁先生找到被告沛县某婚庆公司,双方就结婚拍照、摄影达成服务协议。丁先生当即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2500元。事后,当丁先生欢欢喜喜的“回味”自己的结婚过程时,确发现被告录制的结婚录像中,竟有长达1分27秒的出殡、送葬的场面,而丁先生为了让亲朋好友分享自己新婚的喜悦,已将婚礼录像的光盘作为礼物送给了八方宾朋,这样不吉利的场面,在丁先生的朋友圈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丁先生认为影楼的不负责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遂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告要求返还服务费2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的诉请。
被告婚庆公司认为自己也很冤枉,录像是客观记录了丁先生结婚当天的全过程,出现殡葬队伍实属巧合,没有将这部分在刻录成光盘的时候剪掉是为了整个婚礼过程的完整性,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先生委托婚庆公司拍摄录像带并制作婚礼光盘,这光盘是带属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婚庆公司在制作过程中疏忽的过错将殡葬镜头长时间的摄入婚礼过程,背离了民间善良风俗,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民法的过错原则,婚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经过法院的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谅解,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撤回了诉讼。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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