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乘客摔出车外 执行和解家属获得赔偿
2009-09-03 14:00:01
中国法院网讯 (雪洁) 湖北的莫先生在乘坐长途客车的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摔出车外死亡,莫先生的父母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运输公司赔偿莫先生父母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46600元。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没有按时履行判决。莫先生的父亲向丰台法院申请执行。昨日,在承办法官秦建平的协调下,被告主动履行判决,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08年3月6日,莫先生乘坐北京某运输公司的长途客运车回湖北。在长途客车行驶到河北境内时,客车的司机与一名乘客发生争执,两人在抢夺方向盘时导致客车与路右侧的护栏相撞,莫先生被甩出车外死亡。2008年5月15日,相关部门向莫先生的父亲送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说明争执乘客在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此后,莫先生的父母因赔偿经济损失问题与运输公司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要求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6600元,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没有按时履行判决。2009年8月25日,莫先生的父亲向丰台法院申请执行。丰台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秦建平在拿到这个案件后及时与运输公司进行沟通。运输公司表示非常同情受害者,并表示会积极履行法院判决。昨日,被告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原告代理人。
对于这次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执行完毕的案件,原告的代理人激动的说:“秦法官真的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了心中,真不愧是人民的法官,我代表两位老人谢谢秦法官,谢谢法院。”
2008年3月6日,莫先生乘坐北京某运输公司的长途客运车回湖北。在长途客车行驶到河北境内时,客车的司机与一名乘客发生争执,两人在抢夺方向盘时导致客车与路右侧的护栏相撞,莫先生被甩出车外死亡。2008年5月15日,相关部门向莫先生的父亲送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说明争执乘客在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此后,莫先生的父母因赔偿经济损失问题与运输公司产生纠纷,并提起诉讼,要求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6600元,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没有按时履行判决。2009年8月25日,莫先生的父亲向丰台法院申请执行。丰台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秦建平在拿到这个案件后及时与运输公司进行沟通。运输公司表示非常同情受害者,并表示会积极履行法院判决。昨日,被告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原告代理人。
对于这次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执行完毕的案件,原告的代理人激动的说:“秦法官真的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了心中,真不愧是人民的法官,我代表两位老人谢谢秦法官,谢谢法院。”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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