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暖阳为企业驱散“阴霾”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应对危机纪实
2009-06-22 11:07: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雅芳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不少中小企业遭遇发展“寒流”。而在河南省襄城县,让不少中小企业感到庆幸的是,当地法院通过强化审判服务、靠前服务、判后服务、提供司法建议等措施,为企业纾危解困、化解危机,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自2008年5月以来,该院审结涉企和金融案件69件,标的额12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挽回损失520万元。

           特事特办,设身处地为企业解难

  2008年5月,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镇法庭受理一起贷款纠纷案,原告杨某要求该县某针织厂偿还11万元贷款。细心的法官在受理此案时发现,该厂并非恶意拖欠贷款,而是经营遇到了困境。

  经走访调查得知,该厂的投资者陈某是湖南人,属于出口型企业。由于海外市场较早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销售大幅下降,该厂原有3个生产车间,其中一个已处于停产状态,连员工工资支付都十分困难。如果此时倾其所有偿还贷款,肯定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了解到企业的困难后,法官便积极为其寻找合适的途径解决当前难题。该厂生产的纺织品都是通过广东某企业外销,由于出口受阻,有大批货物积压在这家企业而没有支付货款。襄城法院法官立即与这家企业沟通协调。经过大量的努力,最终争取到广东省这家企业提前支付货款给该厂,并将这些货款直接抵扣给杨某,从而既满足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暖心”司法,让负债企业缓口气

  2008年下半年对襄城县某建材公司来说,可谓“祸不单行”。该公司刚投资了100多万元新上了建设项目,却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使投资化为泡影。接踵而来的金融危机更使该公司生产的水泥滞销,公司经营步履维艰。就在此时,该公司又因不能按时支付货款而被禹州市马某起诉,标的额13万元。

  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接到此案件后,强化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多方协调磋商,使马某与该公司达成了分3次支付货款的协议。同时,办理此案的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庭长陈京伟还主动和建房单位、运输企业等联系,帮助该公司销售水泥,有力地支持该公司走出困境。该公司经理吴某感动地说:“法官为了帮助我们走出困境,跑了一趟又一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这样的好法官真是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减轻诉累,促进和解止纠纷

  为了减轻企业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该院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调解、执行和解等工作手段,促进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去年8月份,襄城县张某经熟人介绍以较优惠的价格从某房地产开发商手里买了一套住房,入住没多久便发现房子有小瑕疵。张某找到开发商协商,没想到开发商不但不予理睬,且态度欠妥。张某一气之下联络一批购房者,一起要求退房。当时房地产市场正受金融危机影响,十分不景气,一旦退房将引发更大危机。此时开发商慌了。襄城县法院二庭庭长陈国华在了解了双方的心理后,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谈心,化解矛盾,使他们认识到对方的不容易,相互体谅,最终达成和解:房地产公司给商户维修房子,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商户不再退房。

  2009年6月,襄城县法院副院长冀超良接受采访时说:“面对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我们一定要立足审判职能,将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主题,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的新变化,努力实现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密切关注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特别是进一步强化调解、促进和解,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帮助企业渡难关,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企业应对危机、经济决战‘二季度’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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