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巡回办案调解一起“骨头案”
2009-08-10 13:54:03
焦作中院调解一起“骨头案”
     中国法院网讯 (郑军 江海洋 柳涛)  8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巡回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打了5年的官司后,尽弃前嫌,握手言和。 

  武陟县木城镇西街村村委与当地企业硕丰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西街村委认为硕丰公司不讲诚信,未能按时足额交纳场地租金,而硕丰公司认为自己不欠对方任何租金。期间,硕丰公司的一名股东私自与村委解除了租凭合同,同时又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与村委签订了租赁合同。这一行为引发了西街村委与硕丰公司、硕丰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多重矛盾。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一审、二审,前后历时将近5年,但是双方矛盾非但未能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焦作中院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直接搬到了西街村村委大院,民一庭庭长江海洋和合议庭成员到现场进行调解。在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法官们针对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并不断灌输“斗而两败、和则两利”的思想。双方当事人当着法官的面,倾吐了各自多年来的委屈、想法和要求,法官又根据双方的意思来回做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双方最终尽弃前嫌,握手言和,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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