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动巧解“家务案” 十年干戈化玉帛
2009-07-10 11:42:52
     中国法院网讯 (龚超 曹毅 曹萌)  “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这个案子今天能得到圆满解决,反倒是清官结了积怨案!感谢法院司法为民,感谢法官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7月9日上午,在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当事人杨某、张某感激地对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镇平县委书记史焕立、镇平法院院长胡明理如是说。

  两级法院上下联动,长期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他们多年的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为表达感激之情,两位古稀老人亲自为承办该案的南阳中院和镇平法院送上了均写有“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的两面锦旗。

  2001年,当事人杨某、张某夫妇与子女因分家析产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数年内,因双方当事人一直上诉、申诉,镇平县人民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审理,但当事人一直不服,纠纷越演越烈,这件“家务事”诉讼案始终未能解决。为此,当事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申诉。

  鉴于此案是一起多年上访的民事诉讼案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镇平县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本着“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下大力气解决此案。

  两级法院法官反复阅卷、多次走访当事人,实地了解案情,认真分析。针对此案为家庭内部矛盾的特点,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辨法析理,扎实做调解工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使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多年来的纠纷终于一朝化解。

  “我对法院变‘上访’为‘下访’,亲自到我们家中做工作感到非常感动。这种化解矛盾的方法很好,周围的邻居也对法院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这种执法为民的精神,值得大力推广。”当事人杨某说。

  此案的圆满解决,化解了多年上访老案,促成了家庭和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市县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真实体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庞景玉院长表示,两级法院要加强调解工作,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心系民生,为人民司法,把案结事了作为评判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主要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