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威信法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2009-06-08 14:34:24
司法救助暖民心
     中国法院网讯 (熊剑花)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救助真是雪中送炭!谢谢法院,谢谢法官!”6月5日,当权利人之母亲蒋学芝从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000元司法救助款时,她热泪盈眶、非常激动。

  2003年2月10日下午2时许,被执行人张成俊与邻居张钊(化名)之妻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遂持打杵猛击刘某头部、臀部,致刘某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2003年8月23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执行人张成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由张成俊赔偿权利人张钊及其子女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元。

  2004年4月5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张成俊及其财产在威信法院辖区为由,指定该院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张成俊还在服刑,其妻也外出下落不明,母亲病疯,爷爷已95岁高龄。权利人张钊携子女外出打工两三年,家里仅有61岁的母亲蒋学芝带着两个孙子共同生活。

  在清积活动中,权利人张钊委托其母亲蒋学芝代为办理领取执行款,承认、放弃执行请求,与对方和解等事项。蒋学芝于4月2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鉴于双方当事人无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靠当地政府低保救助渡日的实际,经合议庭评议,报院领导批准,一次性给予权利人张成钊等人2000元司法救助款。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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