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法院仅用12天快速调解一起刑附民案件
2013-06-21 15:16: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宋普
当事人领取执行款
  6月19日下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玲委激动地握着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手说:“扶风法官真心为民,没喝我们一口水,没吃一顿饭,为这个案子一天打十几个电话,将案子这么快就调解了!”

  1月29日,被告人李坤驾驶三轮汽车与相向而行骑摩托车的张帆相撞,致使张帆及乘坐人陈玲受伤,张帆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6月7日,扶风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提起公诉。扶风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充分考虑到此案为过失犯罪,且被告人与死者家属已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为了实现案件法理的双赢,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利害,分析利弊,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赢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的信任。期间,由于当事人有时因事不能到庭参加调解,承办法官热心充当“传话筒”,一天打十几个电话协调调解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仅用12天时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坤在支付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陈玲1.36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1.35万元;陈玲对被告人过失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6月19日下午,原告人现场领取了执行款项。

  近年来,扶风法院始终坚持刑附民案件重调解的思路,通过“一村一法官”、“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研判群众司法需求,结合当地民风淳朴、性情耿直的特点逐渐摸索出一条符合当地社会发展和风土人情的案件处理模式。在司法实践中,不仅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立,增加社会和谐,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公信。截止今年6月份,该院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7案,调解撤诉16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

  (本案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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