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八个必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6-10 16:09:53
徐州中院“八个必到”解民忧
中国法院网讯 (杨梅花 陈晓曦)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新沂市窑湾镇一起农业承包合同案件过程中,到争议土地现场调查勘验,及时化解了承包方与村民之间的矛盾。
今年以来,徐州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八个必到”活动,即涉及群体性矛盾、弃企避债、农业承包合同、建筑工地的合同、不动产租赁、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利益案件、产品质量、当事人诉前、诉中来信来访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到现场勘察或走访,以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
今年以来,徐州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八个必到”活动,即涉及群体性矛盾、弃企避债、农业承包合同、建筑工地的合同、不动产租赁、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利益案件、产品质量、当事人诉前、诉中来信来访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到现场勘察或走访,以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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