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法官“上门服务”庭前调解
2009-08-05 09:50:03
  • 儿媳取来钱当场交给公公
  • 法官在原告李道仁家里了解情况
  • 在被告罗禄英家里了解情况
  • 苏仙法官“上门服务”庭前调解
     中国法院网讯 (黄长根 雷小明)  7月31日,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栖凤渡法庭雷小明庭长和李雅克法官调解下,曾参加过抗美援朝的84岁老人李道仁终于得到儿子李小红的死亡赔偿款4519.13元。老人一手拿着赔偿款一手握着两名法官的手,十分激动地说:“谢谢你们冒着烈日酷暑上门为我们服务,没有法院给我主持公道,我可能拿不到我应得的那份。”

  2008年元月份,李道仁四子李小红因车祸死亡,儿媳妇罗禄英得到赔偿款9万元。尔后,罗禄英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李道仁无依无靠,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过得很拮据。乡、村领导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无奈之下,今年7月28日,老人一纸诉状把儿媳妇诉至法院。

  7月31日上午九时许,考虑到老人年老体弱,为了方便老人诉讼,并使该案起到法制宣传效果,在乡、村领导的陪同下,栖凤渡法庭雷小明庭长、李雅克法官冒着酷暑来到双方当事人家里。两名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公媳关系,并且相邻相近,以后还相互来往,希望能够庭前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两名法官先后来到双方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尔后,把双方当事人及其李道仁的其他儿子叫到一起,细致地为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大家进行换位思考。工作一直持续到中午3点钟,双方当事人看到雷庭长、李法官及乡、村领导不顾饥劳,为化解双方矛盾,解决问题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而感动,均发自内心地说:“法官辛苦了!”最后在法官们耐心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罗禄英支付李道仁4519.83元。随即,罗立即从银行里取来钱交付给李道仁,并当场兑现。最后,罗禄英端茶相敬老人,双方握手言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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