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庭”唱响新区和谐之歌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巡回审判纪实
2009-06-11 14:56: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吉梅
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先后投入20余万,通过在辖区设置全覆盖的巡回审判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诉讼、增进群众感情、强化亲民作风的同时,让老百姓感受司法、亲近司法,将先进的法制观念融入百姓心中。熠熠生辉的国徽下,巡回法庭化解了一桩桩纠纷,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篇章。
镇江经济开发区下辖三个农业镇,总面积218.9平方公里,人口21.7万,其中农村人口16万余人。农业镇地理位置偏远,文化交通落后,法治土壤贫瘠,纠纷较多,而司法资源却比较落后,百姓诉讼多有不便。针对此,该院设立了5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并充分利用固定巡回审判点先进网络设备,将法庭开在村庄社区、田间地头,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让司法更贴近群众。在推进巡回审判方面,该院做到“五个到位”,即巡回审判定人定时到位、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审判与地方村镇干部联系到位、巡回审判调解工作到位、巡回审判与群众交流互动到位。把方便源源不断地带给辖区群众,让农村群众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司法待遇。如今,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去”已经成为法官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到村庄开庭,把法律送到百姓身边
2009年3月3日8点45分,民庭庭长林立俊携书记员即来到了新区丁岗镇某村一村民家中,该村村民许某诉王某离婚案今天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原告许某是该村的一位农村妇女,婚后与丈夫在外打工,几年辛苦攒钱盖起了两层楼房,日子好了,可许某却积劳成疾,造成下肢瘫痪,昔日共患难的丈夫此时却日见冷淡,经常带其他女人回家留宿,不久又要求许某同意离婚。许某受此刺激,精神状态极不稳定。当地百姓群情激愤,纷纷指责许的丈夫是“当代陈世美”……
考虑到许某的身体状况和该案在村里的影响,法官决定将法庭开到许某家里。很快,法院要来许某家里开庭的消息,在村民中传播开来。“看开庭去!”村民们相互转告邀约。没多久,一大帮村民便来到了许某家,将许某家房子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想看看法官如何判决。“男方太不像话,应该把孩子判给女方”、“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还是判给男方好”、“男方经常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鬼混,太不像话,判决时决不能便宜了他 ”。一时间,村民们七嘴八舌,纷纷发表着自己的见解看法。林庭长听着大家的议论,层层筛选着庭审要点,以便能正确把握庭审焦点,妥善解决问题,平息被激怒的民情。庭审中,林法官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讲解。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林法官给出了“谁抚养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女儿的抚养权就归谁”的判决原则。而该案,男方的抚养能力比女方强,且长期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不改变女儿的生活环境显然更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鉴于此,法官当庭宣判双方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平分,并给付女方精神赔偿金1万元。与此同时,考虑到许某丈夫的行为严重伤害了许某的精神,并在村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法官宣读判决书后,依法对男方进行公开教育: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双方因房产原因仍然居住在一幢楼内,所以,女方在家时,男方不许带其结婚对象以外的其他女人回家。否则,任何人都可以举报。听到判决和教育内容后,在屋子内外的村民们齐刷刷鼓起掌来!
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开发区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不仅会讲法律,还很会讲情、讲理。法官现场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和旁听者都很服气。许某的案件审结后,丁岗村民、76岁的刘老太称赞说:“现在的法院真真好,法庭开进家门里,法官是百姓贴心人!”
