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推行“大巡回、大联动、大调解”
2009-08-20 11:18:06
中国法院网讯 (曾雪梅 范雅文) 8月18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裁组的两名法官前往沙县凤岗镇府前居委会对原告黄某与其侄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
基于黄某在起诉前就本案已多次上访,为了促进纠纷的有效化解,沙县法院邀请了县信访局及黄某所在的府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因黄某严重耳聋,调解人员只能通过电脑打字与其沟通。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非常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法,双方当事人也积极配合,气氛和谐融洽,取得良好效果。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沙县法院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并积极推行“大巡回、大联动、大调解”审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建立建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基于黄某在起诉前就本案已多次上访,为了促进纠纷的有效化解,沙县法院邀请了县信访局及黄某所在的府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因黄某严重耳聋,调解人员只能通过电脑打字与其沟通。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非常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法,双方当事人也积极配合,气氛和谐融洽,取得良好效果。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沙县法院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并积极推行“大巡回、大联动、大调解”审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建立建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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