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李永成
2009-07-08 10:3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冰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挚爱,怀着对辖区群众的深厚感情,现任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的李永成,16年来扎根基层,甘守清贫,耐住寂寞,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
慧眼断奇案
无论是作为一名法官还是庭长,他常对同志们说:“作为法官,要时刻想着老百姓,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老百姓,否则那就是忘本。”办案中,他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使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胜败皆服。
2003年,他接手一起普通而又离奇的债务案件。说它普通,原告手中有被告出具的欠条;说他离奇,被告陈述已经还过该笔欠款。孰是孰非,连法官也不禁挠起头来。按照法律规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看着被告一脸的冤枉,李永成心中也是思虑再三。经过耐心细查,他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被告去原告处借钱时,原告让被告为其出具一张欠条。当欠条拿到原告手中时,被告以欠条上没有时间为由让被告重新再写一张,说着将第一张欠条团成一块当成垃圾扔进了废纸篓。被告在没有销毁的情况下,重新为其写了一张欠条,拿着钱就走了。而后原告将扔掉的纸条再次捡起保存下来。直到被告还钱时,原告却将第一张没有还钱日期的纸条给了被告,而被告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于是引出这起案件的发生。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原告惭愧地低下了头。被告感激地说:“如果不是法官的细心,我就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啊!”
2004年11月,李永成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年逾八旬的陈老太太因赡养问题把3个子女告上法庭。李永成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顾不上吃饭,先后三次到老人家中,逐一对其子女进行调解。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使每个儿女都认识到对父母赡养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冰雪中,老太太来到法庭,非要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拉着法官的手,老人感动地说:“李庭长啊!谢谢你们结开我一家人心中多年的疙瘩!”
巧过人情关
作为一个法官,每天都会面临各种各样“人情”的困扰。“人情”处理好了,可以促进工作,处理不好,反而会导致徇私情,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李永成在工作中巧妙运用“三招”化解人情难关:法大于情、以理化情、逆用说情。他常说:“法官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必须讲法律,不能讲人情。否则就会难以秉公执法,最终导致枉法裁判。”在审理一起个人合伙案件时,被告找来李永成的一个同学来说情。他们多次去法庭、到家里送礼,想让法官在办案时照顾一下,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在案件作出判决后,那位同学意味深长地对李永成说:“老同学,你真是当代的黑老包啊!只讲法,不讲情。”
说情者有的是对案件的真实情况不了解,片面听取被说情者的一面之词,有的是对法律的不了解,认为说情是很正常的事。对于这种情况,李永成就先对说情者详细介绍案件的情况,让说情者知道自己所要说的“人情”是否有道理,与法律是否相悖,用案件教育说情者。最后使其接受法律教育,从心理上理解和接受。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被告是在无意之中伤害到原告的,并因此造成原告的终身残疾。被告找到朋友来说情,想推脱责任。面对说情者,李永成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告之被告在此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同时让说情者进行换位思考,体味一下原告此时的心情和处境。一番话打动了说情者,他当场表示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受害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对于朋友的不讲“人情”也给予了充分理解。在说情者的支持下,案件很快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此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
纠纷成佳话
李永成在工作中认为和为贵,“和”文化植根于文化传统,根深蒂固。虽然打官司对老百姓来说早已不算什么,可是一旦被推上被告席,还是有很多群众接受不了,有抵触情绪。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就要耐心坐下来,像村主任、像邻居一样跟他们拉家常,沟通、交流,共同把纠纷解决了。“法官不能就案办案,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案子办的公正,并不一定能案结事了,因此还要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要贴近群众,从根子上解决他们的矛盾纠纷。”
