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背后的故事
——扬中法院执行工作二三事
2005-07-25 15:50: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栾汉勤 刘亚玲
 

    走进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首先引入眼帘的,就是那一摞厚厚的锦旗。“患难无助法显情,公正执法人伸手”、“公正执法为企解忧”、“秉公执法、办事高效”、“执法为民、为企解难”,在这一面面满载当事人感谢之情的锦旗背后,蕴藏着无数个执行法官依法行使职能、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动人故事,而执行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一腔深情,也在这些或者平凡、或者艰涩、或者精彩的执行工作片断间无声地流淌——

    “依法保护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扬中的企业与外地企业发生纠纷的案件在扬中法院占有一定比例,如何坚持公正办案,积极立足自身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扬中良好的司法环境,成为扬中法院执行局的重要目标。对此,该院执行局的认识是清醒的,正如执行局局长所说的那样:“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短期看来,似乎是吃了亏,但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来看,打造公平有序的司法环境才是我们司法机关的根本职责。具体到个案中,就是要依法办事,让当事人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学会依法进行市场交易。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依法维护外地当事人的权益,正是积极促进本地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

    扬中某公司欠南昌某公司货款达三年之久,虽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但扬中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始终未能履行。经执行局调查,扬中某电器厂经营不善,没有偿还能力,遂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南昌某公司即向执行局局长反映执行局执法不公,保护地方企业。得知这一情况,张局长当即着手调查,在向该公司讲明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请扬中公司将公司账目送至法院,由法院予以审计。同时,对其在法律与情理上进行劝解,并希望该公司能够从长远出发,建立企业的良好信用。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扬中某公司主动与南昌某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扬中某公司分期偿还所欠南昌公司的款项。拿到历经周折得来的执行款,南昌某公司对扬中法院得力的执行措施和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的工作作风大为赞赏,专程从南昌派人送来了“公正执法、为企解忧”的锦旗,以表示对扬中法院执行局的诚挚感谢。

    “妥善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是法院的应有职能”

    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是法院的法定职能,而在当前中国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也同样意味着法院和人民法官肩负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认真履行这样一份职责,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认真负责,更有直面困境、敢于突破的执著和职业素质。

    2000年,扬中某批发市场70余户个体工商户拒付租金。执行过程中,一旦执行人员进入市场送达通知书、张贴公告,就会招来几十人的围攻、起哄,案件的执行举步维艰。面对困境,扬中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没有却步,更没有就此向困难低头。一方面,负责执行的四位法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南园市场租户的真实意图和想法;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市场中心的人讲述目前的执行状况及执行中存在的难题,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随后,由分管院长牵头,召集执行局领导开会,整理调查的情况和资料,拿出两套极具可行性的执行方案。

    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寻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他们将执行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市委、市政府当即表态,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执行局就此事召开了两次听证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与当事人一起商讨租金的解决办法。一系列卓有成效、深入人心的工作,最终使市场服务中心与72位租户重新签订了租房协议,并就拖欠租金问题达成了共识。重重羁绊之下的执行难题解决了,市场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带着满心的感谢,向扬中法院执行局送来了“秉公执法、办事高效”锦旗。该中心负责人感慨地说:“你们耐心执著的工作,既帮我们解决了市场管理的后顾之忧,也安顿了市场内72位租户的心。现在,72位租户原先拖欠的租金都已交清了,管理秩序也明显纳入正常的轨道,这一切,都离不开你们的实干加巧干啊!”

    “做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亲民、爱民、为民之心”

    在扬中法院执行局,流传着这样一句“职业格言”——人民法官这一称呼,是神圣的,她蕴含着一名法官的光荣职责,那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无疑是扬中法院执行法官们最为质朴的职业情怀,而正是这样的一种情怀,使得执行法官们始终葆有一颗拳拳的爱民之心,并将这份诚挚的爱倾注于日常的工作之中,体现于每一个司法细节之中。

    卞某因公受伤致残,鉴定为六级伤残。经扬中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应给付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合计122618元。但在卞某住院期间,公司仅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及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无奈之下,卞某向扬中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仅履行案款8000元,余款108398元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和解,并与卞某订立了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分批还清余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潘某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此后,被执行人陆续给付了部分欠款,但还有68500元一直未能给付。卞某只好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此时,被执行人镇江某电站设备制造公司已进行改制,企业由原法定代表人潘某买断,法院遂依法变更被执行人为潘某。潘某常年出差在外,执行员只好不是一大早赶到潘某家,就是下班之后到潘某家“蹲点”。法官的执著,打动了潘某的妻子,她主动让潘某与执行法官联系。找到潘某后,执行法官即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面将卞某的艰难处境讲给潘某听,一面又积极促动潘某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劝导下,潘某当即表示分期付款,并写下保证书:如到期不还清,愿将房产交法院拍卖。当瘫痪在床的卞某接过法官送来的救命钱时,禁不住泪如雨下。随后便请人送来了上书“患难无助法显情,公正执法人伸手”八个大字、代表着卞某一片感激之情的锦旗。

    在扬中法院执行局,这样为了当事人的权益,殚精竭虑、倾心付出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实际上,这也正是执行法官们每天辛勤耕耘不变的主题,一如他们面对着一面面锦旗,始终保持着的那一抹淡然从容的微笑。因为,他们深知:所有这些,不过是尽了一份法官的职守,当事人的感谢是肯定、是认可,更是激励和动力,他们能为当事人做的,还有很多很多。用一份法官的操守,一腔对法律的忠诚,一片对百姓的挚爱,继续书写更为精彩的锦旗背后的故事,正是他们作为人民法官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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