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五公开”阳光执行效果好
2009-06-11 13:43:22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倪巍峰)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截至5月,大丰法院已执行各类案件914 件,案件结案率超过90%。
该院为进一步严格执行程序,坚持“五公开”的阳光执行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五公开”即公开执行方案,公开强制措施,公开评估、拍卖机构,公开执行中的中止、暂缓、 终结措施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开执行听证。执行“五公开”制度的实行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为进一步严格执行程序,坚持“五公开”的阳光执行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五公开”即公开执行方案,公开强制措施,公开评估、拍卖机构,公开执行中的中止、暂缓、 终结措施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开执行听证。执行“五公开”制度的实行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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