家住宗店乡的张老汉和葛岗镇的方某永远也忘不了法官李永成,正是由于他的苦口婆心,才使视为仇人的两家最后变成亲戚,成为当地群众流传的佳话。2001年5月,张老汉的儿子因故死亡,年轻的儿媳妇改嫁,因为不愿意抚养孩子,就偷偷将3岁的儿子送给近百里远的葛岗镇的方某。方家夫妇没有男孩,对孩子视如珍宝。儿子死亡,张老汉老两口本来就够难受的了,又得知孙子被儿媳妇送人,张老汉很是恼火,向儿媳讨要孙子的抚养权,可是儿媳拖着不见。无奈老两口将收养者告到法庭,讨要孙子的抚养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李永成多次前往两地做工作,进行调解。7月19日,他再次带着原告老两口前往被告处,老汉因为去看望孙子,还特意买了好多礼品。来到被告家后,方某看到法官这么费心,也很是感动。经过一个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为老汉年迈,抚养孩子吃力,协议由方某抚养。老汉看到孙子在方某家被抚养得很好,也就不再坚持把孩子带走。经过一场波折后,两家成了亲戚。当天中午,被告方某说啥也要在家款待法官和原告。在请示院长后,李永成就留了下来,席间他真诚的希望两家人能够常来常往,让孩子在失去父爱和母爱后,能体会到人间的亲情。一场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成为一段人间佳话。
拼命勇三郎
人不畏我严而畏我廉,人不畏我能而畏我公。作为一名法官,李永成深深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办公室内,悬挂着“公正明,廉生威”的镜匾。多年来,他以此为鉴,甘于清贫,廉洁自律。家在杞县,李永成在审理案件时,难免受到方方面面关系网的压力,但他常说做法官要坚守廉洁,要用法律的天秤称一下自己的良心。
2006年4月,在审理一起外地人王某诉本镇某商店拖欠货款一案,被告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找领导说情,面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李永成排除种种干扰,秉公办案。迫于法律的威严,被告在接到诉状三天时主动清还了欠款。当王某拿到追回的货款时,感激地掏出一沓钱放在李永成的桌子上说:“我做梦也想不到我一外地人能打赢官司,并这么快要回欠款,在您这里我感到法律的公正,我真心感谢您,这一点心意请您收下。”李永成严肃地对他说:“请你把钱收回去,取你一文我就不值一文。要知道我是人民的法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义务,秉公办案是法官的天职。”这位外地人感动之余,专门请来盘鼓队来到法庭送锦旗,表达自己的心情。
李永成的父母都是教师,从小受着良好的教育。参加工作后他牢记父母的教诲:要给群众办实事,不要做对不起群众的事,踏踏实实,好好地把工作干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不要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他克服各种困难,正确处理好家庭与组织的关系,从来没有因为私事请过假,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就连长期劳累引起的心脏病发作,他仍带病坚持工作。病房内,他为了案件的及时审理,让同志们把案卷带来,躺在病床上办案。主治医生和护士看到这种场面,十分感动。连说工作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要命的法官。凭着这种精神,他每年的办案在全院都位居前列。他所审结的12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错案,绝大多数案件被调解,收到良好的效果。他本人也连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劳动模范、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慧眼断奇案
无论是作为一名法官还是庭长,他常对同志们说:“作为法官,要时刻想着老百姓,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老百姓,否则那就是忘本。”办案中,他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使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胜败皆服。
2003年,他接手一起普通而又离奇的债务案件。说它普通,原告手中有被告出具的欠条;说他离奇,被告陈述已经还过该笔欠款。孰是孰非,连法官也不禁挠起头来。按照法律规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看着被告一脸的冤枉,李永成心中也是思虑再三。经过耐心细查,他终于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被告去原告处借钱时,原告让被告为其出具一张欠条。当欠条拿到原告手中时,被告以欠条上没有时间为由让被告重新再写一张,说着将第一张欠条团成一块当成垃圾扔进了废纸篓。被告在没有销毁的情况下,重新为其写了一张欠条,拿着钱就走了。而后原告将扔掉的纸条再次捡起保存下来。直到被告还钱时,原告却将第一张没有还钱日期的纸条给了被告,而被告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于是引出这起案件的发生。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原告惭愧地低下了头。被告感激地说:“如果不是法官的细心,我就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啊!”
2004年11月,李永成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年逾八旬的陈老太太因赡养问题把3个子女告上法庭。李永成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顾不上吃饭,先后三次到老人家中,逐一对其子女进行调解。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使每个儿女都认识到对父母赡养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冰雪中,老太太来到法庭,非要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拉着法官的手,老人感动地说:“李庭长啊!谢谢你们结开我一家人心中多年的疙瘩!”