自2007年2月建院以来,该院始终坚持走进基层,走出去办案,把法庭搬到百姓身边,把亲民的作风洒向乡村,就地开庭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巡回审判,惠及群众的法制宣传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每次巡回审判开庭结束,村民们目送法官离开后,仍聚集在一起,谈论着刚刚结束的这场官司。“以前影视剧里看到的法官,大都高高在上,现在法官走进村落,旁听了他们审案,感觉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有了纠纷,我也要选择上法庭解决。”一位村民发表感慨。“把法庭搬到了村里,今天算是开眼啦,像这种法庭我们是天天欢迎哦!”七十高龄的吴老伯乐呵呵地插上了几句。
“一次现场开庭,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人民法官为人民,我们的做法是最大限度地扩大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不仅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审判的作用,而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的功能。”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的一席话,道出了该院以推进城乡司法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巡回审判的目的和意义。
2009年初,由于征拆、征迁的缘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涌向法院。为了处理好此类纠纷,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宣传先行,他们选择了任某诉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一案,到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庭,还准备了与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有关的法律资料到现场散发。庭审后,法庭依法支持了出嫁女要求享受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请求,参加旁听的村委会干部、基层组织调解员和村民也受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二十多起类似的纠纷迎刃而解……
是啊,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巡回审判,通过让老百姓直接感受司法、亲近司法,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将先进的法制观念融入了百姓的心。而对于法院来说,他们通过巡回办案深入到群众之中,增进了法官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强化了亲民作风的养成……
据悉,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巡回审判结束,法官都要现场讲法,为涉案人员及旁听的老百姓讲清楚判案的法律依据,对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教会他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或事件时,该如何提前预防,如何自我保护。此外,法官还结合典型案例,对旁听者进行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普法又便民 “流动法庭”好评多
该院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为民,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持之以恒开展巡回审判。他们选择“三养”、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案件,选择土地承包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热点难点案件在乡村开庭,在拆迁现场开庭。熠熠生辉的国徽下,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出现在了纠纷发生地,出现在了群众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唱响了一首又一首和谐之歌。
一份年度统计表显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法官2008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审(执)结2532件,人均结案数和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分别以248.48件和384.04件,分列这两个指标的全省第一;同时,该院7名法官去年在巡回审判的同时又作了近3000个小时的普法工作。这一做法在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极大地激发了当地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新区进程,受到辖区百姓热烈欢迎,成为他们喜闻乐道的话题。
如今,巡回审判已经成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对巡回审判取得的成绩和荣誉,镇江经济开发区的方方面面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当地党委政府也给予很高的评价。镇江新区政法委书记陈发祥介绍说:该法院成立至今,申诉再审案件数为零,涉诉信访案件为零,强拆记录也是零。在这些案件中,有48%的案件是通过巡回审判审结的。“可以这样说: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详详细细地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真正内涵,其司法便民举措,细微之处见真情,细微之事见精神。”
镇江经济开发区下辖三个农业镇,总面积218.9平方公里,人口21.7万,其中农村人口16万余人。农业镇地理位置偏远,文化交通落后,法治土壤贫瘠,纠纷较多,而司法资源却比较落后,百姓诉讼多有不便。针对此,该院设立了5个固定巡回审判点,并充分利用固定巡回审判点先进网络设备,将法庭开在村庄社区、田间地头,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让司法更贴近群众。在推进巡回审判方面,该院做到“五个到位”,即巡回审判定人定时到位、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审判与地方村镇干部联系到位、巡回审判调解工作到位、巡回审判与群众交流互动到位。把方便源源不断地带给辖区群众,让农村群众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司法待遇。如今,在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去”已经成为法官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到村庄开庭,把法律送到百姓身边
2009年3月3日8点45分,民庭庭长林立俊携书记员即来到了新区丁岗镇某村一村民家中,该村村民许某诉王某离婚案今天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原告许某是该村的一位农村妇女,婚后与丈夫在外打工,几年辛苦攒钱盖起了两层楼房,日子好了,可许某却积劳成疾,造成下肢瘫痪,昔日共患难的丈夫此时却日见冷淡,经常带其他女人回家留宿,不久又要求许某同意离婚。许某受此刺激,精神状态极不稳定。当地百姓群情激愤,纷纷指责许的丈夫是“当代陈世美”……
考虑到许某的身体状况和该案在村里的影响,法官决定将法庭开到许某家里。很快,法院要来许某家里开庭的消息,在村民中传播开来。“看开庭去!”村民们相互转告邀约。没多久,一大帮村民便来到了许某家,将许某家房子围得水泄不通,大家都想看看法官如何判决。“男方太不像话,应该把孩子判给女方”、“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还是判给男方好”、“男方经常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鬼混,太不像话,判决时决不能便宜了他 ”。一时间,村民们七嘴八舌,纷纷发表着自己的见解看法。林庭长听着大家的议论,层层筛选着庭审要点,以便能正确把握庭审焦点,妥善解决问题,平息被激怒的民情。庭审中,林法官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讲解。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林法官给出了“谁抚养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女儿的抚养权就归谁”的判决原则。而该案,男方的抚养能力比女方强,且长期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不改变女儿的生活环境显然更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鉴于此,法官当庭宣判双方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平分,并给付女方精神赔偿金1万元。与此同时,考虑到许某丈夫的行为严重伤害了许某的精神,并在村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法官宣读判决书后,依法对男方进行公开教育: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双方因房产原因仍然居住在一幢楼内,所以,女方在家时,男方不许带其结婚对象以外的其他女人回家。否则,任何人都可以举报。听到判决和教育内容后,在屋子内外的村民们齐刷刷鼓起掌来!
