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病房法庭”彰显为民情怀
2009-08-06 10:02:35
盐津“病房法庭”彰显为民情怀
     中国法院网讯 (欧锡海)  8月5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在四川省宜宾骨科医院病房开了一场特殊的庭,这里没有审判席、没有标志牌、没有书记员的记录席,法官用病床、陪护床、茶水柜搭建起简易的“病房法庭”。

  王贤彬诉云南省第二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涉及第三人刘兴全,但刘兴全腰椎受伤,现救治于四川省宜宾骨科医院,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盐津县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开展司法便民工作,将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搬到了第三人住院的病房。

  通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各方当事人对所争议的案件事实以及各自的观点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和深入的辩解。虽然合议庭没有当场对案件进行宣判,但他们的这份敬业精神深深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他们用一言一行淋漓尽致地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主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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