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农村法庭二十年
——记湖南省永州市法院的三位老法官
2009-07-15 16:53: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盘树高 唐述贵
  最近,笔者到湖南省东安县挂职锻炼,有更多的时间接触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东安县法院花桥法庭庭长的蒋文智同志,深入地了解到他扎根基层法庭20年的心情。与此同时,我还了解到蓝山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的龙建军和在祁阳黎家坪法庭扎根30年的刘诗才等几位同志的工作经历。从而知道他们为了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扎根基层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

  先说蒋文智同志吧,他先后在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了20年, 担任过三个人民法庭庭长。按理说,早应调回机关工作,与长期分离的妻儿父母团聚。然而2003年10月,院党组决定将他调到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社情复杂的最边远的山区法庭——花桥人民法庭担任庭长。他身边的亲戚朋友纷纷劝他不要再犯傻了,说你在基层法庭锻炼了14年,轮也轮到坐机关了,况且你上有两个80多岁、需要照顾的老人,下有十分需要父爱的女儿,都劝他找领导反映换别人去。蒋文智同志在朋友的劝说下,当时内心也十分矛盾,去的话愧对亲人和被亲戚、朋友指责犯傻;不去的话,边远山区的老百姓又十分需要我们这些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自己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4年,有很好的基层工作经验,如果年轻同志去,工作会开展不好;当时花桥法庭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曾多次提意见,说花桥法庭辖区社情复杂,建议法院安排有经验的同志担任庭长。我去了的话更能信任这份工作,更能满足老百姓的司法需求,更能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就这样,蒋文智同志怀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无怨无悔,毅然前往花桥法庭并积极地开展好了各项工作。他因多年在基层法庭工作,视群众为亲人惯了,在工作中始终强化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观念,为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备有纸笔墨、开水和椅子等用具,方便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带领干警坚持驻庭和节假日值班,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和求助。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搬到村组,搬到农民家里,甚至农民的田间地头,方便群众打官司。在审判过程中,重点强调案件调解,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大力推行了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以调解化解矛盾,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尤其是他率先推行的“三调联动”调解方法,成为基层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灵魂,在全国得到推广。“三调联动”就是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发挥的各自优势,调处那些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成因复杂、单个部门调处难度大的案件。解决各个不同部门相互推诿,互踢皮球的现象,确保消除不安定的因素。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从蒋文智同志的法庭情节来看,他把在法庭工作,服务群众当成自己终生追求的事业,才探索出新的工作经验;是他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对法庭工作地无限热爱,才成就了他事业的辉煌。正如他说:成绩只是过去,新的起点还在前面,我要努力去追寻。

  祁阳法院黎家坪法庭50多岁的刘诗才同志,扎根基层30年,这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也是少有的,翻开他的工作经历,我们才真正为这样的法官叫好。

  刘诗才是个当了10年农民的老法官,他对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割不断的亲情。在30年的法庭工作生活中,他从不因当事人贫穷而看不起他们。他常常告诫自己:我也当过农民,要时刻感受他们的劳苦和艰辛,想法设法将案子办好,还他们一个公平正义。

   30年来,他送走的同事一茬又一茬,曾有三位担任过法庭庭长的同志,现均提拔为院领导,自己仍然是位普通的法官。同事、朋友、亲戚都劝他进城安享晚年,组织上也多次要求他回院机关,他总是说当农民习惯了,进城不适应。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法庭就是他的家,农民群众就是他的亲人,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每次都将进城的机会,让给那些有困难和年轻的同志,希望他们家庭幸福,健康成长。

  刘诗才同志是50几岁的法官了,但他像年轻人样求知似渴。近几年,民事领域新出台了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解释二、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损害赔偿若干解释、物权法等等繁多的法律、司法解释,老刘同志通过自己扎实学习,现对这些常用法律能够做到伸手拈来,细到哪条哪款他都能娴熟掌握,令青年干警佩服不已。另一方面,由于其勤奋学习加之丰富审判实践经验,成就了他“事了案结”的办案能力。30年来,他所办的案件上千件,涉案标的500万元以上,无改判、发回重审和信访案件,尤其近三年审结的案件调解率80%以上。刘诗才同志通过多年的法庭工作,总结出十分实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一是“缓和法”,如婚姻家庭纠纷,多为一些小事引起的,这时他就当好听众,帮助消好怨气。二是“互换法”,他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将心比心,增进心理相容、消除隔阂。三是“协商法”,他让当事人自己来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双方都有一种双赢的感觉。四是“靠背法”,如对一些赔偿等纠纷,在调解时会出现“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场面,他先将双方当事人分开来教育,促使双方态度趋近,从而避免正面冲突。五是“说理法”。如对赡养、抚养、扶养等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既让当事人明白人伦常理,又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不当,进而予以改正。由于老刘同志能掌握调解时机和灵活运用调解手法,他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总是气冲冲地来,喜洋洋地走,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刘诗才同志在法庭工作了几十年,至今在县城无住房,相濡以沫30年的妻子也无工作,仍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儿子大学毕业在外打工,真可谓上有80岁的老母需要赡养,下有嗷嗷待哺的孙子需要带,家庭经济捉襟见肘。但他从不对自己或旁人说自己条件差。相反他总认为自己一生很幸福,比起自己当农民那段时间条件不知宽裕了多少倍。他对自己是无限苛刻,但对别人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他毫不犹豫地捐了几百块钱。

  刘诗才同志扎根30年的审判生涯,严格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对得住党性,用“公正高效、司法为民”八个字诠释了他一名老共产党员的本色。

  这,就是一个扎根基层30年,平凡的正科级审判员刘诗才同志的法庭情结。

  透过蒋文智和刘诗才两位同志扎根基层法庭20多年的生活情节,我们就会知道“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龙建军和其他三位同志的心境,他们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这也是所有扎根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同志们的奉献情结!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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