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开发区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不仅会讲法律,还很会讲情、讲理。法官现场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和旁听者都很服气。许某的案件审结后,丁岗村民、76岁的刘老太称赞说:“现在的法院真真好,法庭开进家门里,法官是百姓贴心人!”
自2007年2月建院以来,该院始终坚持走进基层,走出去办案,把法庭搬到百姓身边,把亲民的作风洒向乡村,就地开庭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巡回审判,惠及群众的法制宣传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每次巡回审判开庭结束,村民们目送法官离开后,仍聚集在一起,谈论着刚刚结束的这场官司。“以前影视剧里看到的法官,大都高高在上,现在法官走进村落,旁听了他们审案,感觉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有了纠纷,我也要选择上法庭解决。”一位村民发表感慨。“把法庭搬到了村里,今天算是开眼啦,像这种法庭我们是天天欢迎哦!”七十高龄的吴老伯乐呵呵地插上了几句。
“一次现场开庭,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人民法官为人民,我们的做法是最大限度地扩大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不仅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审判的作用,而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的功能。”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的一席话,道出了该院以推进城乡司法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巡回审判的目的和意义。
2009年初,由于征拆、征迁的缘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涌向法院。为了处理好此类纠纷,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宣传先行,他们选择了任某诉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一案,到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庭,还准备了与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有关的法律资料到现场散发。庭审后,法庭依法支持了出嫁女要求享受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请求,参加旁听的村委会干部、基层组织调解员和村民也受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二十多起类似的纠纷迎刃而解……
是啊,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巡回审判,通过让老百姓直接感受司法、亲近司法,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将先进的法制观念融入了百姓的心。而对于法院来说,他们通过巡回办案深入到群众之中,增进了法官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强化了亲民作风的养成……
据悉,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每次巡回审判结束,法官都要现场讲法,为涉案人员及旁听的老百姓讲清楚判案的法律依据,对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教会他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或事件时,该如何提前预防,如何自我保护。此外,法官还结合典型案例,对旁听者进行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普法又便民 “流动法庭”好评多
该院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为民,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持之以恒开展巡回审判。他们选择“三养”、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案件,选择土地承包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热点难点案件在乡村开庭,在拆迁现场开庭。熠熠生辉的国徽下,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出现在了纠纷发生地,出现在了群众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唱响了一首又一首和谐之歌。
一份年度统计表显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法官2008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审(执)结2532件,人均结案数和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分别以248.48件和384.04件,分列这两个指标的全省第一;同时,该院7名法官去年在巡回审判的同时又作了近3000个小时的普法工作。这一做法在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极大地激发了当地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兴趣和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新区进程,受到辖区百姓热烈欢迎,成为他们喜闻乐道的话题。
如今,巡回审判已经成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对巡回审判取得的成绩和荣誉,镇江经济开发区的方方面面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当地党委政府也给予很高的评价。镇江新区政法委书记陈发祥介绍说:该法院成立至今,申诉再审案件数为零,涉诉信访案件为零,强拆记录也是零。在这些案件中,有48%的案件是通过巡回审判审结的。“可以这样说: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详详细细地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真正内涵,其司法便民举措,细微之处见真情,细微之事见精神。”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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