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受好评
2009-07-15 16:06:14
临沭法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受好评
     中国法院网讯 (解自旭)  “你们执行局法官办案真高效、作风真过硬,想不到二日内,就帮我解决了多年来我的赡养问题,太感谢人民法官了!”7月14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在大兴镇日晒村对执行案件进行回访时,当事人刘春安激动地对该院执行局长杜勇剑说。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院执行局将清理执行积案与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实行执行案件回访制度,努力实现新收案件“零上访”目标。

  该项制度规定,案件回访工作由纪检组、政治处组织实施,采取抽查或组织决定的方式确定需要回访的案件,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兑现情况,以及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评价意见,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耐心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根据制度要求,回访工作要有记录、有签字,回访结束后,回访组要将回访情况及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视情形提交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研究解决,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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