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中院以“三个穷尽”加强执行案件调解
2009-06-29 16:10:34
     中国法院网讯 (任忠杰)  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注重加强执行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为构建“和谐乌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从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25日,共有执行财产积案总数为326件,累计执结积案数为324件,执结标的为2085万元,执结率为98%;重点案件积案总数为106件,执结106件,执结率100%。其中特殊主体25件,特困群体30件,重复信访2件,政法委督办1件。该院在执行中采取“三个穷尽”进一步提升了案件的执行效率。

  一是穷尽执行措施。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全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大造声势,发挥好舆论监督、教育和威慑的作用,靠舆论压力促执行。

  二是穷尽执行方式。挑选一批有典型意义的执行案例,从正反两方面以案释法,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大力宣传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督查,严格控制新的中止、暂缓执行、发放债权凭证案件,未穷尽执行程序、

  三是穷尽财产线索。一律不得中止执行或发放债权凭证。对每个执行员的工作进展情况,从办案数量、质量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公布。严格规范执行干警日常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内部人员说情打招呼,干扰依法办案。

  乌海中院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以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创新,全面地推动执行工作的科学合理发展。努力实现“办精品案件、创优秀法官、建一流法院”的目标,为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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