巧过人情关
作为一个法官,每天都会面临各种各样“人情”的困扰。“人情”处理好了,可以促进工作,处理不好,反而会导致徇私情,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李永成在工作中巧妙运用“三招”化解人情难关:法大于情、以理化情、逆用说情。他常说:“法官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必须讲法律,不能讲人情。否则就会难以秉公执法,最终导致枉法裁判。”在审理一起个人合伙案件时,被告找来李永成的一个同学来说情。他们多次去法庭、到家里送礼,想让法官在办案时照顾一下,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在案件作出判决后,那位同学意味深长地对李永成说:“老同学,你真是当代的黑老包啊!只讲法,不讲情。”
说情者有的是对案件的真实情况不了解,片面听取被说情者的一面之词,有的是对法律的不了解,认为说情是很正常的事。对于这种情况,李永成就先对说情者详细介绍案件的情况,让说情者知道自己所要说的“人情”是否有道理,与法律是否相悖,用案件教育说情者。最后使其接受法律教育,从心理上理解和接受。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被告是在无意之中伤害到原告的,并因此造成原告的终身残疾。被告找到朋友来说情,想推脱责任。面对说情者,李永成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告之被告在此事故中存在的过错。同时让说情者进行换位思考,体味一下原告此时的心情和处境。一番话打动了说情者,他当场表示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受害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对于朋友的不讲“人情”也给予了充分理解。在说情者的支持下,案件很快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此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
纠纷成佳话
李永成在工作中认为和为贵,“和”文化植根于文化传统,根深蒂固。虽然打官司对老百姓来说早已不算什么,可是一旦被推上被告席,还是有很多群众接受不了,有抵触情绪。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就要耐心坐下来,像村主任、像邻居一样跟他们拉家常,沟通、交流,共同把纠纷解决了。“法官不能就案办案,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案子办的公正,并不一定能案结事了,因此还要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要贴近群众,从根子上解决他们的矛盾纠纷。”
家住宗店乡的张老汉和葛岗镇的方某永远也忘不了法官李永成,正是由于他的苦口婆心,才使视为仇人的两家最后变成亲戚,成为当地群众流传的佳话。2001年5月,张老汉的儿子因故死亡,年轻的儿媳妇改嫁,因为不愿意抚养孩子,就偷偷将3岁的儿子送给近百里远的葛岗镇的方某。方家夫妇没有男孩,对孩子视如珍宝。儿子死亡,张老汉老两口本来就够难受的了,又得知孙子被儿媳妇送人,张老汉很是恼火,向儿媳讨要孙子的抚养权,可是儿媳拖着不见。无奈老两口将收养者告到法庭,讨要孙子的抚养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李永成多次前往两地做工作,进行调解。7月19日,他再次带着原告老两口前往被告处,老汉因为去看望孙子,还特意买了好多礼品。来到被告家后,方某看到法官这么费心,也很是感动。经过一个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为老汉年迈,抚养孩子吃力,协议由方某抚养。老汉看到孙子在方某家被抚养得很好,也就不再坚持把孩子带走。经过一场波折后,两家成了亲戚。当天中午,被告方某说啥也要在家款待法官和原告。在请示院长后,李永成就留了下来,席间他真诚的希望两家人能够常来常往,让孩子在失去父爱和母爱后,能体会到人间的亲情。一场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成为一段人间佳话。
拼命勇三郎
人不畏我严而畏我廉,人不畏我能而畏我公。作为一名法官,李永成深深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办公室内,悬挂着“公正明,廉生威”的镜匾。多年来,他以此为鉴,甘于清贫,廉洁自律。家在杞县,李永成在审理案件时,难免受到方方面面关系网的压力,但他常说做法官要坚守廉洁,要用法律的天秤称一下自己的良心。
2006年4月,在审理一起外地人王某诉本镇某商店拖欠货款一案,被告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找领导说情,面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李永成排除种种干扰,秉公办案。迫于法律的威严,被告在接到诉状三天时主动清还了欠款。当王某拿到追回的货款时,感激地掏出一沓钱放在李永成的桌子上说:“我做梦也想不到我一外地人能打赢官司,并这么快要回欠款,在您这里我感到法律的公正,我真心感谢您,这一点心意请您收下。”李永成严肃地对他说:“请你把钱收回去,取你一文我就不值一文。要知道我是人民的法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的义务,秉公办案是法官的天职。”这位外地人感动之余,专门请来盘鼓队来到法庭送锦旗,表达自己的心情。
李永成的父母都是教师,从小受着良好的教育。参加工作后他牢记父母的教诲:要给群众办实事,不要做对不起群众的事,踏踏实实,好好地把工作干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不要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他克服各种困难,正确处理好家庭与组织的关系,从来没有因为私事请过假,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就连长期劳累引起的心脏病发作,他仍带病坚持工作。病房内,他为了案件的及时审理,让同志们把案卷带来,躺在病床上办案。主治医生和护士看到这种场面,十分感动。连说工作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要命的法官。凭着这种精神,他每年的办案在全院都位居前列。他所审结的12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错案,绝大多数案件被调解,收到良好的效果。他本人也连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劳动模范、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